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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是什麼? 6park.com 所謂《逃犯條例》,是指香港現行和包含印度、印尼、菲律賓、斯里蘭卡…等 19 個國家簽有的「逃犯移交」協議。和香港往來相對密切的大陸、澳門、台灣、泰國、日本…等並未列入。 6park.com 但此次修法,香港政府提出,在嚴重罪行的情況下,包括:謀殺、性犯罪、販毒、貪汙、走私、非法入境…等 37 項罪刑,香港都可以在未簽訂「逃犯移交」協議下,移交在港罪犯到其他犯罪管轄國家或地區,包含中國大陸。 6park.com 審查與移送規則的潛藏危機 6park.com 香港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法,已經完成一、二讀,不僅香港本地人士起意抗爭,美國、歐盟也採高度關切態度。因為一旦立法成功,在香港的台商,台灣人,外國人與香港人,將陷入被中共引渡,審判與管轄的不安風險之中。 6park.com 《逃犯條例》備受爭議的一點在於,通過後,未來後決定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變成不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只需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能將逃犯移交給中國,而香港特首實際上多為中國政府所指派。 6park.com 香港特首既為中國官方遣派,自然被認為會遵循中國意見。而香港法庭在《逃犯條例》的規則下,是不具調查權力的,只能倚靠中國政府提供的「表面證據」審核。 6park.com 也就是說,一旦中國官方捏造了不實證據,嫌疑人也幾乎沒有辯駁的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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