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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生生的把毛左逼成公知--司马南博客
送交者: 挺好[★★核弹抛光★★] 于 2014-11-03 21:06 已读 417 次  

挺好的个人频道

刚才茶歇的时候,有个年轻人问:司马老师,你怎么看口口口被全线封杀的事情?

  我告诉他,这就是典型的不依法治国。这就是典型的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唱对台戏,是典型的给中央上眼药。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不论他的主观动机怎么样,都是典型的帮倒忙,他有十二万分的好心,也是办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坏事。

  现在网上网下国内国外许多舆论都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表示不满,这种事情发生在依法治国主题的四中全会决议颁布前几天,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吗?这不是帮助那些诋毁我们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提供素材吗?这种荒唐现象发生,无非是一些官员依法执政水平太低,貌似维护领导的权威事实上媚上欺下劣根性不改,带着私心杂念执法,脑袋扎到沙堆里撅着屁股任由别人捶打而不敢发声,……

  至于更复杂的原因,不便擅作推论,没根据的话我就不说了。

  可以预见的是,某部门官员做的这件蠢事,好比是抓起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扔也不是,继续拿着也不是,假装忘掉没有这回事儿更不行,这种尴尬的局面或将继续下去。无论有没有太史公这样伟大的史官,中国的网络传播史都将记录这个事件并给出历史的评价。

  不计毁誉地做蠢事也有好处一一诚为后来之借鉴,沦为当世之笑柄。

  说历史将给出评价,是从大的时间跨度拉开距离来看待今天复杂社会现象的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并非这件事情是非界限不清楚。没什么不清楚的,没有什么认识上的难度,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让让口口口讲话,你所依据的东西是什么呀?请问你有法律依据吗?请问这叫依法行政吗?你依据的是哪一家子的法呀?哪一条哪一款啊?……

  不错,根据互联网公约,根据互联网的管理规定,根据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网上那些明显的有害、危险言论,有关方面有"拉闸限电"的自由裁量权。譬如那个在网上扬言说,谁要是揍司马打一顿,她就陪那个人睡觉的女人(著名歌手有清华大学两个学位)在某人坐着轮椅在首都机场搞过爆炸实验当天,她网上发微扬言说今天晚上要炸北京某某某单位和某某某单位……这种对社会秩序具有现实威胁性的言论当然应该即刻删除,并对责任人绳之以法。再比如,昆明火车站发生暴恐案之后,某几个著名大V立刻将矛头指向政府,指向中国的制度,这种公然为暴恐分子张目的言论显然触犯了言论底线,亦在依法处置之列

  ……

  但是,口口口但情况显然不是这样,他只是就事论事地对某篇文章所陈述的事实作出了更正。如果他的更正是"更错",如果他说的不对,如果他自己张冠李戴信口雌黄,其他人完全可以再更正他。这种关于事实究竟是什么、什么是真正的事实、一事实与他事实之间的关联等问题的探讨,网民个体相互之间的辩驳质疑,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从积极的角度看,这不这就是互联网的"自净作用"吗?

  对这样的事情,有关方面你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啊,有什么必要去横加干预呢?有什么必要把其中一方关进熊猫馆保护起来,周围拉上高压电网?你有什么必要把其中一方,当成金丝雀,放进金线盘成的笼子里养起来?你有什么必要把另外一方老拳打个半死,再踏上一只脚?这是互联网时代应有的思维与作法吗?如果你保护的是一只雄鹰,他会满足于你提供的金丝雀待遇吗?如果你保护的他是一个战士,被人指出缺点,改正了缺点就不是战士了吗?躲进精致的鸟笼不正视错误,反倒更像是战士吗?改正缺点的战士,战斗力会因此而削弱吗?有缺点的战士就不是战士吗?有时飞得比鸡低,他就不是雄鹰吗?雄鹰离开了蓝天,战士离开了脚斗场,自行宣告的胜利是胜利吗?由于你们的老拳介入而营造的虚假的澄明,是真正的澄明吗?这种澄明能够涤荡掉网上那些来自于公知的去共恨国的噪声吗?

  退一万步说,这篇文章即使有特别严重的问题,有不可饶恕的错误,就像经常把司马南的某条微博内容咔嚓掉一样,你不让这条微博显示在网络上不就完了吗,你有什么必要把他名下微博博客等自媒体平台上所有的内容全部都黑掉呢?你有什么必要把他在互联网上所有的信息全部都屏蔽呢?你有什么必要把他的名字都当做禁词不准在互联网搜索当中出现呢?他的那些科普文章招谁惹谁了?《溃疡一一直面中国学术腐败》为什么不能讲了?《长生的幻灭一一衰老之谜》为什么不能说了?《江山无限,历史随笔》怎么就在互联网上不能搜索了?《科学成就健康》有什么错?《爱因斯坦相信上帝吗?》《大象为什么不长毛》,《美国经典少儿百科全书宇宙探秘》,《奇妙的植物世界》……

  这样的内容,只要提到此人的名字统统封锁掉,道理何在呢?

  近来,因为我有若干条微博提到了这个名字,我的这几条微博内容也被黑掉了。这件事情实在是让人想不通。今天,既然组织我们大家,如此郑重其事地聚在一起学习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联系实际,我看是学不好的,怕联系实际,我看更是学不好的。

  如果因为这番发言,我遭遇了同样的待遇……

  别笑,呵呵呵!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因为发表了这样的言论,如果我今天说的这个话,明天就变成文字发到网上去,然后我也像口口口一样,被全线咔嚓了……那就更凸显了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

  有个法律术语叫"防卫过当",有关方面有关部门有关人对这个人的如此严重的处理是否涉嫌防卫过当呢?须知,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如此做法并非是对一个人处置不公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人的个人命运和前途问题,而是在网上,带了一个不好的头,带来了一个坏的示范效应,带来了胡作非为胡乱执法案例,这种案例的发生,直接损害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努力廓清的政治局面。这种危害性,正如习近平在四中全会所讲到的那样。一次错误的判决等于十次犯罪,因为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法官的误判却是污染了水源……

  知道我的这番说法跑题了。

  这一跑题就扯远了,扯远了,发言的时间就给占用了。本来这轮的发言,我要从2001年老江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部长工作会议上的那篇讲话说起,分析一下2014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议为什么要越过十几年的跨度,追溯到2001年江泽民的某讲话当中去,拣来一个提法(中止宣传多年的以德治国)重新赋予它生命力!当时江泽民是从"市场一法治一德治"关系展开论述的……

  我知道。我知道时间到了…

  现在,来不及了。那就下次再说吧!

  关于口口口在互联网上全线封杀这件事情,无论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还是从以德治国的角度说都大成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说,于法无据;从德政的角度说,不得人心。

  对不起,我再占用大家一分钟:因为口口口被全线封杀了,而他拥有众多读者,很多人纷纷翻过墙头去看他的作品和最新的微博内容。造成这样的局面, 到底是对谁有好处啊?我曾经表达过一个意思,能不能让他那些纯粹的科普的内容先得以复生,至于其他的内容,成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来甄别,有错误就肃,没问题就放,朗朗乾坤之下,不能总像是变魔术一样老用一块布盖着在底下捣鼓……当然了,正如张老师刚才说的那样,根本没人搭理这茬儿。人家不屑于跟我等对话,也不屑于采纳我等意见,他们大概只听得进人民网那个谎报舆情大家祝华新先生的建议。三打祝家庄打不下来,道理可能就在这个地方。

  三打祝家庄攻而不克角度上看,有关方面解套的办法或许有一个一一承认错误之决定系建立在谎报军情基础之上,改过来就是了。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学习论坛上讨论四中全会决议时的第二次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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