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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 (原创重贴)
送交者: LiaoKang[★★声望品衔9★★] 于 2021-01-08 17:25 已读 5893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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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客气地请柳建华坐下,打开麦克风的开关说:“柳先生,我再说一遍。你有权保持沉默,不必做此陈述。你可以等你的律师来到以后再开口。如果你没钱请律师,我们可以为你指定一位律师。当然,你做此陈述有助于我们的工作。对此,我们感谢你。同时,我们也要让你知晓,如果法庭审理这个案件,你所说的一切,无论对你有利还是无利,都将用于审理。” 6park.com

柳建华曾多次在电影、电视上看到过这类镜头,了解这一法律程序,知道自己说的话将受到严格的分析。但他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而且他多少还沉浸在一种难以描述的兴奋当中,他点点头说:“我明白。我愿意做此陈述。”

今天下午,我带儿子到海豹岬去玩。我们正在林间散步、拍照,迎面碰到两个家伙。为首的那小子抽出一把匕首,挥舞着叫我把相机给他,还要我的钱包、手表和所有值钱的东西。我说:“给你东西,我没意见,就怕我的朋友不答应。”

那小子说:“你的朋友?谁是你的朋友,这小孩吗?”他指了指我儿子。我伸手挡住儿子,把他往后推,同时抬起拿手杖的左手说:“这就是我的朋友。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

 那小子还在发呆,我右手拔出手杖里的剑,习惯性地收臂,把剑笔直地举在自己面前,又向前伸臂并将剑向右下方划去。这是我们击剑对打前互相行礼的动作,但他以为我是攻击他,往后退了一步,左手忙乱地掏出一把枪。我本不想伤害他,只想把他吓走而已。但一见他有枪,我就抢上前一步,正劈他左手,他的枪掉地了。接着我又反劈他右手,他的匕首也掉地了。我又顺势一左一右在他脸上划了两剑。

他疼得跪倒在地上,捂着脸大叫。他身后那小子已经跑了。我立即打911,要救护车并报警。事情经过就是这样。

这也许是柳建华犯的错误。他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甚至是为民除害。自己即使不得奖励,也不至于受审判。万没想到,九个月以后,那劫财的小痞子布朗对柳建华提出民事诉讼,指控他防卫过当,毁人容貌,要求赔偿两百万美元。因数目大,案子由六人组成的陪审团审理。依照法律,指控和被告双方都有权得到一切有关资料,包括警察的讯问和当事人自己的陈述。依照控方律师的要求,这段录音作为证据当堂播放了。

此时,柳建华坐在证人席上。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录音听上去竟然有些洋洋得意的腔调。指控律师问:“这是你自己的陈述,对吧?”

“对。”

“你说‘这是我的朋友’,指的是谁?”

“我是指我的手杖剑。”

“嗯,正如我所理解的那样。”律师点点头,不慌不忙地问:“那你说‘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说,是说,我带着手杖剑很久了,就是为了防备这种情况出现。”

“听上去,你像是盼望这种情况出现呢,不是吗?”

“反对。”柳建华的辩护律师抗议道:“这是任意发挥。”

“反对有效,”法官说。

“那好,”指控律师停顿了一下,一副得意的样子表明他相信,用不着回答,陪审团已经认为被告就是盼望着出现那种情况,盼望着使用那手杖剑。律师好像是在想下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让他刚提出的问题成为固定的观念深入陪审员们的脑海。然后,他问柳建华:“你拥有这手杖剑多久了?”

“一年多了,我是去年五月买的。”

“在哪里买的?”

“中国、天津。”

“嗯,在中国买的。这么长的剑,应该算武器了。你怎么把它带进美国的?”

“放在箱子里,托运来的。”

“嗯,托运武器进入美国。”

“反对。”柳建华的辩护律师再次抗议道:“这又是任意发挥。”

“反对有效,”法官对指控律师说:“你盘问时,应该只提问题,不要阐释。”

“是的,法官大人,我明白。”指控律师恭敬地回答,他脸上又闪过一丝得意,显然是相信‘托运武器进入美国’的观念也深入陪审员们的脑海了。他继续问:“你带这手杖剑进入美国,申报了吗?”

“没有,”柳建华又说:“这不是禁运品,也无需上关税。”

“大人,”律师转向法官说:“您是否需要告诉证人,他只需回答问题,无需辩论。辩论是我们律师的责任。”

法官对柳建华说:“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好了,不要解释。”他又转向做记录的书记员说:“把证人最后一句划掉。好了,继续吧。”

柳建华不安地看了看自己的律师。辩护律师微微点了一下头,意思是,你说得对。虽然你那句辩论不能进入记录,但是进入陪审员们的脑海了,照样会起作用的。

指控律师接着问:“这个手杖,实际上是可以用作武器的剑,而且你也的确用了,你总是带着它吗?”

“平时不带,只是到林间散步的时候才带。”

律师突然话锋一转:“你学过击剑吗?”

“学过。”

“学过几年?”

“有十来年了。”

“为什么学击剑?”

“锻炼身体。”

“不是为了打斗吗?”

“不是。”

“不是为了防身吗?”

“是为了锻炼身体。”

“你买手杖剑也是为了击剑吗?也是为了锻炼身体吗?”

“不是。”这一问一答进行得很快,在被告律师提出对“复合问题”的反对之前,柳建华已经把这两个问题一并回答了。

“是为了防身吗?”

“嗯,有这个因素吧,”柳建华不得不承认。

“我没有问题了,”律师带着胜利的口吻终结了盘问。

轮到辩护律师盘问了。她是位和颜悦色的中年妇女,语气温和,跟咄咄逼人的指控律师形成鲜明对照:“请问,你是在什么商店买的这个手杖剑?”

“工艺品商店。”

“还有收据吗?”

“有,已经作为证据交给法庭了。”

“嗯,是这个吗?”她拿起桌子上放着的一个纸条:“天津景泰堂工艺品商店的收据?”

“正是。”

“多少钱买的?”

“三千人民币。”

“相当于多少美元?”

“大约五百。”

“所以在海关不用申报,是吗?”

“是。”

“我没有问题了。”

随后,辩护律师请原告的同伙作为证人来回答问题。通过盘问,她让陪审团知道,原告曾因抢劫而被捕并坐过一年牢,而且证人作为同犯也受到过做八百小时社区服务的惩罚。接着,她又请一位击剑教练来作证。

“请问,你们击剑都是一下一下地击打吗?像电影里看到的,古代武士那样?”

“有一次性的突刺,也有连贯的击打动作。”

“比如?”

教练站起身来,伸出手臂,做出四个快速劈砍的动作。虽然他没有拿剑,但是大家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他手腕抖动,一左一右、一上一下,四个动作干脆利落。

辩护律师又问:“你这动作如此熟练、如此敏捷、如此连贯、一气哈成,是特意做出来给我们看的,还是习惯性的动作?”

“是练出来的,习惯成自然。每个击剑运动员都能做出这种基本动作。”

“谢谢,我没有问题了。”

指控律师咄咄逼人的气势已经消失了,但他不愧是个好律师,观察力敏锐,问了教练一句垂死挣扎的问题:“劈砍有可能先下后上吗?”

“当然。先上后下、先下后上、先左后右、先右后左,这些都是基本动作。攻击需要从各个角度,各个方向发起。何况还有佯攻,第一下往往没有第二下用力,第三下没有第四下用力,但你如果没有格挡好,每下都可能击中你……”

“感谢你给我们免费指导,”律师自找台阶地笑了笑说:“我没有问题了。”

最后,双方律师发表总结性辩论。控方说:“不错,我的当事人的确犯过小错。这次也的确是他持刀试图抢劫。请注意,他只是持刀,那手枪连保险都没打开,而且是在他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掏出来的。当然,他抢劫犯罪在先,但他罪不当诛。被告砍了他两剑,已经解除了他的武装。手枪和匕首都掉到地上了,但被告还继续施暴,又在他脸上划了两剑。致使我的当事人严重受伤,缝了四十八针。你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脸颊上的疤痕,一左一右,各长三英寸之多。这显然是过分使用暴力的结果,远远超出了正当防卫所允许的范围。你们看,他这个样子,将来无论是找工作,还是找对象,无疑,都会受到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请你们主持公道,为你们的同胞做出公正的裁判,让他得到一些补偿。”

辩方说:“你们都看到了,控方是个惯犯。他居然还反过来指控我的当事人,企图在法庭上得到他在树林里没有得到的钱财,而且还要多得多。这难道是公正吗?控方要求你们为同胞做出公正的裁判,什么意思?因为他是欧洲后裔,就是你们的同胞了吗?我的当事人也是美国公民,而且你们都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们的信条。无论一个人是欧洲后裔,还是亚洲后裔,只要是在美国受审,他就和你们一样,享有同等权益。更不用说,我的当事人是美国公民,是大学教授,是多次受到奖励的优秀教师,也是和你们一样奉公守法的纳税人。”

她停了一下,接着说:“我的当事人遭到了这个惯犯的拦劫,他拿出了匕首,拿出了手枪。虽然手枪还没有打开保险,但那是因为他没有时间,来不及打开保险。幸亏我的当事人学过击剑,解除了他的武装。否则,你们都可以想象,我的当事人将会受到这个惯犯的伤害、抢劫和羞辱,而且是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受到羞辱。你们可能也有子女,不难想象一个父亲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受到羞辱,那将会有什么后果。幸亏我的当事人学过击剑,幸亏我的当事人带着手杖剑,他才得以保护自己和孩子。控方说他防卫过度,你们都看见了,击剑教练展示给我们的那四个动作多么迅捷,多么连贯。那是多年训练出来的习惯成自然的反应。在那种生死关头,我们还要他打破这种习惯,及时收手,是不是要求得太过分了?”

辩护律师又停了一会儿,继续说:“其实,大家应该感谢我的当事人。他为我们这宁静、美丽的社区消除了一个隐患。试想一下吧,假如被拦劫的不是他,而是你们当中任何一位,后果将会怎样?假如被拦劫的是你们的孩子,后果将会怎样?难道我们应该为消除这种隐患而惩罚他吗?难道惩罚这样一位我们应该感谢的人还算公道吗?”

判决不到半小时就做出了。柳建华和辩护律师握手并向陪审团投去感激的目光。

这几天,柳建华一直沉浸在胜利的兴奋中,直到他收到律师的诉讼费为止 ———— 两万美元。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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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主:LiaoKang于2021_01_08 17:37:32编辑 6park.com

贴主:LiaoKang于2021_01_08 17:37:43编辑
贴主:LiaoKang于2021_01_10 2:34:47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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