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十年代少年时期的见闻
(少年时期的见闻)
进入童年祖母也己经去世,母亲在农村工作由于早出晚归,七、八岁就开始帮做点家務,(农村孩子都一样),砍柴割草挑水做飯,弟弟由于没人照顾上小学必须帶着弟弟,每天背着最小弟弟上课。由于农村生活贫困,和其它农村小孩一样,经常到河边海滩,捉鱼,摸虾,捡贝类,無心向學多次留班,小学读了八年。
父亲那间小杂货店,很小卖些油盐酱酣糖之类货品,专做漁民生意,漁民拿货出海打鱼回来卖了钱付账,(货物全记账),账簿几大本解放后渔民得解放,欠款不用还,账簿变废纸,解放后我家小杂货店经过公私合营(政府入股),公私合营形成是由政府免费提供货物,用货物入股,小杂货店最初向政府买货,政府提供货物(卖出后才付款),时间一久欠了政府很多钱,无法偿还后改公私合营(我认为合情合理,不是没收),最后归政府所有,父亲在原店工作属商业人员,后来外调其它商店。
没几年改为公营,父亲转为政府商店雇员,之后调离原店分配到其它商店工作。父亲转到一问只有三个人的小商店后,那时小商店每月都要盘点一次。大约是61年或62年,一次盘点说小商店货物出入对不上,大秤入小秤出本来就是对不上,多点少点很正常。
这个月上面派人来盘点,盘点后觉得货物进出对不上,折算合计少了47元,上面的人和三名店员开会,三人必须把47元补回去,本来是货物出入少了,三人都没贪污,但一定要补回怎补,连开几天会,三人之中干部不用补他是党员不会偷,那就剩下两人了,我父亲老实无背景最后迫我父亲承认贪污47元,解雇回乡。那时刚好容许私人搞点自留地,父亲回家什么都不会干,商业人员怎样做农活,父亲唯有到山上开荒搞点自留地种豆,离家很远附近没地方有都早己被人霸了,这事我最记得。
62年父亲去了香港,父亲初到香港买些咸鱼干货,风吹雨打挑着翻山越岭穿村过巷,到新界农村叫卖,这些经历我父子时刻难忘,不是现代天堂人能想象的。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父亲还是喜欢共产党新中国的,虽然到了所谓天堂香港,还时常念共产党好,可能在香港天堂工作有关吧。
八十年代末我父亲由于年老在香港生活困难,回到家乡养老,父亲连来几封信说我弟弟没地方住,将情况告诉我,后来还是我将换來的那间地主屋,将事情来龙去脉写了几封信回去,一共写了三封信,县省中央每地一封,这三封信是否起作用我不知道,92年我回去我弟将整个过程告诉我,说当地干部说他里通外国,透露国家机密(农村人到底是农村人,这都叫机密),后来上面有通知当地政府,说海外有人反映,最后才在山边划了一地建了间小房居住,好坏都要讲事实不要一味胡吹乱说,拿出证据才能叫人信服,关于文革我己走出一无所知不写。
贴主:花名雞仔于2020_01_18 8:14:0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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