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司法部称将明确“借腹儿”法律地位
据法新社报道,法国司法部9月10日指出,法国仍将“完全禁止”为他人代孕(GPA)的作法。政府将根据最高法院日后的一项重要裁决拟定一封通函,为在外国代孕出生的小孩的“法律地位”提供明确说明。
司法部指出,“我们在起草一封通函,旨在重新说明在外国代孕出生的小孩的法律情况,并且为家长办理行政手续方面提高畅通度。在此方面我们等待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最高法院已自行上诉欧洲人权法院请求裁决”。
Franceinfo电台当天声称政府将决定“承认在外国代孕出生的小孩的亲子关系”之后,有关这个问题的辩论又再重启。
目前,根据法国法律,小孩的母亲是生下小孩的女人。小孩生父的配偶暨代孕出生的小孩的“意愿母亲”,必须提出申请收养小孩的手续,才能够在户籍身份登记档案上被承认是小孩的母亲。
在男同性恋配偶的情况中,对“意愿父亲”也实行同样的法律规定。
法国有几对夫妻为了获使法院承认他们与在外国代孕出生的自己孩子的亲子关系而抗争了多年,其中曼纳松(Mennesson)夫妇抗争已18年,成为在此方面的象征性人物,这对夫妇的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自己又再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请求裁决。
欧洲人权法院在4月20日的裁决中认可了“意愿母亲”的亲子权利,但让各国自由选择承认这个权利的方式。
欧洲人权法院指出,在此问题上,由于“欧洲没有共识”,各国拥有自由评估的余地,譬如可以在户籍身份登记资料中誊录在外国依法签立的文件,以此方式承认亲子关系,这是曼纳松夫妇所希望的作法,或是由“意愿母亲收养孩子”,这是法国法律的现行规定。
司法部指出,“最高法院征求了欧洲人权法院的意见,我们将根据最高法院日后的裁决,确定这封通函的内容”。
最高法院下次开庭审理曼纳松夫妇案的时间是9月20日,然后可能在几天或几周之后,在“9月底或10月初”做出裁决。
因此,理论上一切结果都有可能,可能维持现状,可能完完全全承认“意愿母亲”的亲子关系的原则,也有可能在户籍身份登记资料中记录相关文件。但从最高法院的习惯和作法分析,后一个选择较“激进”,可能与最终裁决无缘。
曼纳松夫妇在美国通过代孕拥有一对双胞胎女儿,西尔薇·曼纳松(Sylvie Mennesson)是这桩案子中的“意愿母亲”,她表示,“当然我们将会很高兴法院完全承认‘意愿母亲’亲子关系的原则。但我们认为一封通函只是临时性的文件,它随时可能被废除。在目前审议新版《生物伦理法》草案的程序中,议员提出了有关这方面的修正条款。我们认为更适当的作法是纳入相关的修正条款,向此前代孕出生的小孩提供法律上的安全保障”。
司法部当天明确拒绝了这个可能性。司法部强调,“《生物伦理法》草案不承认在外国签立的代孕出生小孩的亲子关系”。 评分完成:已经给 宁静之境 加上 1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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