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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运动第一刀:刘青山张子善案的真相及检讨(下)
送交者: NewCommer18[☆品衔R4☆] 于 2019-12-11 10:57 已读 5141 次 4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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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12月初,福建省委询问北京市委:4日的报告和中央指示可否印发到县委。润之抓住契机,借答复福建省委问题之机,于8日再次发出中央指示,同意在地方上将4日指示书面印发县委,在军队中书面印发团党委,还应在登载于党内刊物,让科长以上的党员都能读到。指示还将地方县委、军队团级以上党组织的报告对象,分别升格为中央和军委,且提出将三反运动看作与镇反一样重要。具体措施是,发动广大群众,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

  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大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最为爆炸性的是,润之定下了指标:“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当时,全国共有53个省级行政区,加上中央各部委及军队军以上单位,最多不过一百多个省军级单位,如将该数字平摊下去,每个单位落地的人头至少要有100颗。而以当时600万左右的党员为基数,每600名党员至每200名党员中,就一名党员要被杀掉(刘、张仍在必杀之列),岂不引发喧然大波?   在这段时间里,润之紧盯住兼任中节委主任的薄一波,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听取他的汇报,甚至经常参加中节委办公会议,亲自指点。他还不断批转各地各部门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致电各地指导方略,及回复与运动有关的检讨、请示信。据《毛泽东年谱》记载,仅从12月9日到年底,上述文件就达30余件,最高级别是中央一级机关总党委的报告,最低一级是武汉市委的报告,政、军、公安系统的党委均有涉及,甚至还有中朝联合铁道军事运输司令部党委的报告。   在这些报告的批语中,润之大致表达了如下意见:(1)产生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以后简称三毒)的原因是,党员干部埋头于事务工作,不抓政治思想,导致只顾小局不顾大局(刘、张就是这种人);今后各部门党委至少每年要召开一次党代会,“审查党的工作,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扶植正气,打倒邪气,并选举党委会”。   (2)邮电、军事系统后勤这些跟钱与物打交道的部门,是三毒的重灾区,应该在运动中予以特别重视。(3)三反应仿照镇反运动方式,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形成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对三毒人员,一定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惩治或批判。(4)公开揭露和惩处胆敢压制群众批评的“担任重要职务的干部”,是发动群众参加运动的关键之举。

润之批转这么多报告,跟坐镇中节委一样,就是要给三反运动加温,以达到毙掉一万甚至几万心目中“贪官”目的。然而,以前他发动运动只要一声令下,下面大小干部均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如批判《武训传》)。可这次运动却迥然不同,各级干部不管怎么加温,仍如老僧入定,纹丝不动。

其原因在于,当时供给制和薪金制并存,各部门各机关领导干部普遍利用小金库(有些从抗战时期就有了)为己谋些私利(刘、张那样的个人或集体用钱属普遍现象)。让他们整别人自然无所顾忌,但要整到自己,肯定害怕被认定为贪污犯,故而消极应对,就算大行政区领导(他们尽管自身清廉,但也想保嫡系,骨子里存在消极因素)想大张旗鼓地推进,也硬是推不动。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先抓住典型重点突破,然后以点带面推动三反运动,而这个典型就非刘、张莫属。润之将两人定性为大贪污犯后,专案组向天津地委征求量刑意见,有8名委员要求判处死刑;参加讨论的其余552名党员干部中,有535人同意判死刑,占压倒多数。专案组据此于12月14日向华北局提交处理报告,建议判处死刑!河北省委于同日向华北局,省政府于16日向中央政府,分别检讨了严重官僚主义错误,请求处分。   12月20日,华北局原则同意专案组报告,但在死刑后面增加“或缓期二年执行”的选项,以给中央(具体而言就是润之)决策留有余地(也可以理解为推卸责任)。但对润之而言,三反运动无论要杀数万人还是只杀数十人,刘、张都在必杀之列。故在阅读总理呈送的华北局报告后,他思虑良久后说出“死刑”,总理追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怎么办?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不准!”   当然,润之并不是法官,其裁决还要由司法部门搜集比较可靠的证据,才能加以落实判决,故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样,对刘、张的死刑裁决暂未向党内高层干部透露,说情者自然还无法登门。却说三反运动并不能光靠处置刘、张来推动,润之遂又放出大招,于12月31日下午,在中南海怀仁堂,召集中央一级机关的党、政、军、团、群等机关处长以上干部,召开总党委扩大会议。   一波和安子文在会上宣布,中央所属各部门必须在次年1月11日前交出合格报告,“违者,不论部长、行长、署长、处长、局长、科长、股长或经理,一律撤职查办。”而有问题的干部也限于该日前向组织坦白,并号召群众检举揭发。如果不是自己坦白,而是被检举揭发出来的,“不管什么人,部长、局长……官僚主义、手上不干净的,一律撤职,撤职后不给饭吃(推到社会上的意思)。”一波还当场宣布,军委技术部部长戴镜元、交通部办公厅主任张文昂和重工业部钢铁局副局长陆达,均撤职查办!   需要指出的是,三人经历都非同一般。戴镜元是参加过长征的一方面军优秀无线电侦听、破译人员,据说破译过日寇偷袭珍珠港和山本五十六外出巡视的密电,均通过国民党军方转告美军;润之曾为他个人题词:“步步前进,就是步步胜利!”张文昂是1926年入党的老党员(抗战前曾因被捕短暂与党失去联系),在抗战初期山西新军的创建和发展中,作出过重要贡献。陆达则是留德冶金专家,抗战时期曾创造性地通过韧化处理白口生铁,帮助太行山根据地大量自制迫击炮弹。

  但是,三人在解放后成为高官后,均不约而同在经济上犯了错误。因资料缺乏,现在仅知道戴镜元在负责组建总参情报部时,乘营房建设之机,擅自挪用进口楠木材料为自己装修住房;以此推断,其余两位也犯有类似错误。此时,宣布将他们撤职查办,无疑是对那些手脚不干净干部的强烈威慑!   可即便如此,手脚不干净的干部依然不肯彻底坦白,就算被人举报,也像《追鱼》里的鲤鱼精那样,打一下吐一个字。无奈之下,润之祭出镇反运动使用的法宝:按比例在干部中估算贪污犯。一波积极响应,以华北军区政委身份召集下属各部队各军区首长开会,层层分配打“老虎”(指贪污分子)的数字。其中,贪污1亿元以上的算“大老虎”,3000万到1亿之间为“中老虎”,1000万到3000万之间的算“小老虎”。   在此高压之下,多数机关和部队都迅速作出响应。由于“老虎”数字来自于上级估算,甚至相互攀比层层加码,故不可避免地严重脱离实际,导致“老虎”数量扶摇直上,出现一批冤假错案。如润之堂弟毛泽青,抗战初期化名毛万才参加革命,时任东北军区某陆军医院会计股长,全家数口都靠其微薄收入生活。润之闻讯从稿费中汇300万元供改善生活,他添置了毛皮大衣、手表和毛毯等物品。运动一起,打虎队因突然“暴富”,将其隔离审查,直到泽青披露真实身份、拿出润之来信,才洗清嫌疑。   尽管如此,笔者依然肯定润之的做法。因为如果不估算指标,只是让各部门自查;则除非像刘、张那样因派系斗争而案发,一般情况各部门必定相互包庇,报称全体廉洁。这样一来,运动无非就是走过场,达不到任何效果(1980年代也曾搞过反腐败运动,但并不估算贪腐官员的指标,结果全国查出的贪腐官员寥寥无几,之后腐败现象愈演愈烈)。   可估算指标所引发的效果就不同了。部门领导完不成指标要受到严厉惩处,故只能在干部中矮中拔长找“老虎”,这固然会造成一些冤假错案,但真“老虎”肯定躲不过去,打虎目的就达到了。而那些“蒙冤”的人应该也不是完全清白,无非是小问题上纲上线到了大问题,等运动后期甄别改正,至少对其本人及周边同事都是一个教训,懂得规规矩矩做人的好处,以后连小的经济错误也不敢犯了。而这正是运动要达到的目的。   就这样,三反运动轰轰烈烈开展了起来,也确实抓出一些真的贪污犯。查获的大案有1951年4到9月,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原以游民身份参加国民党军,1935年被俘后参加革命,次年入党)在部里委派去东北购买木材时(跟刘、张到东北买木材在同一时期),将东北进货价5亿元,按京津地区市场价虚报为12亿元,多支付给私商赵溪桥国家资金7亿元。然后除拿出少量钱款给随行工作人员作封口费外,余款与赵共同私分、挥霍。

  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挪用与侵夺公款为资本金,在北方各大城市为自己开设了19家皮毛店,再利用手中掌握的收购皮毛大权,让这些店获取无风险利润,总计非法所得财产达23亿元。如果说刘、张挪用财政专款赚到的钱基本仍归国家所有,个人享用非常有限,加上集体腐败也未达到3亿多元,定他们为大贪污犯,多少有些刑非其罪的话。那么,宋德贵直接与私商合谋,一下子就把7亿元国家巨款转入个人腰包,薛昆山空手套白狼赚得23亿元,均属于货真价实的大贪污犯!   不过,这两起贪污案主犯都不过是县处级干部,手里权力比较有限,且从一开始就是投机革命,相比于刘、张缺乏典型意义。润之当然很希望查出职务更高的“大老虎”,可让他失望的是,除上述大案外,能摆得上台面的,竟然只有陕西张怀武、王德武等七人集体贪污案和湖北崔月爱贪污案。其中,陕案标的仅是盗取解放军军用土布360尺,变卖赃款后贩卖毒品和黄金,案值应该不大;鄂案连标的都没有,案值应该更小。   事实证明,在新中国百废待兴、经济落后、财政困难的大气候下,中共干部纵然大量被糖衣炮弹击中、想贪污挥霍,也缺乏起码的物质条件。如果按润之最初设想,枪毙一万乃至数万贪污干部,恐怕基本都是冤假错案,党员、干部将离心离德,中共离失去战斗力而灭亡不远了。在这种情况下,他放弃了原先错误的计划,转而考虑集中力量树立个别反面典型,震慑整个干部队伍,使之不敢腐。   于是,刘、张以其无可替代性,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这样的反面典型。12月30日,这起大案正式全国人民披露。1952年1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发动群众的关键何在?》社论,关于刘、张问题是这样写的:“像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则不论他们有多大的功劳,都是不可饶恕的了。对于这样叛徒和毒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   其中,“叛徒和毒虫”在原稿中写作“变质的分子”,是润之在当日五时社论发表前的审阅修改中特意改写的,战略意图相当明显。一些当年曾和刘、张一起出生入死的干部终于坐不住了,有的说:“他们是有功之臣,不能杀呀!”有的认为:“可以判个重刑,让他们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叹:“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说杀就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在此氛围下,总理预料的说情者终于出现了,此人就是黄敬。他找到一波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润之说说,不要枪毙,给个改造机会。一波说,中央已决定,恐怕不宜再提,但黄敬坚持要他反映。而他之所以坚持要求情,大致有三个原因:   首先,黄敬是看着刘、张成长的,心里清楚他们只是胆大妄为,但仍是中共的忠臣,决非“叛徒和毒虫”;搞机关生产也属于公私兼顾甚至公大于私,还算不上大贪污犯(当然明面上只能说罪有应得)。其次,如果不是他批给天津地委贷款60亿元,刘、张案情也不至于如此之重,内心多少有些愧疚。最后,黄敬曾以公对公形式,接受刘青山美国轿车一辆,既然受过好处,站出来说情,不管是否有用,也算对刘有所交代。   一波无奈之下退了一步,同意带黄敬一起去见润之,由他当面申述理由。然而,黄敬还是青年学生时,与江青有过恋爱和同居生活,内心害怕见润之,便说道:“不,不,我说什么也不去,你是大局书记,你可以当面向讲嘛!”这个难言之隐大家都清楚,一波遂不再强求他去,而由自己向润之如实转达其意见。   其实在当时革命队伍里,夫妻分手又重新组合、同一女性的前后配偶在工作中发生交际的情况比比皆是(本文之前有过介绍),一般都能正确对待,心胸豁达的润之也是如此,黄敬的恐惧完全是多余的。果然,润之听后既未责怪一波更未责怪黄敬,而是语重心长地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黄敬同志应该懂得这些道理。”一波当即表示同意。此后再无求情者,润之便可放心借人头。   既然借人头,那就不是一杀了之那么简单,而要做足文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开场是与刘、张案相关的部门和人员检讨:1月5日,马国瑞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刘青山、张子善巨大贪污案给予我们的教训》文章,代表河北省委检讨官僚主义作风。8日,杨秀峰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训》文章,代表河北省政府检讨官僚主义作风。   接着,河北省财政厅厅长、省生产救灾委员会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中国人民银行河北分行行长、省劳动人事厅等单位和个人,也纷纷发表文章,检讨本单位及个人在刘、张案中的责任,《人民日报》作为党报不可能刊登这么多文章,遂都刊登在《河北日报》上。但1月25日,林铁之妻弓彤轩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检讨我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文章,算是代表全体接受刘、张礼物的领导家属做检讨。

  文章用一半篇幅叙述了接受礼物的次数和品种:(1)1951年春因动手术接受维他命B两瓶、拍托拉五瓶;(2)1951年春节到天津,接受刘青山现款50万元、烟十筒、暖水壶一个;(3)当年2、3月间在北京住院,对刘送来的200万元先拒后收,还写了回条;(4)6月间又到天津,陆续接受牙膏、手巾、香皂、背心各一,皮凉鞋一双、十丈左右的布匹一包、雨衣一件、灰毛服装一身;(5)在华北物资交流展览会上,用夜光游泳表交换张子善自动手表一只。合计价值七、八百万元。   鉴于当时惩办刘、张风头正劲,行贿数额只可能增不可能减,上述物品应该就是全部而未加隐瞒。从这些礼品看,动手术送保健药和到天津小住送些生活日用品,属于正常帮助性质(弓彤轩是战争年代就跟刘、张在一起工作的战友);交换手表也基本等价;实在算不上行贿和受贿。只有两次现金、十丈布和一身毛料服装,稍微有点过分。但与近年来腐败高官之妻相比较,弓尽管已经爱贪便宜,但相对还算“清廉”。   当然这是我们后人看法,当时人们并不这么看。保定市委办公室李春、谷雨就认为,文章中把接受礼品的思想根源说成:花点机关生产款不算什么,是生活小节,刘、张送礼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平心而论,性质也就仅此而已,首长夫人如真的十分贪婪,岂会满足于这些小恩小惠?又岂肯等别人送才收?必定狮口大开主动索要了);属于避重就轻。为此,两人联名写了篇《弓彤轩应该重新检讨》的文章投到《人民日报》社,并于2月6日刊出。好在林铁属于少奇山头,上面并不想过度为难其妻,此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让该检讨的外围人员检讨完,刘、张的死期也就到了。2月3日,华北局召开常委会,根据中央和润之的批示,决定在河北省省会保定对二人执行死刑,并要求组织好公审大会。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扩大政务会议,传达了中央对刘、张“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全部财产”批示,并根据华北局指示要求,决定由省人民法院组成临时法庭,于10日(当年的元宵节,同时也是星期天)召开公审大会宣判,当场执行枪决!   而因为是借人头,润之对刘、张本人也须有所交代,遂授意总理以中央名义致电河北省委,要求从人道主义出发,妥善安排好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经认真研究,定下了四项具体措施,由行刑人员和善后单位执行:(1)子弹不打头部,打后心;(2)公费购置棺木安葬;(3)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4)二犯子女由国家抚养到十八岁成人。   2月9日傍晚,省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省委秘书长李子光,代表中央、华北局、河北省委、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向刘、张(两人被逮捕后分开关押,这是第一次见面)宣布判决结果并征求意见。为缓和气氛和遵照中国传统习俗,还让两人共进一顿丰盛的“最后晚餐”,并提供白酒一瓶。餐后,孙、李向刘、张宣布以贪污罪判处二人死刑的决定,二人均不服(自认顶多违纪,没有贪污),刘青山称要上告到润之那里。

  于是,孙光瑞出示了润之批示,二人当即表示服判。当被问到最后要求时,刘提出三点:保留党籍,把三个儿子抚养成人,由其弟收尸回家乡安葬(另天津住处有两个公家皮包要交还)。张子善则称如党非要让他们死,就杀他一个,留下有孩子需要照顾的刘(这对半年前还相互猜忌、倾轧的难兄难弟,死到临头时倒还表现出一点情谊)。孙当场宣布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四项措施(基本涵盖了刘的后两项要求),刘、张领悟到了润之借人头同时的内心歉疚,觉得并未真的被看作阶级敌人,因被理解而嚎啕大哭。   纵观刘、张在得知润之决定前后的表现不能看出,党的领袖在他们心目中还是有权威的。因为他们尽管也违法乱纪、贪图享受,但自认为生是共产党的人、死是共产党的鬼,领袖代表党来借人头,就该服从,坚决配合。网上有文章说:“刘、张二人是他们效命于之的组织和事业的牺牲,却真如祭坛上的羔羊,……他们的死是圣徒之死,圣徒殉命于圣主之死,服从、效力而绝无反抗之思,即是曾经闪念过一丝不理解,但随即被更大的报效之心所掩盖。”用意当然是嘲讽、攻击中共,却也准确地勾画出了刘、张的为人。   按照反共分子们的如意算盘,既然润之刑非其罪要取刘、张性命,这二人就应“你既不仁我也不义”,临死前破口大骂润之和中共,表示跟其恩断义绝。而拥护中共的网友也有类似担心,特别是担心曾到维也纳开会的刘青山闻风叛逃,投奔美帝。但前者终究是痴心妄想,后者的担心也不必要,因为刘、张毕竟受党教育多年,最基本的归宿感和是非感还是有的。刘青山甚至还表示,要在刑场上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万岁!”;孙光瑞以党的纪律相约束,而已经被开除党籍的刘,仍最后一次遵守了党的纪律。   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真犯下重大过错的中共党员,在面临组织制裁时,所采取立场也与刘、张一致;至于清白无辜党员蒙受冤屈,就更不会跟组织翻脸了。在这方面,之前的苏区肃反、延安整风,之后的文革,都有很多事例。就算地位尊贵的少奇,在与政治斗争失势、面临制裁时,也没动叛变逃命念头,束手听候处置。采取如国焘、林总那样做法的党员毕竟是极少数,而这是任何组织涣散的资产阶级政党成员所做不到的,中共能拥有非常坚强的战斗力,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2月10日,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2万多群众坐满了四周看台和中心场地,北京电影制片厂还派出了新闻摄影队。会场外,省人民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大会实况,全省有约20万人收听。十二时,省节委会委员张庆春宣布公审大会开始,然后由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宣布:奉最高人民法院令,组织临时法庭,公审大贪污犯刘、张。

  随即,公安人员将刘、张押上台。之前办案人员特意让刘青山穿上出国时定做的服装:水獭皮帽、藏青色大衣和黑皮鞋;对没有像样“行头”的张子善,便把他常穿的染成蓝色的傅作义部队军呢装和旧马裤,都熨烫得笔挺,再配一双新的黑皮鞋。经过这番操作,二人便比较符合群众心目中的大贪污犯形象了。而他们也非常配合地让记者照相,并表示:“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让后人受受教育……”。   刚升任省委副书记的薛迅(应该是对查处刘、张案功劳的肯定)出面控告,刘青山虽认可润之借人头,但对薛恨之入骨,认为她是借三反为名行派系倾轧之实,期间轻声骂了一句。接下去,农民代表李树林控诉刘、张设立河工供应站,用霉变棒子面和小米替换好粮供应民工,他们村104名民工因此致病十多人(但没有病故的)。为此,他代表群众意见,要求判处刘、张死刑,立即执行!   作过这些铺垫后,宋志毅宣读判决书,指控的刘、张罪行有:(1)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设款、救济水灾区造船贷款、河工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供应粮及骗取银行贷款等总计171.6272亿元,用于经营其秘密掌握的机关生产(让人觉得是刘、张私人财产)。(2)勾结奸商张文仪等,以49亿元倒卖钢铁,使国家资财损失21亿元。派人冒充军官从东北倒卖木材,并“忍心占用前述之救济水灾区造船贷款四亿元”。   (3)为扩大机关生产从事建筑投机,在天津收买私商木厂成立建筑公司,高薪引诱天津、沈阳、鞍山等地国营、公营企业机关工程技术人员31名,严重破坏国家政策。(4)组织河工供应站渔利,曾将国家发给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并抬高粮油菜价格,先后剥削民工及折旧费共22亿元。(5)贪污挥霍3.7825亿元,其中刘为1.8379亿元,张为1.9426亿元,刘还吸食毒品成瘾。(6)多方掩盖罪迹,张一次焚毁单据378张。   这些指控前面均已分析,能站住脚的有一些但不很多,此处不再赘述。但既然需要树立典型,刑非其罪也在所难免,连刘、张自己都认可,故判决书在声称证据确凿、二人对上述罪行应负合谋共犯责任(张子善本是从犯,吃亏在刘青山调走后不收手)的同时,特意加上“该二犯亦已供认不讳”字句。既然如此,那就奉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二人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至于同案其他各犯,则“另行审判”。   宣判结束,杨秀峰继续发表总结讲话,并于十三时三十分宣布宣判大会结束。而此前,刘、张已被押赴位于东关大校场(原保定军校所在地)的刑场。刘青山还是有些“英雄气概”的,全程自主行走不用扶架,临刑前立而不跪,面对枪口。书生出身的张子善死到临头还是有些胆怯和后悔,几乎是被民警抬下了刑车,泪流不止,背对枪口下跪受死。随着两声枪响,二人命归西天。

  由于《人民日报》之前曾报道,刘青山以中国青年农民代表身份,参加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并当选常务理事。故在向全国人民公布其案情、特别是处决消息时,该报社领导向中央请示,把其姓名改成“刘清山”以掩人耳目。润之坚决表态:“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处决刘、张还不是这起大案的终结点,其他涉案人员也纷纷受到处理:康光宇开除党籍,机关管制二年;天津地委副书记马庆云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但很快重新入党,文革前又出任承德地委副书记);地委委员、团委书记赵明开除党籍;地委宣传部部长赵一芝、组织部副部长刘良从,留党察看一年;地委组织部部长朱丰、专署副专员刘浩、专署公安处处长苏玉振及天津军分区司令员谢国仪,撤销职务。其余或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或撤销职务、或给予刑事处分的干部共24人,职务和姓名如下:   杨柳青镇委书记刘蒂、副书记董承彬,静海县委书记卞力、副书记刘岘平、县长杨进修,安次县委书记沈春旭、县武装部长陈杰,文安县委书记刘光、县长李泽民,天津县委书记刘铭西,宝坻县委书记马玉亭、县长杨力群,武清县委书记张扩、县长魏达、副县长李固华、县委宣传部长张功,天津地委秘书处副处长崔毅、组织部副部长卢铁、赵玉秀(张妻)、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范勇(刘妻)、生产管理处处长张万鹏,天津专署财政科长弓子仪、工会副牛英、总务科股长刘本。   此外,为买木材牵线搭桥和联络火车车皮的张佩三,尽管已经调到湖南衡阳市委党校,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释放后遣送回原籍河北深县,当民办小学教师谋生。天津专署卫生所所长、刘青山保健医生钱俊杰,因审查期间逃跑藏匿,回单位后被开除党籍,机关管制一年。建筑公司私方投资人谷云龙被定为奸商,后精神失常。阎堤、张文仪和郑姓奸商也均受到了惩处。   不过,上述绝大多数人员到了改革开放初期,都搭上平反大潮的顺风车,开除党籍的恢复党籍,撤职处分的撤销处分。连刘青山的三个儿子都联名上书中央,要求复查刘、张案,以图平反昭雪。他们之所以还有能力联名上书鸣冤,是因为党组织履行了对刘、张的抚养后代诺言(张子善唯一儿子之前夭折)。中央、华北局、河北省委三级领导研究后决定,刘青山长子刘铁骑和次子刘铁甲,由国家供给每人每月15元(新币)生活费,幼子刘铁兵由其母范勇抚养。   1954年,范勇重组家庭,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一度停发,经向省委反映,病愈回国仍担任省委书记的林铁进行了干预,又恢复发放。1962年,刘铁骑上高中后开支加大,省委决定将其每月生活费提高到20元,并给刘铁兵15元,三兄弟每月共50元,这个补助标准维持到铁骑1970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之时。文革期间曾欠发998元,经其叔刘恒山申诉(因范勇重组家庭不便,三兄弟陆续跟随没有儿女的其叔,在老家安国县南漳村生活),省纪委查明后于1981年补发。

  刘铁骑学习刻苦,成绩优秀,1965年以能考清华大学的分数报考北京石油学院,该校党委按四项措施中“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原则,经研究后同意接收入学。他在校期间遇到文革,因低调做人不参加运动,基本未受冲击;1970年毕业后,被分配到抚顺石油一厂工作。1972年,他与青梅竹马的叔叔邻居家女儿刘继先(河北医学院毕业)结为夫妇,生育一子一女,生活幸福美满。   刘铁甲因文革失去考大学机会,高中毕业后在家务农,曾到东北编箩卖艺谋生,生活一度艰辛。1976年,廊坊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内部招工,他在已调到该局供应处工作的长兄帮助下,成为石油管道工人,后娶妻育有两子。刘铁兵高中毕业后也在家务农,曾想报名参军,但因文革极左思潮未能如愿。不久,县里(可能是同情刘青山的领导)给了他一个指标去曲阳当煤矿工人,实现农转非,后调回安国县,娶妻后育有两子一女。   这样,刘青山共有五个孙子和两个孙女,子孙虽谈不上大富大贵,生活水准也至少在中等以上,说明中共并未亏待其后人。然刘、张案是显示中共反腐败决心的永久性标志,尽管刑非其罪但并非无可杀之罪,故就算涉案其他人员可以平反,这二人本身是永不可能翻案的。换而言之,如果真的翻案,那当初还不如不杀,他们就死得毫无价值了。   至此,刘、张之案来龙去脉叙述完毕。而在公判枪决刘、张之前,北京市已于1952年2月1日召开公判大会,宣判宋德贵、薛昆山死刑,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二人属被裹入革命大潮,对中共归属感非刘、张可比,且贪污和盗窃国家资财货真价实,未能享受到四项优惠条件)   在这次公判大会上,建筑工程师王丕如虽也犯下贪污罪,但帮助政府检查出许多许多营造业奸商的偷工减料行为,追回金额达80亿元,到案后坦白也比较彻底,由润之亲批认定有立功赎罪情节,从宽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期执行,行政撤职但保留公职。同样因坦白并检举奸商而得到判缓刑宽大的还是孙建国(但还是要开除党籍并撤职)。而建筑师夏茂如因检举七个贪污分子和十几家不法商人,随两航起义的技术人员杭效祖多次主动坦白起义时的贪污行为,都免于刑事处分,仅仅是行政记大过和降一级使用。   这些举措表明,润之已经放弃大开杀戒纯洁队伍的计划,在树立了刘、张、宋、薛这样的反面典型,以震慑全体党员干部后,转而考虑以比较和缓的手段,逐渐结束三反运动。但他同时又认为,党员干部就算做不到不想腐,没有资产阶级奸商这个外因的勾引,也不能腐,故开始筹划针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五反运动。


贴主:NewCommer18于2019_12_11 11:22:12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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