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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真疫苗的判刑,生产假疫苗的罚酒三杯?
送交者: 无双vw[布衣] 于 2018-07-23 6:39 已读 1547 次  

无双vw的个人频道

疫苗版“药神”
https://news.sina.cn/gn/2018-07-21/detail-ihfnsvza8022170.d.html?vt=4&sid=229262

检察院:“大量采购、销售进口疫苗,主观恶性较深,非法销售的药品又是疫苗针剂,依法应予严厉处罚。同时,考虑到销售的疫苗未发现直接的损害结果,13价肺炎疫苗已在国内获批上市,酌情从轻处罚。”

年过六旬的美籍华人医生郭桥(又名“郭雨桥”),一夜之间成了现实版的《我不是药神》。

2018年1月5日,这位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因决定采购、销售和接种未经国家药监等部门批准进口、未经依法检验的1.3万支疫苗,被以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三名参与疫苗销售的涉案人员也因相同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到6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国外进口“假药”、销售、判刑……相似的情节,让公众很快联想到热映的《我不是药神》。但郭桥案和陆勇案又有太多不同,数额巨大,且通过诊所销售,有完善的购买、销售、使用途径……

郭桥被判刑,在医药圈内引发不小的争议。质疑者称,走私药品,且翻倍加价牟取暴利,绝不是什么“药神”。
同情者亦有之。“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疫苗断供给孩子们带来的问题。这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也有相关部门不作为的客观因素。”儿科专家张思莱在微博上表示。

2018年6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辩护人已建议上海高院二审法庭再次安排开庭,对上诉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庭审质证。

对此,郭桥自辩,自己只是站在医生的角度思考,觉得孩子健康远比违规重要。“我从没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以为只是越位了。”

而律师童明友认为,美华门诊部从非官方渠道购买疫苗的行为和情节,确实冲击了药品进口管理秩序,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让儿童避免了失去疫苗保护后“裸奔”的危险,属于紧急避险,应该免于处罚。

不少孩子家长为美华喊冤。一位妈妈说,自己的孩子2015年出生,在美华将13价肺炎等所有“稀缺”疫苗全都接种完毕。如今,全家搬到德国居住,“当地儿科医生检查完孩子的疫苗接种本,称赞做得很棒。”

刘芳也承认,美华确实违法了,但他们的医护人员对于销售假药的罪名始终无法接受。

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药品抽检记录、检验结果单和辉瑞制药、默沙东(中国)出具的回函等书证都证明,涉案疫苗不是假冒伪劣疫苗。“光从结果来看,无一例不良反应,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危害,相反,客户从中受益了。”

“断供不能成为违法理由。”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章滨云认为,进口药品包括疫苗,必须经过中国药监部门批准,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才能进口。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而在刑法中,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标准分三个档次: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

“案值巨大、情节严重,我觉得法院在允许的范围内已经从轻处理了。”湖北一位疫苗研发人员感叹。

但童明友辩护,既然一审判决定的是“销售假药罪”,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使用疫苗接种行为不符合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违法情形,而又符合刑法销售假药罪名。第二,“销售”要成立。

他给南方周末记者的理由是,销售行为的特征是销售方一手交货,购买方一手交钱,疫苗的物理外观和药物性状均保持不变,转移疫苗所有权。而美华门诊部购买进口疫苗,全部用于为临床需要的儿童接种,疫苗物理外观和药物性状都因为接种入儿童体内而发生改变和药学反应,并无交付疫苗给新生儿和家长。疫苗已不复存在,并无再次销售。

没有人否认,家长们确实在美华诊所缴费让孩子接种了疫苗,且价格高出原价数倍。

不过,涉案疫苗同样也流向了北京美华妇儿医院。但对同一批进口疫苗案件的处理,在北京和上海的定性却完全不同——北京只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按照药品管理法,美华确实是在销售假药,这毫无疑问。”在刑法专家、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强军看来,外界在郭桥案上的争议,实际上涉及“假药”标准的认定。

目前,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由行政机关确定。行政机关一旦认定刑事犯罪,就会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司法机关认定假药的依据是刑法第141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案发后,美华门诊部的免疫预防接种资质已被吊销。诊所向客户退赔了780余万元,并外送香港帮助未完成的疫苗注射、支付来往交通等费用。

在外界的批评声中,最猛烈的质疑是“利益驱动”。

“我感觉,他是不是有点着急了?或许是创业压力太大,人的精神和行为都变形了。”一位医药投资人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2017年他去美华门诊部参观,郭桥亲自做了介绍。印象中,他是个有能力、有情怀,甚至有点“不接地气”的医疗创业者。但这次,他认为郭桥明显越界了。

刘芳承认,美华门诊部确实面临经营压力,但否认了郭桥因此铤而走险。“美华不靠卖药而生,疫苗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到5%。”她反复强调,进口疫苗接种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

这一解释在疫苗行业服务商刘永超看来,“很扯淡”——“大规模走私进口并加价,你怎么证明是为了迎合健康需求,而不是利益驱动呢?”

按照胡盼盼在一审开庭时的供述,13价肺炎疫苗她从孙勇平处的拿货价约为每支900元,美华门诊部的对外销售价约为每针2380元。通常,美华门诊部在孙勇平价格的基础上每支加价20%-100%,其中包括每次3000元的冷链费用以及简立和的劳务费。

对疫苗运送途中的冷链安全,法庭始终存有疑虑。一审判决书认为,疫苗装在仅用冰块保温的简易设备中长途带入境,销售前也未经检验,部分疫苗用于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美华门诊部还希望法庭以销售金额的30%-50%判处罚金,但法庭未予采纳。

不过,陶黎纳认为,13价肺炎疫苗里不含活微生物体,其温度敏感性不高,在37度坚持7天安全有效没问题,“如果使用保温装置在24小时内完成运输,完全不会影响其效果和安全性”。

版主:谁生得你这么笨于2018_07_23 8:19:4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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