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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天城投强势供暖!三问中天未来方舟 霸权卖房理何在(转载)
送交者: xiaocaogz[布衣] 于 2015-01-13 8:33 已读 7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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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中天未来方舟为贵州省会贵阳市的特大型楼盘,规划人口为17万人。该楼盘在销售时销售资料中次要位置显示该楼盘为集中供暖楼盘,但在销售时并未向业主明确告知该项问题,在签订售房合同时仅给购房者签字页而不给合同其他内容查看。同时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代表统一口径,告知业主该地热是接入进家,并且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不用不需要任何费用。至2014年底贵阳中天城投集团在合同即将到期时通知业主收房,但必须强制签订供暖协议,才能去看房收房。而该公司提出的供暖协议及其不平等,价格未经任何论证的漫天要价吗,同时不用地暖也要交蹭热费。并且交付的几个小区均未付符合交房手续,连交房需要的三证都无法提供,道路未通,绿化未弄,导致业主集体维权。
  业主集体维权后,未避免群体时间发生,政府也多次成立协调组参与协调,但从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的时间里,一二再再二三的拖延时间,整整协调了近半年时间没有任何合理的结果,反而以中天给出的无法无理的理由为论据答复业主。并且市长热线给出的两次公众答复前后矛盾。第一次说强制签订供暖协议为违法行为,第二次就说签订供暖协议是合法行为。
  同时该集团作为该市唯一的上市地产公司,由于跟当地媒体有合作关系,导致当地媒体集体沉默,当地政府也采取保护措施,导致业主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为维护业主权益,先寻求中央、省政府、省外媒体帮助,以下三问中天,请中央和省外媒体为百姓做主!

  一、一问中天合同合法性:
  1、中天给予购房者签订合同仅出示了三张签字页,其余合同内容均是中天后来装订的,99%的业主均未看到合同细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明显有违合同法!
  2、中天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在长达两年的销售期中,一致告知客户地热是接进家里的,需要使用就付费,不需要使用不付费。从来未告知业主要再花1—2万的安装费,同时也未告知业主必须签订供暖协议,而且更未告知要交蹭热费。口径一致的告知业主不用不交钱。在收房中却要求签订供暖协议,并且要预交两年的供暖费。如此欺诈用户签订看不到内容的合同书,天理何在?(据说最新的合同已经修改,新组团的免费安装末端,但必须使用地暖)

  3、在中天自行装订的购房合同中,增加的附件里非显要位置,写上业主在收房时必须出具供暖收费证明,并以此条回复政府已在合同中通知业主。首先其在合同的签订中并未给业主除签字页外的其他内容页,并且即使在其加入的合同中也仅说了供暖预计价格和供暖时间。在不讨论其欺骗性合同的前提下,就他们加入的内容页也属于违法行为。
  《消费者保护法》第八条原文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指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供暖作为一个要延续70年的强制性商品,在中天自行加入的合同附属协议中,也仅告知预计价格和供暖周期,而供暖方式、安装费用、温度保证、技术方式、安全指标、安装导致的地面提升度、保修政策等均为告知。严重违反《消费者保护法》所赋予的用户知情权。

  4、中天以《物业法》来忽悠政府部门供暖为和物业管理费一样的配套服务,而中天在销售时并未告知业主。同时贵阳不属于集中供暖城市,集中供暖完全就不属于物业法中的配套服务。以此强制和绑架政府欺压百姓,天理何在?

  5、现中天要求业主签署的供暖法人主体,为中天和中节能创办的新公司,中天在其中占有40%的股份。在这种利益输送的情况下强迫业主签订不平等的供暖协议,理由何在?

  二、二问中天供暖方案和定价的合理性:
  早在2011年省气候中心专家组就出台《贵阳市集中供暖的气候论证》报告,在贵阳,人体舒适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最长持续时间段为1月1日至2月7日,这说明贵阳市冬季最冷时段仅有38天,并不符合贵阳指数中所划定的城市集中供暖标准。同时也指出贵州的冬季阴雨天多,日照少,即使气温未达到5℃以下,人体也感觉十分寒冷,需要将相对湿度纳入计算。
  数据表明,即使是在贵州最寒冷、凝冻灾害最严重的2007年至2008年冬季,贵阳市最长的低温过程也只持续了34天。这说明即使是较为寒冷的年份,贵阳冬天体感舒适度的波动也很大。而在较为温暖的2012年至2013年冬季,晴好天气甚至曾在2月5日给贵阳带来了24.2℃的最高气温。

  1、超长供暖季的依据何在:
  贵阳市政府对外宣传“爽爽的贵阳,避暑的天堂”,而在这避暑的天堂里,居然强制的规定了4个月的供暖季(11月15日—3月15日),并且供暖温度为室内温度18度。这样的供暖依据何在?贵阳市每年11月和2月、3月的室外温度均在18度左右,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的3年半涉及到的7个“两头半月”中贵阳市气温数据统计显示,其中5个月最高温度都超过了18度,甚至在2013年2月1日当天温度就高于20度,在2013年2月至3月15日的45天中,有18天的温度高于20度,最高温度为25度。
  想请问在贵阳这个避暑之都,长达4个月的供暖季18度的室内温度给予中,到底是给业主供暖?还是要给业主避暑?

  2、18度低温是供暖还是避暑?
  《贵阳市集中供暖的气候论证》中就明确指出,贵州属于潮湿地区,需要将相对湿度纳入计算。而18度为北方干冷天气的温度保障,在贵阳这个湿冷地区,18度作为供暖的热度保障是否能真正坚决贵阳湿冷天气下的人体舒适度需要?

  3、基础热能费以何定义?
  中天强制业主签订供暖协议,就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一旦签订供暖协议,无论你用或者不用地暖,都必须要所谓的“基础热能费(蹭热费)”。并且中天跟政府的回答异常一致,就是根据其他城市的做法。但实际上2011年大连召开“基础热能费”听证会,就取消了基础热能费的收取。
  而更为可笑的是,中天按照现在价格提出的基础热能费,在这样一个避暑的天堂里,竟然高达供暖费的47%!(现在给出的价格是不用地暖要交15元/平/供暖季,使用供暖为32—36元/平/供暖季)。而这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没有高到如此的地步,我们先不说贵阳冬季基本都在0度以上,热能损失是否有如此之大,就说在北方冬季最低温度达零下2、30度的极端天气下,基础热能费的收费比例也仅为供热费的15—30%,强制蹭热费,还如此之高的理由何在?

  4、按建筑面积计算供暖的笑话:
  众所周知,集中供暖供的是业主的使用面积,而中天居然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交供暖费和蹭热费!而未来方舟楼盘就普通住宅的公摊面积平局比例是高达23%以上的!难道中天的地热包括电梯、楼道、水电井、花园、绿化带?这些公摊面积是明显不会供暖的,为什么要折算价格让没有供暖的地方支付供暖的费用?

  5、价格的确定何在?
  同在贵阳市的观山湖区景怡园采用的污水源供暖方式,在2013年供暖时间段的收费仅为5元/㎡/月(按实际采暖面积计费)。现在中天给出的预计价格是在32—36元/供暖季(按建筑面积收取),而折算成套内计费价格41.6-46.8元/㎡/供暖季,价格相当于贵阳景怡园小区价格的268%——216%!并且政府为扶持中天未来方舟供暖,给予其合法的身份,竟然还要提出要在2015年抓紧时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要将这不合法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6、房屋设计是否适合地热供暖?
  早在2011年的专家报告中就指出,贵阳气候湿润,房屋构造多采取通风式设计,这种方式是不适合地热供暖的。而中天在前期就想修地暖的前提下,并未对房屋设计进行任何论证,就采用一种被专家否定的方式企图进行不合理的建设。
  三、修改规划、承诺不予执行是为何?
  1、作为一个17万规划人口的楼盘,现仅有两条主干道进行交通输出,而从3年前至今的销售中,就提出在H区的地方修建一条到直达市区的延安路延长线主干道。在3年前的销售中就说该路已经在建设,并且将在2年内开通。直至2015年1月10日政府协调会上,在业主提出该问题3个月以后,区城建局才告知该路已经报批,如果专家论证通过,将在2015年底前动工,未告知竣工开通时间。最可笑的是,一个容纳17万人的楼盘,在长达3年的销售中,居然大力宣传一条还未报批规划的主干道!而在这期间,政府居然没有提出任何疑义!

  2、未来方舟楼盘北部有一排巨大的高压线,在销售初期,中天为了卖房就出具书面证明承诺在该片区交房前将高压线入地(这份承诺也未主动给予所有业主)。而时至2015年1月10日,该高压线根本没有任何迁移的迹象。经过多次协调会沟通,中天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预计在2015年4月31日前入地。而在2014年底中天就开始通知该片区业主收房!

  3、该楼盘模型经过2次更改,缩小部分原规划园区公园、擅自在原绿地面积内增加新楼盘。根据合同法等要求,无论是政府修改规划、还是房开商修改规划,都应在修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至今未有一个业主收到过任何的规划修改告知书,或是意见征询稿!

  四、总结:
  一个企业,还不说承担社会责任,仅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就必须要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而作为本地的纳税大户,绑架政府采用强制供暖的方式,将经营风险转嫁到业主的身上,还要采用谋取暴利的方式开展剥削!站在企业高额利润的角度上,按照比贵阳冬季温度低2、30度的北方供暖模式,制定出剥削业主的未尽任何论证的供暖方式和价格体系,来剥夺业主的生活费!

  针对业主漫漫维权路,中天采取一拖、二骗、三威胁、四分化的政策,连现在的建议收房时间,都将每个小区拆分成长达一个月的建议收房时间,并按照间插式的方式将相邻楼栋分开收房,而不是按照楼栋顺序收房,以达到分化业主的目的。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采用欺瞒的方式开展经营,法理何在?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将经营风险转嫁业主,诚信何在?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制定出违反自然规律的供暖方案和价格体系,天理何在?
  作为一个上市企业,擅自修改规划,承诺不到位,信誉何在?

  作为服务为民的政府,当官不为民做主,协调半年无结果,谈何服务?
  作为服务为民的政府,对开发商殴打维权业主,通过各种渠道对正规单位上班的维权业主采用“非组织性谈话的方式”告权退出维权,谈何党纪?
  作为服务为民的政府,我们低微到尘埃里的平头老百姓,不敢妄加断言,但是还是想问一句,是否敢拍着胸脯说,是清廉的?

  作为爱国爱党的平头老百姓,虽然超过500人的集体维权多次,从未进行过阻碍交通、影响经营的非法维权,一直恪守合法维权的方式进行了长达半年的维权述求,为何得不到一个合理的公平的答案?一次又一次的忽悠业主老百姓,我们不仅想问一下:这是视国法为何物?视服务百姓的宗旨为何物?视建设高效服务职能和体系为何物?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中提出,要强化法制建设,要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球资源匮乏能源紧张的大背景下,推出这种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不平等协议,并且采用未经过专家论证的,不符合本地实际供暖需求的供暖方式,浪费本就稀缺的能源,到底是为何?

  身为全国欠发达省,人均GDP倒数排第一!
  这里的百姓未不平,努力工作图振兴!
  霸道条款榨血汗,小康未入倒温饱!
  只想有个安乐窝,为何堪比登天难?
  人民生活不得保,谈何复兴中华路?
  习总号召法制建,庇护哪有组织心?
  本地媒体不敢报,唯请省外给支援!
  弱势百姓无权势,还请中央还!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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