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不能乱找男人回家
逼6岁女摸他的“JJ” | 即時新聞 | 20150525 |
台湾高雄张姓保全员被控在5年前与前女友同居期间,性侵前女友就读幼稚园的6岁女儿,不但逼迫女童帮他手淫,还以手指插入女童下体,女童直到母亲与张男分手,搬离张男住处后才向母亲吐露实情。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及强制性交罪重判张男有期徒刑12年。 判决指出,2010年7月间,张男趁前女友外出工作,仅剩他与女童在家机会,要求女童以手抚摸他的生殖器,女童因害怕遭殴打因而伸手照做,张男竟又伸手抓住女童的手握住其生殖器上下抽动,事后并要求女童不得告诉他人。 数月后,女童母亲因与张男争吵而外宿未返回住处,张男又趁机对女童伸狼爪,先将女童带进浴室内清洗下体,再将她带进房间强行脱掉裤子,不顾女童抗拒 ,以左手食指插入女童下体性侵得逞。女童直到母亲与张男分手并搬离与张男同居处半年后,才说出曾遭张男性侵一事,并由母亲报请113 专线寻求协助。 检警侦查时女童证称,张男平常在家都穿短内裤,内裤里有一个小洞,他会拉她的手去摸他的“八不阿”(即生殖器之意),她有说不要,但他还是拉她的手去摸,还会抓着她的手“前后动”,直到他喊结束,她心里很不愿意,但怕他打只好乖乖听话等。 法院审理时张男否认性侵女童,辩称前女友另结新欢后搬离住处,还教唆女儿诬指他性侵,但合议庭依据其他证人证词及医院评鉴报告等认定他犯行属实,重判12年。(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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