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被捕:交易一次可获得600元钱
“净整些洋事;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就一起介绍卖淫罪作出一审刑事判决。 6park.com 【 1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房某,男,1986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
系前科犯。
2016年11月22日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6年12月29日刑满释放。 6park.com 【 2 】
但是很快又再度重操旧业。
被告人文某,女,1991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无业。
有如下犯罪事实。
2017年4月5日。
房某在大G(另案处理)的安排下。 6park.com 【 3 】将俄罗斯籍女性大D带到杭州某酒店内实施卖淫活动。
形式为网络招嫖。
共计卖淫9次,收取嫖资28900元。(同年4月5日至4月6日)
大D每次可获得600元。 6park.com 【 4 】同天,房某还安排文某去从事卖淫活动。
收入3000元,其中自己得利1000元。
2017年4月6日中午。 6park.com 【 5 】房某安排文某为大D卖淫时提供帮助。(带路、收取现金等)
综上,房某获利40500元,文某获利15000元。
缺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房某和文某二人为他人卖淫嫖娼活动牵线搭桥。
已经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6park.com 【 6 】在共同犯罪当中。
房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负担完全刑事责任。
文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 6park.com 【 7 】另外房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做出如下判决。
房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6park.com 【 8 】文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对于两人非法所得进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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