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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rockethand[♂★★声望品衔9★★♂] 于 2024-01-27 17:04 已读 12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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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奇聞秘史︱揭秘清末民國天津妓院真貌 妓女分四等還有「風月指南」 由 rockethand 于 2024-01-27 14:29

民國時期娼妓合法
1928年以前,天津的娼妓業一直沒有自己的組織,樂戶及妓女在營業之前均需要向警察廳申請營業執照,有了營業執照即視為合法經營,並向財政部門納捐上稅,從頭等到五等均一律執行,由當地轄區巡警負責監督。 6park.com

1928年後,各樂戶區域內稍具同業性質,略有系統,特別是蕭振瀛任天津市長後,進一步提高了樂戶地位,並諭令成立事務所,負責樂戶和妓女申請營業執照和繳納捐稅事宜。他還下令廢除四、五等樂戶、妓女捐,一、二、三等樂戶納樂戶捐(俗稱門捐),妓女納妓女捐。所以,娼妓業一直把蕭振瀛稱為「恩人」。 6park.com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國民黨政府開展「推行新生活運動,逐漸取締公娼制」,採取限制發展的措施,只允許執有日偽時期執照的樂戶和妓女到市警察局換證後繼續營業,不允許再發展新的樂戶和新的妓女。 6park.com

民國時期也有「風月指南」?
《風月畫報》創刊於1933年1月1日,為津門名士葉庸方出資主辦,經理為寧波人吳葆甫,主筆是諸暨人魏病俠,1935年由姚惜雲接辦。姚本是鹽商子弟,常年遊山玩水,遍歷南北名勝,無暇顧及,畫報業務全權委託魏病俠主持。在談到辦刊宗旨時,畫報有文曰:「本報以風月為前提,並不是導淫倡嫖,那麼本報罪過太重了。實則本報的意義乃是寓警於娛,在談笑之中,無形中可以示以嫖之利害,以及社會上一切黑暗狡詐等真實的情況。」
畫報初為一周雙刊,逢周三、日出版,8開道林紙,共四版。方地山、何海鳴、王伯龍、張聊公、何怪石、劉雲若、巢章甫等津城名士都是《風月畫報》的撰稿人。主筆魏病俠待人真誠,第一次約請名流撰稿時,他都要雙膝跪倒,直至對方答應賜稿。天津被日軍佔領前夕,畫報於1937年7月出版了第11卷第10期後停刊。 6park.com

何為「出局」?
「出局」就是嫖客把妓女叫到家裡、飯店、戲園等地去陪酒、打牌、聽戲,很像今天夜總會舞女的「出台」。出局通常以酒宴為主,妓女一方面要陪客人吃好喝好,還要左右逢源活躍酒桌氣氛,必要時更需獻上幾段才藝表演。總之,要設法幫助客人實現他請客吃飯的目的。嫖客的代價在一至三塊大样之間,不過,也有很多有錢人家為了顯示自己的財力和身份,會多給妓女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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