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娱乐八卦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罕见!一夜之间近三十位明星发声辟谣,为什么?
送交者: 牛员外[♂☆★★★★湖边健走★★★★☆♂] 于 2021-01-23 19:16 已读 2595 次  

牛员外的个人频道

在郑爽的“隐婚代孕弃养”、华晨宇和张碧晨的“未婚生女”后,网友对明星私人生活关注度猛然提升。22日晚,一些捕风捉影的“传闻”突然多了起来。随后,涉及“传闻”的杨幂、王俊凯、易烊千玺、周冬雨、李易峰、赵丽颖、邓伦、吴亦凡、张子枫等近三十位明星接连通过微博发声辟谣。

如此多的明星密集发声实属罕见,不少声明中还表示已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这样的情况,之前似未有过。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施行,法律对个体人身权利的保护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月刘诗诗诉网络用户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发表侮辱性、诽谤性博文的被告除赔礼道歉,还需赔偿5万元。面对“传闻”,明星发声,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开始。

华晨宇

谣言凶猛,近三十位明星公开辟谣

1月22日晚,在张碧晨华晨宇承认他们有一个女儿后,更多传闻随即涌现,华晨宇工作室很快发出声明,否认了关于“华晨宇劈腿”“华晨宇逼迫他人堕胎”“华晨宇弃养”等传闻,称捏造并传播上述传闻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公司已取证,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很快,网上的“传闻”涉及明星也越来越多。当晚,包括杨幂、王俊凯、易烊千玺、周冬雨、李易峰、赵丽颖、邓伦、吴亦凡、张子枫、刘昊然、许晴、欧阳娜娜、陈伟霆等在内的近三十位艺人纷纷辟谣。

杨幂工作室针对多个网络平台传播对杨幂的不实言论发布声明辟谣,声明中,工作室请不实信息的发布、传播者停止侵权行为,删除虚假不实信息。工作室已委托律师进行证据保全,并会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全部法律责任,维护杨幂的合法权利。

邓伦工作室发布声明辟谣网传有关邓伦的不实言论,要求相关主体立即删除侵害邓伦名誉权的言论。工作室称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目前已取证完毕,将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坚决追责到底。

赵丽颖工作室发布声明称,赵丽颖作为公众人物,对大众的评价与讨论始终保持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但对于极其恶劣、严重伤害赵丽颖及其家人的不实言论,以及侵犯赵丽颖名誉权的行为,坚决“零容忍”。

稍作梳理可以发现,这次明星们辟谣的声明中,很多明星都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幂

《民法典》对明星的权利保护产生重要影响

对此,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分析认为,《民法典》实施之前,有关人格权保护内容,散落在《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及最高法司法解释中。而《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篇,彰显出法律对个体人身权利保护的进一步完善,对影视娱乐行业,特别是明星的权利保护,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更多明星愿意拿起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此前的刘诗诗诉网络用户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被告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多条极具侮辱性、诽谤性的博文,被主审法院判定构成对原告刘诗诗名誉权的侵犯。

《民法典》明确,除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均需承担责任。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相较于普通人,需在部分人格权利上进行一定的让渡。但任由网络谣言散布,显然会损害其公众形象,这也是谣言出现后,明星们纷纷第一时间发声辟谣,并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原因所在。

喜欢牛员外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牛员外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娱乐八卦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