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2758决议10月25日当天表决了两次才通过.
1971年10月25日,重要問題案未獲通過(55票支持、59票反對、15票棄權),隨後雙重代表案也遭到否決(61票反對,51票贊成,16票棄權)。
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代表團在阿爾巴尼亞所提《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之合法權利案》表決之前發言退出聯合國大會並退出會場。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以76票支持、35票反對、17票棄權、3國未投票,通過《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隨後雙重代表案也通過。
1971年10月26日,联合国秘书长吳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部長姬鵬飛發電報,正式通知聯合國大會決議。
1971年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首次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大會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團長發表重要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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