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堕胎,有点想法
6park.com 6park.com 这几天讨论堕胎的很多,两派都争论不休。我也想谈下我的看法。希望不同意见者能理性回复,谢谢了。 6park.com 我先说下我的观点:我支持女性有堕胎全力。但是,这个全力是需要限制的。 6park.com 其实这是一个挺复杂的问题,我尝试解释下我的看法。:首先,胎儿是性的产物。,如果一对夫妻只是享受性的快乐,不打算要孩子 ,那如果意外怀孕了,它们有全力不要。 6park.com 而这个全力的限制在于,胎儿多大。如果没哟成型,没有分化成人形。我认为基本没有伦理上的争议。事实上,每个成年男性女性的月经,遗精,都是生命的组成材料,所以我认为没有成型的胚胎,打掉,不应该有什么伦理的争议。 6park.com 第二,夫妻备孕,想要个孩子,但,出于各种因素,比如抚养成本,比如婚姻状态改变,等原因,这样堕胎显然不负责的,禁止堕胎的州或者国家,应该支付抚养以及教育的义务,你不让人家堕胎,那么日后的成本,需要你来负责,然而,政府的钱都是纳税人的钱,必须投票决定, 6park.com 第三,讨论下禁止堕胎中的允许堕胎,比如,被强奸,实际上,被强奸和意外怀孕,都是不准备要孩子的,强奸是恶性事件,这不用说,被强奸的女人肯定不会准备给强奸犯生孩子,这个不用争论,堕胎是合情合理的。关键是意外怀孕,各种避孕产品都不能百分之百的避孕。那么,如果有了孩子,女人要堕胎我也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6park.com 然而,无法判断女人如果想堕胎,到底是因为避孕失败还是因为本来想要,后来种种原因不想要呢。所以我的想法就出来了,那就是有限制的允许堕胎。这个限 制就是,在婴儿没成型之前,女人有这个全力。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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