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两句“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给予国民“信仰自由”的权力。所谓“信仰自由”应该是:你可以信上帝、佛祖,也可以不信上帝、佛祖;你可以信马列、共产主义,也可以不信马列、共产主义。实际上,中国国民还远没有这个自由。从世界共运史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没有任何共 产 党 国家允许自己的国民有“信仰自由”。掌握了政权的共 产 党 像是得了“意识形态强迫症”一样,非逼着自己的国民信仰已被证明了是反动的马列主义和梦呓般的共产主义。
最近《求实》的文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及对策”再次表演了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强迫症”的焦虑和狂躁。文中明确表达了中国国民没有信仰的选择自由,只能选择由少数党人编造的信仰的意图。换句话说,少数人党人规定信仰什么,国民就必须信仰什么,国民只是少数人实现理想的工具。少数党人为了控制国人的意识形态,不惜花费国民税钱专门研究“问题和对策”。说来也可怜,文中研究出来“对策”也就是些廉价的连蒙带骗加上威胁的下流手段,二十多个前社会主义国家都曾一一耍弄过了。
国人切记:坚持自己的信仰不动摇。不管你信仰什么,信仰本身就是你最后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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