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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问题,移民家庭的多重文化身份该如何处置?再加上如果这个家庭的成员组合是来自不同的种族背景,比如说,老公是中国大陆背景,老婆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背景,孩子们出生在除此父母文化背景之外的第三国,长大了以后又结交了不同信仰或者文化的异性朋友。这么复杂的关系,是应该采取独断的排斥的价值取向,还是兼容并包呢?我当然是赞成后者。不是说普世价值嘛,兼容并包的多元文化主义就是普世价值里面的人道主义,单一排斥的非此即彼非白即黑就是反人道的法西斯主义,如果有政治实践则是反人类的无耻罪恶行径。。赞同吗?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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