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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
送交者: dm2000[♂☆★★声望品衔12★★☆♂] 于 2021-06-22 16:14 已读 5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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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2日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突破百万千瓦大关,标志着新型储能基本实现了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



按照国家能源局编制说明,为支撑“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解决新型储能发展缺乏国家层面宏观规划引导、备案和并网管理流程不明确、建设和运行过程不规范等问题,需尽快出台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电网企业开展新型储能项目配套电网工程规划与建设的责任,提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向已经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网服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新型储能项目运行状态监测。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同时,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向已经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网服务。



“上述《征求意见稿》对储能项目持有者和储能电池制造是巨大利好,而梯次利用电池将退出储能系统。”有业内人士表示。



储能市场需求正逐步释放



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目前多地都发布了和储能相关的“十四五”规划意见。比如近期浙江提到,探索电化学、压缩空气、电热冷综合等各类新型储能发展。鼓励“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配置新型储能100万千瓦以上。



政策推动下,储能市场需求正在释放。近期以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电投、华能、华电、华润、三峡集团、金风科技等企业陆续发布储能项目设备或储能研究招标方案。



其中,南方电网既有电网侧储能的规划,也有用户侧储能的探索;而国网招标中透露出其更为关注储能在新能源发电侧的应用。



独立储能项目的装机规模也在不断刷新纪录,5月就有三大百兆瓦储能工程亮相,分别为山西大同热电150MW/300MWh储能工程、山西朔州平鲁100MW/200MWh独立储能、山东台儿庄区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其中国家电网和宁德时代合资企业——国网时代的大同热电储能工程就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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