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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主动做美国狗的上海人的悲惨下场
送交者: 维基解密3[★虚假信息可恶★] 于 2014-10-22 11:15 已读 7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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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似栋”事件

范似棟Stone Fan ;80年代他在上海读大学时主动去美国领事馆寻求去美国“弃暗投明”的方法,美国人趁机要他帮忙测验中国在领事馆的窃听装置,他于是跟美国人一起制定了计划并实施了。中国的窃听装置的确是被测出来了,可是他也被中国政府逮捕判刑了。这时候当时曾经担保如果他有事一定把他保住的美国人抛弃了他,任由他坐牢13年。最可悲的是他出狱后偷渡到香港投奔美国领事馆,居然被拒绝去美国。他不得不在香港街上拉标语抗议美国和中国政府,最后得以以联合国难民身份到了美国,现在在美国打工,很苦。想起了要状告美国政府骗人。结果案子也给美国法院撤诉了。

以上转自http://www.newsmth.net/nForum/#!article/Law/5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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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范似栋的起诉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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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控告美國政府──摘自送交聯邦法院的起訴書

 我是范似栋,一个归化的美国公民。

   希望贵法院能对我现在呈报的案件,一个中国政治异议人士的冤案,作出公正的判决。这个案件部分是由于美国政府的忽略而造成的。

   1982年, 当时还是中国大学生的我主动向美国驻上海领事馆的文化领事何戴维咨询。这样做有两个目的:第一是打听去美国留学的相关情况;第二是[传递我和其他中国政治异议人士正在受到迫害的信息。]当时中国的异议运动受到中国政府的非法政治迫害而期待美国的关注。

   我进入领事馆时就多次表示担心有窃听器,这促使美国设法搞清楚领事馆内是否真有中国的窃听器。[何戴维领事安排了一次巧妙的会谈,在会谈中他问我能否搞到一份文件,一份还没有公开的有关中国学生留学规定的官方文件。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份文件,学校曾经传达,但传达那天我没有上课所以没有听到。我曾经向何戴维打听过这份文件内容,何说了一些内容。显然这是一个测试,如果我被捕了就说明领事馆里有中国安置的窃听器。]

   我是这样想的,美国人在领事馆范围内查窃听器就好比在他们自己家里抓老鼠,无疑是美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我能不能帮助邻居抓老鼠?当然能。我会不会因此触犯中国的法律?当然不会。虽然这事风险很大但我决心帮助美国。

   何戴维的一番话使我更有了信心,他说”如果你被捕了,美国政府会出手相救。我相信美国政府因为美国比较强大,对中国有相当影响力,而且美国一贯伸张正义。”

  我假装给美国领事一份文件,然后美国人就在领事馆里大声谈论。几个月后,我被中国警察逮捕了,被控向美国领事提供官方文件。这清楚表明了美国领事馆里确实有中国的窃听器。中国在外国领事馆里安装窃听器违犯了国际法。由于此案的所谓罪行是基于美国人在美国领事馆内的一次测试,所以美国很容易证明我无罪。

   事发后美国政府尽其全力营救我。他们安排了比利时副首相去监狱看望我,甚至扬言如果此事不解决里根总统就取消预定的访华(1984年),还有很多类似的事。这些事闻所未闻,这段时期可以说是中美关系史上最紧张的时期。中国政府担心我出狱以后窃听器事件曝露,他们会很被动,所以邓小平坚持这是中国的内政,宁可断绝中美外交关系也绝不让步。

   美国的努力最后都失败了,这件事的数据作为中、美两国的国家秘密被放入保险柜。无论是北京还是华盛顿,知道这件事内慕的人不多,总数可能不会超过五个人,他们也永远守口如瓶。

   1983年中国法院判我入狱十二年,其罪名是资敌罪。必须提醒一点,当时美中两国已经建交四年,但中国仍然把美国视为敌人。法院秘密开庭,把领事馆内窃听器的内容,称之为技术鉴定在法庭上出示,但没有说明对什么东西作了技术鉴定,同时却剥夺我在法庭上的发言权。我是文革后判得最重的上海异议人士。

   中国把我看作是一个叛国者而剥夺了我的自由,后来还把我流放到中国边远省份──新疆的一个野蛮劳改营,在那里我受尽苦难。我的婚姻破裂了,我的财产和其它的一切都随之失去。【在这样一个人权被随意侵犯的国家,又面对这样一个令人悲伤的判决,任何人都很难有勇气生活下去,在黑暗的日子里使我顽强生活下去的勇气来自对美国的信心。】

   但是政治不但肮脏,而且诡谲得令人无法想象。{1995年我获释后申请去美国,我的签证却被拒绝了,因为美国国务院有指示「不要给予范优惠。」}

   我逃到香港,在香港的街头公开抗议中美两国政府,香港报纸刊登了这一新闻。两年后我才以联合国难民身份到达美国。

   我终于成为美国公民。虽然我现在有了一个新家,但我不能回中国,而且[更令人沮丧的是,我归化的美国把我当作陌生人,丝毫没有理会我曾经为美国所作的巨大牺牲。]

   许多年来,我多次给各届美国政府写信、打电话,还多次上访白宫。从克林顿、布什到奥巴马,我都要求美国政府继续关心此事。即使不管我个人的损失,美国作为此案当事人,也永远有责任捍卫美国的荣誉,而美国的荣誉在这个案子中受到直接和严重的损害。

   2002年美国布什政府的一个官员回信给我。该官员写道:「这件事看起来像完全是一件法律事务,和美国政府没有直接关系。我们不能进一步在这件事上帮助你,对此表示遗憾。」(“It appears, however, that your case is entirely a legal matter that does not bear directly on the USA Government, [‥.] We regret that we are unable to help you further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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