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谈股论金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最惨操纵案!330 亿成交额操纵 1 股,不赚反亏 26.9 亿!
送交者: BLUESKYUK[★★★★声望勋衔17★★★★] 于 2021-10-13 19:11 已读 960 次  

BLUESKYUK的个人频道

最惨操纵案!330 亿成交额操纵 1 股,不赚反亏 26.9 亿!500 万罚款交不起,还向证监会“求情”  6park.com

6park.com


图源:图虫创意

一牛散被证监会罚款 500 万。

证监会近期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书,一名散户投资者景华,控制 83 个证券账户,通过两融杠杆操纵仁东控股,导致股价连续上涨后 " 闪崩 " 跌停,成交额达 330 亿元。景华操纵股票不仅合计亏损 26.9 亿元,还被证监会罚款 500 万元。

83 个证券账户操纵 1 股

2019
年 6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期间 ( 共 384 个交易日,简称 " 操纵期间 " )
,景华控制其本人、近亲属、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北京紫金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以及委托其投资的客户账户等共 83 个证券账户 ( 简称 " 账户组
" ) ,交易仁东控股股票。

经证监会调查,景华操纵 " 仁东控股 " 通过三种方式操纵 " 仁东控股 "。

一是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账户组在操纵期初已大量持有 " 仁东控股 ",操纵期间共计 373 个交易日持流通股超过仁东控股总股本的 10%,持流通股数量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达到峰值 1.14 亿股,占仁东控股流通股和总股本的 20.43%。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
363 个交易日交易 " 仁东控股 ",合计竞价买入 459241706 股,买入成交金额 165.51 亿元;竞价卖出 5.42
亿股,卖出成交金额 167.65 亿元。其中,账户组申买量占市场申买量比例超过 20% 的交易日有 218 个,峰值达到
91.63%;账户组申卖量占市场申卖量比例超过 20% 的交易日有 149 个,峰值达到
56.03%。操纵期间,账户组以不低于市场卖一价或市价大量申买,且该类申报量占账户组同向总申报量的平均比例为
54.92%,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的平均比例为 22.01%,共计存在 32 个时段内股价涨幅 2% 以上且时段买成交占比 30%
以上的盘中拉抬行为。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 338 个交易日存在反向交易,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平均比例为
52.97%,最大比例为 99.52%。其中,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比例超过 50% 的交易日为 225 个,超过 90% 的交易日为 66
个,超过 95% 的交易日为 29 个。

二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操纵期间,账户组在 267 个交易日存在互为对手方交易的情况,此类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最高为 54.91%。其中,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 10% 的交易日为 126 个,超过 20% 的交易日为 73 个,超过 30% 的交易日为 25 个。

三是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操纵期间,账户组共计在 55 个交易日,存在时段内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 30% 以上且对应撤单量占账户组总申买量比例 50% 以上的虚假申报买入情形。

综上,操纵期间景华控制账户组,通过
"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
的方式,操纵 " 仁东控股 "。操纵期间内,中小板综指累计上涨 42.65%," 仁东控股 " 累计竞价成交量为 35.45 亿股,股价最高上涨
380.48%,振幅 400.77%,累计下跌 20.26%,偏离中小板综指 62.91%。经计算,账户组在上述操纵行为中亏损 26.9
亿元。

景华称无力承担高额罚款,证监会:不具备减轻情形

景华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上进行了辩解,包括主观上没有操纵股价的意图,当事人没有赚取二级市场证券差价的主观意图,也没有将暂时性盈利占为己有的主观意图。客观上没有操纵行为,大量申报并撤单系证券公司强制要求下的被动减持,由当事人及其朋友通过融资融券方式承接被动减持的股票是群体决策行为,期间股价上涨可能是其他人拉抬的结果。仁东控股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涉案事项直接影响当事人对仁东控股基本面和未来可能性的判断等。

景华还称," 仁东控股 " 连续跌停后,当事人采取措施积极履行债务、安抚业务合作人。当事人交易 " 仁东控股 " 亏损严重,无力承担高额罚款。请求延后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当事人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称其投资仁东控股,使股价抬升,再通过收购改善公司基本面,实现
" 股价先行、业绩后跟 ",充分证明当事人具有拉抬股价的主观意图,也与当事人不断通过融资融券放大交易规模、股价大幅上涨的客观事实相互印证。

当事人还具有操纵市场的客观行为。一是当事人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交易
" 仁东控股 "
的事实,有当事人本人自认、相关人员指认,以及资金关联情况、交易设备关联情况等证据证明,其陈述申辩意见所称的群体决策等情况与客观事实不符。二是账户组在操纵期间各项操纵行为指标均有交易所计算数据、账户交易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证明其实施了操纵市场的客观行为,且大量申报并撤单与减持并无关系,当事人也并未提出支持其所述
" 另有其人拉抬股价 " 的证据。

案件中不存在应当中止行政处罚程序的情形。当事人通过交易行为实现对 " 仁东控股 "
股价的操纵,在案证据未显示其涉案交易行为与仁东控股的信息披露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两个行为相互独立。当事人虽采取了一定补救措施,但未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本案不存在从轻减轻情形。证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时已充分考虑当事人行为期间、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配合调查及认错态度等主客观情况,量罚适当。最终决定,对景华处以
500 万元罚款。

喜欢BLUESKYUK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BLUESKYUK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谈股论金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