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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悲剧是否可以避免
送交者: 欧阳官人[布衣] 于 2017-06-24 17:49 已读 445 次  

欧阳官人的个人频道

   6月22日清晨,一场火灾发生在杭州城东蓝色钱江小区。一位年轻的母亲,同她三个可爱的孩子,永远留在他们甜美的梦乡里,再也没有醒来。

  经公安机关调查,这是一起放火案件。纵火嫌疑人莫某晶,是死者家中的保姆。

  触动社会神经的,是“保姆”这一社会身份。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加诸其上的标签还包括:涉嫌偷窃,嗜赌如命,四处躲债,而且陷入官司。

  法律之剑已经亮起:目前,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刑事拘留。她的罪行掩盖了不到40个小时,就被天网擒住。然而,近年被曝光的“毒保姆”何止一个莫某晶?我们在同声谴责她疯狂行径的同时,今天更想聊聊——悲剧是否可以避免?该用什么来避免?

   在这一惨剧的文字报道中,发现了如下细节:

  “保姆是爱人通过上海一家中介公司找到,来了快一年,每月工资7500元。上个月保姆说要买房子,问他们借了10万元钱。……女主人曾经丢了一块价值二三十万的手表……是莫某晶拿去典当了,她还偷窃了小孩的手镯。”

  “6月23日下午,莫某晶的一个朋友告诉澎湃新闻,莫某晶沉迷于赌博。”

  这些细节令人震惊:如此沾染恶习、人品低劣之人,是如何经过家政公司的审核,摇身一变当起了别人家的保姆?保姆直接参与雇主的家庭生活,了解掌握雇主的家庭情况和个人隐私,按理说,家政公司对保姆的身份信息、身体状况、性格心理、人品德行,都应当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考察,并毫无保留地披露给雇主以供其选择。莫某晶如此顺利地成为这家人的保姆,雇主一家是否毫不知情?如果当初雇主能够了解到莫某晶的过往经历,是不是一开始就不会雇佣她?

    以上只是假设。但类似的惨痛教训,却已屡见报端:

  记得几年前广州的“毒保姆”吗?这个保姆用尽方法杀死70岁的雇主,竟自称只是为了早点拿到工钱,而这仅仅是她涉嫌制造的另外9宗故意杀人案中的其中一件;还有,育儿嫂猛摇婴儿头部假装已哄睡孩子;数见不鲜的保姆殴打、虐待老人……

  尽管这些“问题保姆”代表不了整个行业,但不断曝光的问题,却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杭州保姆纵火案与之相隔时间并不久远,而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触及了老百姓“安全感”的神经。

  对中国而言,保姆属于家政行业。而整个家政行业对中国,是一个新鲜东西。对此,避免悲剧的根本手段是——法律的阳光,必须跟上。

(图:网传的“杭州保姆纵火案”遇难的一家四口:妈妈和三个孩子,愿逝者安息!)

  保姆的工作,通常是照顾家中的老人、儿童和病患,或是提供一些类似打扫、做饭等的家政工作。在传统社会中,我们当代人所熟知的这些保姆功能,其实是在家族中——由家族成员来完成的。那时,三世同堂、四世同堂,乃至聚族而居的大家族,比比皆是。可以说,当时的“家政”,是消解在家庭内部。

  但社会在不断变迁。随着市场经济彻底取代自然经济,大家庭逐渐被可以自由迁徙的小家庭所取代,加之女性就业率增高、二孩政策的放开和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家政工作的负担,相应来说更重了,也就逐渐暴露出小家庭“人手不足”的问题。

  那么,这部分工作,也就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让市场解决。这就有了家政市场。

  近年来,家政从业人员的需求量与日俱增。中国家政行业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家政,既然已形成“市场”,那么调节市场行为的,就应该是相应的法律。于是考验也随之而来。

  雇佣保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活动,用经济行为替代了伦理行为。传统家庭结构中,伦理纲常能够直接谴责乃至惩戒不慈不孝之举,刑法也能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遗弃行为科处刑罚。但是,保姆经济使得家庭伦理纲常“无用武之地”,当雇主发现保姆存在问题时,能够采取的手段也仅限于扣减工资或者解约,再加之保姆直接和雇主生活在一起,掌握雇主的种种隐私和信息,一个屋檐下的密切,也造成了雇主维权的忌惮和尴尬。

  以“杭州保姆纵火案”为例。我们就可以看出,目前中国家政市场已经浮现出了许多问题:

  比如莫某晶当上保姆需不需要有个标准化的“门槛”?需不需要有一个基本的资质和背景的审核?

  比如那家上海家政中介公司,是否应该有一套与之相匹配的行业准入制度、资质认定制度和行业监管制度,来进行监督管理?

  再如莫某晶可以伸手管雇主借钱,这中间是否应该存在有一条职业道德的界线?在她偷窃主人的手表时,脑海中是否该存在有一条法律的红线?

  当莫某晶们知道雇主的个人信息、住址、孩子情况等私人信息时,是否有有效的机制去保护雇主的合法利益?使他们的安全感得到保障,免遭恐慌侵蚀。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虐待、殴打看护对象以及从业期间触犯刑法的保姆,是否用全国联网的大数据,建立“一票否决”机制,令其终身不得从事这一行业?

        种种环节,哪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酿成悲剧。

   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颤颤巍巍的老人,一些“问题保姆”一边拿着不菲的工资,一边做着违反职业底线的行为。虽说保姆与雇主是萍水相逢,一个支付报酬,一个付出劳动,本不指望“老吾老、幼吾幼”的高尚情操,但这一行业绝非“法外之地”。在我们不得不面对人性可能的阴暗时,法律,更需要通过权力义务的设置以及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来让雇主-保姆的行为各有边界——法之所及,不该有任何“阴暗角落”。

  这些,都是“杭州保姆纵火案”留给中国法治的思考:当我们因这场大火关心人性和安全时,更应当让法治渗透到新事物的方方面面,跟上社会变迁的步伐,配合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愿逝者安息,愿罪恶早日被严惩,更愿法治之路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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