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学如何处理师生恋?
对“我在枫林中哭泣”网友的这篇转帖,https://club.6parkbbs.com/bolun/index.php?app=forum&act=threadview&tid=16340487
“周世宗”网友有不同看法:
看来“周世宗”网友对西方的观念,大部分都是他自己头脑风暴的产物。
给对美国一窍不通又无比崇拜美国的周世宗,扫盲一下美国高校的做法:
1983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教务长公开提出,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是错的。1984年,哈佛大学第一个颁布了禁令,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学生助理)和其直接授课或指导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
1986年,爱荷华大学也规定,教授不允许与上自己课的或自己指导的学生有恋爱关系。
2001年,位于弗吉尼亚州的威廉和玛丽学院的一位教师披露了自己与一个已婚学生的恋情故事,在美国造成极大的轰动。此事件迫使加州9所大学联合修订教师守则,出台了更加严苛的规定,禁止所有师生之间出现任何超越师生关系的其他关系,这是美国大学中第一次出现没有直接指导关系的老师和学生也不能谈恋爱的规定。
禁令指出,不管教师已婚、未婚,都不得和学生有恋爱关系。如果发生有恋爱行为,当事的一方,必须选择主动离校——教师离职或者学生退学。
目前,这个守则已经被美国的大部分大学采纳,尤其是著名的私立大学。
经过30多年不断的辩论和修正,如今“老师和学生不能谈恋爱”已是美国高校人人皆知的常识。 6park.com 美国联邦法律和大多数州法律都禁止师生之间的性关系,并将其视为犯罪行为,无论是在同意的情况下还是不在同意的情况下。在许多州,即使是在学生达到法定年龄之后,仍然禁止教育工作者和前学生之间有任何的性行为。 6park.com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任何性与未成年人的关系都是受到严厉惩罚的,而在教育机构中,由于教师具有强大的权力地位,因此这种关系更加不能容忍。而在一些州,教育工作者可能面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监禁。
在中国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是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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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教师[2014]10号
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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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ark.com贴主:JollyRoger于2024_03_28 14:13:04编辑
贴主:JollyRoger于2024_03_28 14:13:58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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