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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文革:官不聊生与民不聊生
送交者: 香椿树1[★★★声望勋衔13★★★] 于 2023-06-09 7:16 已读 1920 次 3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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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心平气和地讨论文革似乎还不太可能。 一提起文革两个字就会是双边对吼, 互不相让, 都让对方闭嘴。 哪里有什么共识。 唯一的共识大概就是没有共识了。 
但是文革时期官不聊生这件事应该有共识。 不论是支持文革还是反对文革, 都会承认文革时期官不聊生。  并且中国历史上还有一段时间也是官不聊生。
导致官不聊生的朱元璋也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暴君, 各种口诛笔伐的书籍戏剧电影电视剧还有民间段子数不胜数,铺天盖地。 如果把口水积攒起来简直能把朱元璋一家子都淹死。
可是危机百科却这样写洪武朱元璋
洪武(1368年1月23日—1398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的年号,也是明朝的第一个年号。吴二年正月四日(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在应天府登基称帝,国号“大明”,建元洪武。[1]洪武年间全国没有战乱,社会迅速从元末的战乱中恢复,人口迅速增加,经济快速发展,史称洪武之治。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十日(1398年6月24日),明太祖朱元璋驾崩。闰五月十六日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是为建文帝,翌年改元建文。[2][3]

建文四年六月十八日(1402年7月18日),通过靖难之役篡位即皇帝位的明成祖朱棣废除建文年号,改称洪武三十五年,翌年改元永乐,夏燮《明通鉴》考异认为从朱棣在建文元年(1399年)北京起兵开始其征伐地区复称洪武年号,靖难之役后下令全国复用洪武年号。】
这里就引出来一个问题, 官不聊生和民不聊生。  洪武年间官不聊生是可以肯定的。 文人们顺便把官不聊生说成民不聊生。 当然也可能是早期出现的三个代表, 官代表了民, 所以官不聊生就是民不聊生。  因为同样为民, 代表的分量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跳下张家界悬崖,和跳下富士康宿舍的民, 在历史上民的比重很轻, 什么人命关天, 三四条草民之命吹不起一波清水。
所以, 在文人笔下, 官不聊生才是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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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明太祖认为元朝失败的原因是朝廷无权威,皇室衰落,导致下层官吏无所顾忌,引发动乱,因此主张以猛治国,刑用重典,類似秦始皇的法家思想,主張對違法人民使用嚴厲懲罰,訂定嚴格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八月,十九年三月、十一月,二十年十二月,连续编制、颁布了《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共236条,其中150个条目是惩治贪官污吏。

明大诰得名于尚书中的大诰篇,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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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洪武年间的刑事案例;结合陈述案例或另列专条颁布了不同于《大明律》的重刑法令,用以严惩吏民;皇帝对吏民的训导。

明大诰的法律地位高于《大明律》,量刑也远重于《大明律》,其中恢复了肉刑,甚至包括许多法外酷刑,例如规定了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之刑,并将之挂于官府公座两旁。明太祖以国家力量强行推行明大诰,印制了数千万册,要求全国臣民户有一册。在整个明朝一代中,如果家中收藏有明大诰,那么在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时可以减轻一等处罚[1]。洪武二十四年下令:“今后科举岁贡生员,俱以大诰出题试之”。这样,明大诰就成为了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一部法律。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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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诰很离谱, 朱元璋要求每家必备,并且早背晚诵, 到了公堂对决, 如果能背诵大诰则罪减一等。  以草民告权贵, 只要手拿大诰, 各地官府不但不得阻拦, 还必须酒肉招待,车接车送, 如果官员敢阻拦, 则自动成为被告。
当然,这样极端的法律作为猛药吃几天是可以的, 也可能是必要的, 因为中国从文化上就不敢反抗压迫吗。 但是, 猛药太多肯定伤身子。 6park.com

所以,【洪武三十年(1397年),明太祖废除了一些法外酷刑,并将大诰中的大部分内容并入了《大明律》,是為《大明律诰》,“刊布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实际上取消了大诰的法律效力。】 6park.com

当然大家不要太纠结所谓的体制早就腐败, 【晚年的朱元璋表示惩贪手段“行之既久,犯者犹众】, 老朱不明白, 政府有公权力就必然会有贪污腐败。  但是你把公权力都送给官商学黑三角锥, 那么, 崇祯上吊算不得什么, 老百姓在官商学黑三角锥再养寇自重勾结外鬼, 生灵涂炭那才是真正的命不聊生。 当然了, 中央政府失去权力之后的民不聊生这事就不能再提了, 不符合犬儒的胃口嗜好。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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