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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港宪,聊聊送中“恶法”,聊聊蒙面法,顺便聊聊民主。(一)
送交者: 但求自真[☆品衔R4☆] 于 2019-11-19 18:44 已读 1596 次  

但求自真的个人频道

废话不说。 6park.com

先说说港“宪”(摘自WIKI): 6park.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香港基本法》或《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时期《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的关系等。

由此可见,香港回归前是《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香港回归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6park.com

那先说说前两个: 6park.com

英王制造:

英王制诰》(英语:Hong Kong Letters Patent;1843年—1997年),通称“香港授命状”或“香港宪章”,是香港英治时期的重要宪制性法律文件,为王室制诰的一种。当中的21条条文授予香港总督权力,能够掌控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而这些机关并无任何制衡港督的权力,而王室对香港总督和政府有绝对的控制权,确立了香港所有权力集中在总督,使总督能高效率对殖民地政体施政。 6park.com

1843年4月5日,为了给予英国政府对香港政府的统治提供指引,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以皇家特权立法的形式颁发《英王制诰》及《王室训令》,并于同年6月26日在香港总督府公布[1],根据前者,香港成为英国皇家殖民地;香港殖民地政府和定例局则根据后者成立[2]。英国君主对两份文件都有绝对权力随时更改,而最后的版本公布于1996年5月31日,内容主要确立香港总督的职权、授权设立行政局与定例局(其后改称立法局),以及王室对港督和政府的控制权等等。

英王制诰赋予香港总督很大权力,对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都有控制权,例如港督兼任行政局和立法局主席,及委任两局除当然官守议员之外的全部议员,可以违背行政局的决定而行事,亦可以不批准立法局通过的条例草案,并且有法官和官员任命权,可以随时中止任何法官、官员和议员的职务。因此,立法局被称为港督的“橡皮图章”和“举手机器”。后来制诰的修订对总督的权力加入一些限制,例如按察司的罢免必须通过英国枢密院批准,以维护法官于执行公义的个过程中不会因为行政机关施加压力而不能够保持独立及客观,以及保持公众对法院的信心。

英王制诰亦为立法机关提供了权力来源的确立,授权港督经咨询立法局后制定香港法律和法例的全权[2]立法局制定的法律不能超越制诰所授予的权限或与制诰有所抵触,否则一律会被法院宣布无效。 6park.com


王室训令》(Hong Kong Royal Instructions)是香港在英国殖民时期的重要宪制性法律文件,又名《王室法令》。当中的37条条文,提供了香港行政局及立法局运作的具体细则安排,订明立法程序,并进一步明确指出及规范香港总督的权力,包括任免议员和官员,赦免死囚,处置殖民地土地等,以作为《英王制诰》的补充规定。

1843年,为了给予英国政府对香港的管治提供指引,当时的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以皇家特权立法的形式颁发了《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其后经过数次重新颁布和多次修订,最后的重新颁布于1917年,最后修订于1995年,内容主要提供行政局与立法局组成、职权和运作程序等细节。1984年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后,英国多番修订《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削弱港督权力。例如《英王制诰》原本授权港督可以命令立法局任何议员停职,等待英国决定是否免职,但在1985年的颁布《英王制诰》中删去这一句,改为在同时颁布的《王室训令》内,只授权港督可以命令官守议员或委任议员停职,而在该年引入的民选议员就不可以,而后来官守和委任议员逐步撤消,港督也不再是立法局主席。 6park.com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在回归前的香港,有多自由,多民主,多法制... 6park.com

再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摘自WIKI)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经过2年谈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代表两国政府签署《联合声明》,解决了香港主权归属问题。根据《声明》第三段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以《基本法》确立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证主权移交前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持50年不变。中国大陆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等将不会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区政府会维持高度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中包括第十三项:“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回归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五次对《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释。

由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委员包括了香港人士和大陆人士。1985年成立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委员全为香港人,他们负责在香港征询公众对《基本法》草案的意见。1988年4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公布首份草案。1989年2月公布第二份草案,咨询工作则在10月结束。1990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如期通过。 6park.com

以上所有内容,基本出自维基解密网站内容,发出来,是希望大家为将来的讨论做一个知识背景。 6park.com

讨论内容如下 6park.com

为什么一个不民主,不自由的,不法制的英王制造和王室训令可以令香港人感觉自己是生活在民主,自由,法制的环境里呢?很多反共文章说,主权移交之后,香港再无民主。那主权移交之前,香港有真正的民主么,自由,法制么? 6park.com

付:

双十暴动,西方称1956年香港暴乱(英语:Hong Kong 1956 riots),是一场于1956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香港九龙及荃湾等地发生的由香港亲中华民国人士和三合会人士为支持中华民国政府而对抗港英政府的暴动。其由最初的工人运动和示威,演变成后来的暴力行动。

双十暴动曾是香港历史上最多人死亡的暴动,高于1967年的六七暴动。在双十暴动中,香港警察和驻港英军多次与右派示威者冲突,作出驱散、镇压及搜捕行动。期间,事件酿成59人死亡,443人受伤,6,000多人被警方拘捕。 6park.com

为什么知道台湾为什么非常支持目前的香港事件了吧?因为他们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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