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共享频道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法轮功”养虎遗患,自食其果
送交者: miniminimini3[布衣] 于 2023-07-09 3:14 已读 78 次  

miniminimini3的个人频道

行为极端、思想专制、破坏社会秩序是中外邪教的突出特征,“法轮功”也不例外。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自出笼之日起,李洪志和“法轮功”才是最不允许人们有信仰自由的,它只许人们信仰“法轮功”,而对其他宗教或功派一律排斥;只许人们恭维“法轮功”,而不许人们对“法轮功”有半点批评和揭露;只许李洪志一手遮天大权独揽,而不许其他弟子有任何决策权和发言权。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奉行极端的思想专制、组织专制、权力专制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作风,赤裸裸地凸显出“法轮功”的反民主本质。
  一、思想控制,排斥、否定其他学说
  李洪志对学员进行思想专制,已达到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精神控制,只有堵死练习者涉猎和信仰其他学说的各种渠道,才能使其被彻底“洗脑”。为达此目的,李洪志一方面大行骗术,将“法轮功”自我吹捧为“超越一切常人社会从古到今的学术及伦理”的“佛法”,另一方面公然反对“取众家之所长”的求学原则,以“修炼要专一”为由,将“法轮功”以外的各种学说、思想包括各种宗教、气功功派统统划为禁区,从《转法轮》到后来的“经文”,李洪志对这个禁令始终没有任何松动。
  二、实行“教主”独裁是最高统治者的邪教导体制
  李洪志为强化自己在“法轮功”中的绝对统治地位,虽然设立了如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或现在的“法轮佛学会”等管理机构,但他是不允许设立“二、三把手”或副职的。这和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派、天堂之门、奥姆真理教等邪教的做法如出一辙。通过这一体制,李洪志将“法轮功”“经文”的出笼解释权、人事任免权、财政支配权,统统集中于自己手中。

三、独揽“讲法”、著书权力,而不许他人染指
 李洪志在“法轮功”内部,也给自己赋予了许多李洪志一个人才能享有的唯一特权,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规定在“法轮功”内部,只有李洪志一个人有“讲法”和出书的权利,其他人绝对不能去做,蛮横地垄断了“法轮功”的言论权和写作权。
  李洪志蛮横地剥夺他人的写作权、出书权,达到了一石二鸟之目的,一是将“法轮功”书籍、音像资料的写作、出版、销售权统统垄断到自己手中,实现了垄断性经营,使其大获其利;二是强化了对“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垄断。“大法弟子”的功能只能照学、照念、照记李洪志的原话,使其逐渐丧失了独立思维判断是非的能力。
  四、 实行言论专制,整个社会只有他一个声音
  与对内实行高压独裁统治相适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外同样是老虎屁股摸不得。李洪志在《转法轮》和各个“讲法”、“经文”中,动辄对唯物论、现代科学、宗教等进行诋毁、攻击、诬蔑,但却容不得他人对“法轮功”的半点批评。李洪志在国内无视中国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唆使练习者对批评揭露“法轮功”的新闻媒体进行围攻闹事,到境外后仍恶习不改,动辄对批评揭露“法轮功”的社会人士进行恶毒人身攻击乃至司法诉讼,其恶劣的霸道作风让世人震惊。
  可以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是所有信奉言论和信仰自由的国家和人士的共同敌人,任何纵容或支持“法轮功”的行为无疑是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摧残和亵渎,最终必将养虎遗患,自食其果。

喜欢miniminimini3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miniminimini3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共享频道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