开罗宣言"台湾属于中国",反法西斯战果也能抵赖
6park.com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在埃及發表《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具體要求戰後日本須歸還東北四省、台灣與澎湖給中國。 6park.com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領袖發佈《波茲坦公告》(Potsdam Proclamation),其第8條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貫徹實施。 6park.com《波茲坦公告》第一條就開張明義說「餘等:美國總統、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首相代表余等億萬國民,業經會商,同意對日本應予以一機會,以結束此次戰事。」 6park.com1945年8月15日,日本接受《波茲坦公告》宣佈無條件投降,於同年9月2日在美國密蘇里艦上簽署《日本降伏文書》,該文書第1條中載明「茲接受美、中、英、蘇四國政府領袖於1945年7月26日於波茲坦所發表及所列舉之條款。」 6park.com在國際法中,國際條約效力不單看簽字與否;宣言甚至新聞公報都可以視為國際條約,如《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十一條:「一國承受條約拘束之同意得以簽署、交換構成條約之文書,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或任何其他同意之方式表示之」;又《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二條:「稱『條約』者,謂國家間所締結而以國際法為準之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載于一項單獨文書或兩項以上相互有關之文書內,亦不論其特定名稱如何。」 6park.com之后中國在台灣有效行使主權之作為,對日本而言,其作爲戰敗國,一切權利皆受戰勝國控制,不得干預。台独是法西斯余孽颠覆二战胜利的复辟。 6park.com日本於密蘇里艦上簽署《降伏文書》原本,表明接受《波茨坦宣言》(日本國立公文圖書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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