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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宇宙中心”,目标星辰大海,他是一辈子都不吃亏的战神
送交者: 渊客[♀★★青莲书案镇纸★★♀] 于 2022-05-11 15:34 已读 1694 次 3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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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谈  6park.com



曾几何时,“宇宙中心在曹县”,是网络上的流行梗。然而,没有任何一个梗,能流行千年,与之形成对比,人却可以。



出生在“宇宙中心”的人呢?



山东曹县的名人不可谓不多,就从远古时代说起吧,譬如有莘氏(大禹的母亲)、主业厨师副业宰相的伊尹,以及,出神入化的吴起。



我说吴起“出神入化”,并没有夸张的成分,他一生传奇而跌宕,历仕鲁、魏、楚三国,皆取得震主之高功;通晓儒、兵、法三家,是难得的全才。



翻阅《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在某一瞬间,似乎读出了网络爽文的痛快感。关于吴起的评价,学者有各家之言,赞誉者不少,诋毁者更多。



笔者想了很久,从白丁俗客的角度,用市井俚语的俗话评价:吴起,是个从不吃亏的人。



杀妻求将



如同爽文的标准套路,初登场时的吴起,就是个废柴。



他的家里本来很有钱,吴起为了当官,游历四方,最终败光了家产。乡邻为此奚落他,不吃亏的吴起,一怒之下,手刃三十多个乡邻。






不要忘了,吴起还是一个儒者。儒学倡导修身,主张超凡入圣,毫无疑问,吴起不太会修身养性,脾气还有点暴躁。



孔子说过一句话:“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意思是说,孝顺父母、友爱兄长的人,往往就不会作乱。孔夫子扣的“帽子”太大,孝悌与否,甚至可以和“犯上作乱”联系起来。



吴起就不是个孝子。他还在曾子身边学习的时候,接受着孔子高徒的教导,吴起显然没有学以致用,他的母亲过世,吴起想了片刻,终究没有回去奔丧。



以上这些话,都是从路人的嘴巴说出,未免有道听途说之嫌。但经由著名诗人的悠悠之口,他的罪名,算是坐实了。譬如白居易,他写诗赞美“慈乌鸟”,就是以吴起为“反面教材”:



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

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白居易《慈乌夜啼》部分



另一方面,他自己之行为,算得上问心无愧吗?恐怕也未必,话说,齐国攻打鲁国,吴起想替鲁国做事,但因为自己妻子是齐国人,鲁国人并不信任他。



为了与齐国划清界限,更确切地说,为了功名利禄,吴起二话不说,就杀了自己的妻子。



自始至终,吴起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凡事保证自己不吃亏就行。



鲁国是小国,然吴起有大才,庙小则容不下大佛。打胜仗于他而言,属于最基础的操作,对鲁国来说,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有人向鲁君打小报告:“我们有了战胜的荣誉,诸侯们势必会打鲁国的主意,以后国君您还能过安稳日子吗?”



鲁君觉得在理,他因此疏远了吴起。吴起见得不到便宜,不吃亏的他,也没有犹豫,随即转投魏国。



吮痈舐痔



入魏国后,吴起重操旧业,继续从事他的本职工作——带兵打仗。



吴起为将领时,司马迁如此写道:他与最下等的士兵,穿同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这还不算什么,有个士兵生了毒疮,吴起亲自替之吸吮毒汁。



替别人吸吮毒疮的行为,有一说一,是违反人性的。有别人这么干过吗?这样的“人才”虽然稀缺,却还是存在的,不过,永远是下级为上级服务。



《庄子》里说,秦王得了病,用悬赏的方式,向医生下诏说,“破痈溃痤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意思是说,挤破秦王的浓疮之人,奖励车辆一乘;舐痔者可以得车辆五乘。



这只是庄子编的故事。据说,某个不开眼的人,偶然见到庄子,遂得意洋洋地炫耀,说自己得到秦王赐给的“豪车”百乘,庄子随口甩出一个段子,为了恶心他而已。



在严肃的正史里,也存在此等人物。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汉文帝身上长出一个大脓疮,

他想让太子吸吮,太子感到为难,有个叫邓通的宠臣,却能甘之如饴。



司马迁显然也看不惯这种行为,他将邓通称为“佞幸”——因谄媚而得宠的小人。邓通没有才能,人缘也不怎么样,还是个“宅男”,唯一擅长的,“谨其身以媚上而已”。



太史公严肃批判之,后代的文人,则无情地嘲弄邓通这个曾经的富翁:

明朝绿鬓添霜雪,石氏邓通今谩说。

人,不见也;钱,不见也。



如果说邓通是“宅男”,吴起因为常年带兵打仗,则可以称得上是“驴友”;邓通除了谨小慎微,再无其余才能了,吴起胆大心细,且是全才;邓通为皇帝吮疮,吴起给小兵吸毒汁。



所以,吴起究竟在图啥?即便是为了收买人心,他的戏是不是过了?



欲服三军



《史记》似乎不能给出答案了,古代有一本兵书叫《尉缭子》,其中记载了关于吴起的有趣故事:

一场战争就要打响时,左右下属向吴起进剑,意思很明确,让吴将军带领大家杀敌。吴起并没有接剑,他反而大声喝道:

“临难决疑,挥兵指刃,此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



指挥大军杀敌,那是为将的责任;亲自去杀敌,则不是大将职责所在。杀敌往往意味着被敌杀,这个时候,他自己惜命,反而不再怜悯士兵了。



坦率地说,吴起的行为是正确的,就是太冷血了。实际上,吴起的冷血,并不止于斯,譬如,,对于该如何实行这“一剑之任”,他也有明确的规定。



吴起与秦人作战时,两军还未交锋,一个士兵等不及了,上前麻利地杀了两个秦兵,之后又全身而退。吴起闻讯后,下令即刻杀死这个士卒,别人劝谏,他不听,慨然说道:“(那个士兵的行为)非吾令也,斩之!”



从治军有方的角度来说,他又对了。吴起斩杀士卒,和他的“行为艺术”——同兵卒同甘共苦,其目的是一样的,皆是为了树立绝对的权威。



邓通舔疮,是为了获得宠幸;吴起舔疮,是为了要士兵的命。他显然更会“做生意”。



实际上,作为“影帝级演员”,吴起能将自己的演技,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层次,延展到生活的每时每刻。和朋友吃饭,朋友不来,他则不动筷子,即便等上两天,吴起也在所不惜。



也就是说,于他而言,再“入戏”的戏都不算过分。



吴起的行为,感动坏了明代的文人,宋濂特意作《吴起守信》,其中有如下之句:“其为信若此,宜其能服三军欤?欲服三军,非信不可也!”



宋濂看待问题尚且不如一个老妇人深刻。吴起给自己的儿子吸吮毒汁时,那个可怜的母亲哭了:



“遥想当年,吴公为他父亲吸毒疮,结果儿子的父亲就勇敢战死了;吴公现在又为我儿子服务,我的儿子能不死战吗?我不知道儿子将来死在哪里,所以才哭泣。”



是非公论



放下史书,翻开吴起自己写的兵书,即《吴子》,诸位想必又会发现些许端倪。



一直以来,吴起写的兵书,是能与《孙子兵法》相提并论的。《韩非子》就说:“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两本兵书的受欢迎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孙子兵法》写的是什么呢,其内容是大谋略而非小花招,是大智慧而非小聪明,孙武是把军队作为整体去书写的。与《孙子兵法》最大的不同是,吴起更加关注于个体,他专门拿出一章的篇幅写“励士”,即如何激励士兵愿意去打仗。



吴起提出了“三乐”之说:发号施令,人们乐于听从;出兵打仗,人们乐于参战;冲锋陷阵,人们乐于效死。试问,谁又“乐于”打仗呢?他不就是变着法“玩人”吗?



从来不吃亏的吴起,除了会团结兵士,还不忘从国君那里获得利益,以PUA的方式。



《吴子》里说,他刚从鲁国逃至魏国时,受到魏文侯的召见。魏文侯对吴起说道:“我这个人,从来不爱行军打仗的事情。”



吴起穿着儒者的服装,他得体地说道:“大王您让人大量制作甲胄盾牌,这东西冬天穿着不会保暖,夏天穿着又不凉爽;大王您命人制作这么多战车,这种车子既不美观,打猎也不够轻便,所以您图啥呢?”



听完吴起一通“忽悠”,魏文侯亲自布置酒席,令夫人亲手捧着酒具侍奉,特意在祖庙向吴起敬酒,立他为大将军。



魏文侯死后,吴起一度还想争夺宰相之位,再之后,他遭人嫉妒受人陷害,吴起感觉无利可图,毅然决然选择弃魏投楚。



在楚国时,吴起轰轰烈烈展开变法,他的能力真的很强,果真就使楚国富强,同时,也得罪了楚国的贵族。



公元前381年,楚悼王去世,恨透了吴起的楚国权贵,甚至等不及葬礼结束,就号令士卒,用箭射死他。一辈子不吃亏的吴起,总算是迎来自己的末路。



《史记》中记载说,吴起伏在悼王的尸体上,让先王和自己共同承受箭矢。群臣杀了他,同时也侮辱了大王的尸体。吴起此举,就是为了让这些人陪葬。他果有神机妙算,太子继位后,命令尹把射杀吴起,同时也射中悼王尸体之人,全部处死。



《史记》里的吴起够狠,《吕氏春秋》里的吴起更甚。《吕氏》中写道:“(吴起)拔矢而走,伏尸插矢而疾言曰:’群臣乱王!’。”此句的意思是说,贵族们原本没有射向楚悼王,吴起拔起箭矢逃到尸体边,将箭亲手插在楚悼王的尸体上,人为制造一场“叛乱”。



即便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依旧不做“赔本买卖”。



毋庸置疑,吴起是个伟大的人,诚如宋末学者的总结:



兵尽其法,士尽其力。

西河建功,魏侯守国。

旡以恃险,弗如在德。

致君一言,干戈乃息。



然而,诸君听我一句劝,在日常生活中,真要遇到这样之人,就离他们远一点吧。



PS,我想表达的是,吴起是一个“伟大的人”,而非“可爱的人”。所有的论述,包括对《吴子兵法》的评价,都是为此观点服务。并不是说《吴子》就是“小聪明”、“小把戏”,请各位读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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