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呼吁“性服务业”合法化
性服务业的合理性已被无数人论证过,在很多国家也成为正当的社会实践。从已将性服务业合法化国家的实际社会效应看,没有出现任何值得让该国国民吃惊的负面后果,而正面效果无容质疑。
无论是合法还是不合法,中国的性服务业必定普遍地持续下去。你说它“黄”,它存在;你说它“红”,它依然存在。中国的性服务业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将永远存在!理性的政府不应该把珍稀的政府资源用于对无害的、必然存在的社会行为的无谓斗争上。政府的责任在于管理、引导、取利于性服务业。德国、英国、荷兰、瑞士、奥地利、新西兰等国性服务业合法的实践就是理性政府成功的典范。
把中世纪的道德理念和行为准则强加给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民众是极其愚昧的。用今天的道德理念和行为准则看:性服务业既不“黄”,也不“红”,它完全是21岁以上成年人的个人自主选择。社会道义对此既不应鼓励,也没必要说三道四。“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身体我负责”。政府收税和良性互动便可。
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仍继续因性服务业死人,匪夷所思,谈何崛起乎?! 评分完成:已经给 真正老胖子 加上 5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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