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给亲戚 10 万 事后补欠条起冲突一刀捅死对方
6park.com借给亲戚十万元对方没打欠条,男子带刀上门要求补欠条,结果发生冲突,一刀将对方捅死 …… 法院一审判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 6 个月,赔偿死者家属 4.7 万余元。
补欠条引冲突
男子一刀捅死亲戚
庞某和孙先生都是黑龙江人,两人是亲戚,孙先生向庞某借了 10 万元钱,但没有打欠条。孙先生曾承诺将 100 亩土地转给庞某耕种,但没有兑现,庞某对此心生怨恨。
2018 年 6 月 6 日早上 6 时许,庞某从大连开发区驱车来到瓦房店市土城乡,他在集市购买了一把杀猪刀后,去土城乡北营村寻找孙先生,试图用恐吓的手段,让对方打一张 10 万元的欠条。
见面后,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庞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朝孙先生头部和胸部猛打,随后孙先生将木棒抢下;庞某又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朝孙先生胸部捅了一刀,孙先生受伤倒在柴禾垛上,胸口流了很多血。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确认已经死亡。
经鉴定,孙先生因心包填塞死亡。而庞某捅了孙先生一刀后,把刀扔到草丛里,然后开车直奔瓦房店市公安局土城公安派出所投案。
犯故意伤害罪
被判有期徒刑 11 年半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庞某提起公诉;孙先生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庞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 193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庞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
关于民事赔偿部分,经查,孙先生死亡,是庞某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因此庞某对造成死者家属的物质损失应当赔偿,赔偿的标准、范围应当以法律规定为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物质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庞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庞某赔偿孙先生家属 479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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