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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也有廉租房:抽签不摇号,面积不大规矩多
送交者: 狂心中[♂☆★★★★如狂★★★★☆♂] 于 2019-05-18 8:30 已读 1341 次  

狂心中的个人频道

民国时期,上海市区的房价也很高,20世纪20年代,工厂女工月薪9大洋,店员20大洋,黄包车夫20大洋,不止老百姓甚至名人也根本买不起。比如说鲁迅每月收入200大洋,要买下租住的一所老式石库门得花5万大洋,另外还缴纳契税、印花税、契纸费、中证费、测丈费、地保盖戳费、建设特捐、教育特捐、消防特捐、警务特捐等16%的税费。算下来,鲁迅许广平两口子不吃不喝,攒上二十年也买不起一所房子。茅盾在杂志社做编辑月薪100大洋,郁达夫每月版税不到200大洋。

像鲁迅和许广平这样始终不买房的夫妻在民国很常见。例如梁实秋和韩菁清、郁达夫和王映霞、徐志摩和陆小曼、沈从文和张兆和、郑振铎和高君箴……这些文化名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没有买婚房,结婚以后也都是租房居住。


那么买不起房怎么办?

别着急,民国政府也有廉租房。只不过,那个时候不叫廉租房,而是叫作“贫民住所”、“平民住所”、“劳工住宅”和“善救新村”。

20世纪20年代上海等地的“贫民住所”,30年代南京等地的“平民住所”,抗战前广州等地的“劳工新村”,抗战后江浙等地的“善救新村”,以及1942年大灾过后散布于豫陕边境的那些“难民新村”,统统都是国民党政府斥资兴建的廉租房。


“贫民住所”是国民党的叫法,1927年国民党推翻北洋政府以后,践行孙中山三民主义里的“民生主义”,在南京、上海、杭州、汉口、青岛等城市各建造了一批“贫民住所”,供贫困而且没有房产的市民租住,后来有人提议说“贫民”两个字涉嫌歧视,于是改叫“平民住所”。

“劳工住宅”也是国民党发明的称呼,它出现得比较早,北伐胜利之前的南北割据时期,国民党就在他们统治下的广州搞过廉租房试点,给所有的廉租房社区统一命名为“××劳工新村”。

“善救新村”则是抗战胜利以后才出现的。鬼子投降后,国民党收复失地,发现一些城市损毁严重,住宅严重短缺,从陪都返回家乡的难民无处投奔,于是在上海、武汉、杭州、宁波、长沙等地大建“善救新村”,按照低于市价一倍多的租金标准,租给无家可归的返乡难民入住。


国民党统治下的廉租房倒是货真价实的廉租房。

第一,它们都是政府开发的,只租,不卖;

第二,它们的房租水平确实比市面上低得多。

以抗战前青岛市政府在沈阳路开发的“东镇平民住所”为例,每间月租只有法币一元,而附近广饶路上私人搭建的茅屋都要每月两元才能租一间。


怎么才能租到廉租房?

一是规矩多不“宜居”。

例如抗战前广州市政府开发的劳工新村,每户限租一间,每间房的可使用面积还不到20平方米,只有一个卧室,没有厨房和厕所,做饭和如厕都只能去小区里的公共厨房和公共厕所,而且所有住户一律不能在小区里养宠物,不能打牌,不能打麻将,不能在夜间大声谈笑。

二是不摇号搞抽签。

摇号有猫腻,抽签很公正。例如说1947年建成的长沙市第二善救新村(位于打靶场),总共只有86间房,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却有200多家,长沙市政府只好让大伙去抽签,谁抽中谁入住,抽不中的只能轮候。抽签现场有参议会监督,抽签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所有没抽中的住户都是义务监督员,只要能指证某个抽中者是公务员或是有房户,地方法院立马就会把那个作弊者法办,然后举报者就能取而代之,住进梦寐以求的善救新村…… 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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