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兄是说欧洲的司法法制法律传统
回答: 问题在于台湾也好大陆也好,法是欧洲法理 由 oee2013 于 2021-06-06 7:11
与中国的社会管理传统不容易相容匹配是吗? 我的理解,欧美倾向于把“法”提炼出来挂在墙上供人依照执行;而中国传统上虽然也有一点“法家精神”,但始终不成主流。中国传统上喜欢说“天不变,道 亦不变”,又“天人合一”,“内圣外王”,所以还是更信奉披着“天道”外衣的君臣之道,期待明君圣主,着重“人治”,而“法治”却始终无法登顶。 当今中国,虽然强调“法制”,但仍然有相当程度的,不便明言的“党治,人治”的影子。 个人认为,法制法律被孤立出来,被供奉起来,用死的、事后的法条去限定活的、快速发展变化的人、社会、经济事务,是有局限性的(当然,对于大部分的、清晰明显的犯罪行为,用法制法条来对付是绰绰有余的 - 台湾那种被蓝绿立场倾向严重撕裂的社会不算在内)。因而各国在推崇法制的同时,也强调“法律的精神”,不要被法条绑住手脚,这算是一种用人治去补偿法制的努力方向,你看美国大法官释宪,也是告诉人们,法制归根结底,或者说遇到疑难浑沌时,还是需要兼具法律专业素养与个人精神道德品格的人去解惑。 所以,我不赞成法律至高无上的说法,也不完全赞成立法、行政、司法完全分立割裂。理论上说,中国这种三权稍分,三权之上还有党权,党权不轻易使用,但必要时就得用党权来集权。党权有点像古代的君权王权,但集中度低得多(党是一伙人,不是一个人,不可能一个人“乾纲独断”)。党应是一堆最能够坚持理想正义的人和精神的总和。 当然,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党内也会有观点对立,也会有路线斗争,有时候,确实需要一个强力派系强力核心来力挽狂澜。我认为习大和他的派系就在实践这样的责任。 西式民主不是神主牌,三权分立也不是神坛。中国社会的治理传统,人文精髓,天人哲思,会让中国找到超越西式体制,又能够适应经济科技发展程度和需要,也能够服务于整体和谐发展,同时效率也还算不错的社会治理道路。目前来说,把“尊法守法+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利国利民的【初心】+公有制的制约威慑”的道路坚持下去,改善做法细节,着重从精神立意到实践执行的“知行合一”,让体制和整个社会经济民生和谐互动共振和鸣,中国比西方更有可能接近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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