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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清楚的说一遍保险索赔的情况 事故是由我倒车时引起的.她把停在我车尾都车.我的后bumper 跟她的车身尾部发生撞击 我的bumper 刮花了.她的后车身加油口位置塌陷一片进去. 所以事故的责任在我. 当时发生撞击后我下车发现没人在车里.我也没有拍照什么的.只是下车等车主回来. 她回来后直接驾驶要离开.我在后面追喊着她.然后她停下来.再然后我们交换了保险卡跟电话号码. 她是女司机我也是女司机。我们双方都没有想到报警所以也就没有事故记录在案. 后来回来了回想下发现自己当时不冷静很多步骤都没有做. 我刚刚翻书看了下 发现按照这种情况有三种选择! (1)推卸责任:有这个前提是我们都没有报警没有记录.保险公司索赔需要根据警察的事故判断与证据. 不过这么做我良心不安.我不否认有过这个不负责任的念头.如果事情弄到需要法律来解决的地步.那对我不是有利的. 特别是在美国这个法制社会.简直就是无知与愚蠢的行为! (2)负全部的责任:这个是最坏的打算.说实话,我有这个心里准备. 自己难免心有不甘!可毕竟做错事的是我啊. 逃避责任不是解决办法的唯一方式.问题是像我遇到的这种情况、是私了好呢还是找保险索赔?我的意思是长痛不如短痛 私了跟保险索赔两个,哪个出血更少?为什么? (3) 负一半责任:按照我所在州的法律.书上说按情况双方都有责任应该各自负责一半的责任. 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不坏的好消息. 但是书上没说的太具体.一半的责任是不是说各自负责自己的财产损失? 这是个模糊的概念. 1:一半责任是不是说只负责自己的?以我的打算是不换bumper 也没有打算修!换了新的bumper 也许过不久又花了!看过我之前帖子的朋友应该有点了解. 而她的话 车身塌陷估计得换了.目前不好估计损失的价值! 按照我的理解 来处理的话.对方不是比我吃亏多了? 2:这个一半一半的责任是不是说我的bumper 加她的车身 所损失的总价值除以2的方式来分摊财产损失的风险 比如我的bumper是500的价值.她的是1500的价值 (500+1500)/2=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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