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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首长李家超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开场发言
送交者: 金扇玉郎[♂☆★★大都會的巿井★★☆♂] 于 2024-01-30 6:14 已读 11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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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告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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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一月三十日)上午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有出席。以下是李家超的开场发言: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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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大家早晨。我宣布政府今日正式展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公众谘询。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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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稍后将公布谘询文件,并会在今日下午在立法会作详细介绍。我感谢立法会梁君彦主席、保安事务委员会陈克勤主席和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廖长江主席的同意,我们今日下午会到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介绍政府的谘询工作和谘询文件。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会出席。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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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此强调,《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必须做、要尽快做。第一,这是特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更加再次强调要尽快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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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社会经历了二○一九年港版「颜色革命」、「黑暴」,大家都体验和明白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是严重的,是真实的,是可以突如其来的。加上地缘政治日益复杂,我们必须尽快修补这块「短板」,早一日风险少一日。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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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在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同时,特区有责任落实《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在进行第二十三条立法时,必须同时履行有关责任,以完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不足和「短板」。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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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立法建议采取以下原则:第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第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预防和依法惩治。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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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的方式,我们建议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全面应对香港特区现在或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以及全面落实《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和义务。这样可以令香港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浑然一体,更加可以让公众清楚掌握立法范围和内容。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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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政府制订的建议,是综合考虑了香港现时的法律、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大量外国相关法律。很多国家都根据自身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和需要,制定了很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美国最少有21部,英国最少14部,加拿大最少五部(应为最少九部),新加坡最少六部,澳洲最少四部,新西兰最少两部。政府在这次立法工作中,会参考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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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文件的内容,除了宪制责任、立法原则、立法方式以外,有关立法的建议将包括修改一些现行法例,把一些普通法罪行转为成文法,亦有建议一些新的罪行。文件罗列外国的国家安全法律,帮助市民作参考和比较。文件亦会介绍现行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短板」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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