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人群寻找目标的恶魔
被告克里斯腾森在法庭上承认强奸并杀害了章莹颖,在庭审上检方花了将近1小时,详细叙述了章莹颖遇害的过程。
嫌犯假扮警察哄骗章莹颖上车,随后将其绑架回公寓实施强暴,在浴室中刺伤受害人并使用棒球棍猛烈打击头部,掐着她的脖子直至窒息,为掩盖罪行甚至残忍地割下章莹颖的头,并把身体丢弃在其他地方。
▲章莹颖的母亲
多少人曾心存最后一丝希望:或许,她还活着。然而一个血淋淋的事实摆在面前,一个正值韶华、学有所成的中国女孩竟在异国他乡死得何其惨烈,甚至连尸首都找不到。(目前证据指向大概率惨遭碎尸)
据美国检方揭露,在调查人员未能找到受害者遗骸后,克里斯滕森得意洋洋地向其女友吹嘘“我对此非常的擅长”,他一直将自己与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相提并论。
▲最终用电椅执行死刑
嫌犯突然改口并非良心发现,而是希望能够免除死刑,自始至终这个恶魔毫无悔改之意,仍然拒绝透露章莹颖尸体所在,仍然坚持进行无罪辩护,目前庭审定罪阶段的性质也没有变。
我们多么希望能够将恶魔绳之以法,处以极刑,但是夺取一条鲜活生命的代价,极有可能只是一笔保释金和数年的监禁(在美国终身监禁少有真正执行)。
因为自2011年起,案发所在的伊利诺伊州就废除了死刑。
▲美国有17个州已经废除了死刑
还有33个州保留死刑
事实上,很多自诩“文明”的国家早已经将死刑雪藏、甚至废除,还动不动给支持死刑的人群扣上“野蛮”、“落后”的帽子, “文明”的结果是什么?
一系列恶性案件难以裁决,所谓保护人权的遮羞布彻底沦为罪犯屠戮无辜生命、通往虐杀的垫脚石,法律缺失的地方,邪恶便会肆意生长。
韩国就属于此类范畴,2008年12月韩国京畿道安山市发生恶行事件,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女孩被罪犯盯上,随后被猥亵、强暴,小女孩直肠到大肠最顶端出现多发性创伤和撕裂,部分组织坏死。
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手术安装人工肛门,从此腰间的便袋就像被翻出的污秽伴随她的一生(医学的进步已经可以摘除)。
▲以此事件改编《素媛》,她做错了什么?
犯下如此罪行的赵斗淳仅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以及400小时的“心理治疗”,据悉将在2020年刑满释放,而受害者现在才20岁。
判罚的威慑力难见成效,“反正大不了就把我关起来”,“不会死”的观念就像底线一样烙印在某些人心里。不管我做了任何丧尽天良的事都可以活,恶人的人权被保护起来了,犯罪理所当然地开始滋长。
▲电影《素媛》中的罪犯
因为有了“范例,同类型的案件在”捍卫人权“的韩国频繁爆发,国民哗然多次进行集会抗议,迫使时任韩国总统的李明博出面向全国民道歉,并修改了和强奸尤其是强奸幼女的法律法案,不过还是杯水车薪。
▲当年的实时报道,嫌犯福田孝行
同样的事件在日本如期上演,1999年18岁少年福田孝行伪装成水管工,随机按响一户普通人家的门铃,接着死死卡住房屋女主人本村弥生,在确认被害人窒息死亡后,福田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受害者双手捆绑进行奸尸。
在作案过程中,弥生11月大的婴儿在旁哭泣,福田抓起婴儿,反复摔打,然后用绳索将其勒死。
▲被害者全家福
丈夫回家看到的是僵硬的妻子
用保鲜袋包裹的孩子
惨案发生4天后,日本警方批准逮捕福田孝行,因为年龄较小加上日本虽有死刑但很少以死刑判决定罪的缘故,一审罪犯判处无期徒刑。说是无期徒刑,按照日本的司法惯例,只要狱中表现良好,关个几年就可以出狱。
▲法律的缺失,只能在影视剧中控诉罪行
罪犯福田孝行被揭露的信件里有这样的描述:“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这样的裁决真的可以让福田悔改?答案是否定的,他对自己恶行的评论是:“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正是因为作恶的代价太小了,所以犯罪才会如此有恃无恐。法律的宽容,最后成了纵容恶行的催化剂。
▲至今,犯人依旧关押在广岛拘留所
纵容的后果,可能是,也只能是:“章莹颖们“的悲剧,随时可能上演,而且永远不会终结。
挪威的哈尔登监狱如今关押着数百名犯人,基本都是强奸、杀人、贩毒等重刑犯,恶行应该受到应有的惩戒。
▲没错这就是哈尔登监狱
然而他们的生存环境却是:单人间、地暖、电视、电脑、自行车、五星级厨艺课程、设备齐全录音室……
那位臭名昭著、背负77条人命的挪威重犯安德斯·布雷维克甚至还向抗议自己遭受虐待,抱怨自己的待遇不如动物。
▲我们决定实行最残酷的刑罚:
剥夺自由、关进五星监狱
刑罚最重要的功用就是预防犯罪,当犯罪会面临严苛的刑法时,犯罪的念头就会被遏制。
这样的判罚显然有失公允,这样的司法更是让人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罪犯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罪犯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里?被害家属的权益又在哪里!
雪藏、废除死刑是某些”文明“国家最愚蠢的做法,如果真正见过那些屠杀者,就会明白有些人必须被判死刑,废除死刑意味着人命的不平等。
杀人犯有权夺走别人的生命,而ta的生命无人能够褫夺,除了另一个杀人犯,我们需要保留对付极端恶行事件制造者的最后威慑。
▲高承勇: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死
今年1月3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当天白银连环杀人案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1988年到2002年间罪犯在甘肃、内蒙古两省去共计杀害11名女性,年龄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岁。
作案手段之残忍、案犯心理之扭曲令人瞠目。面对冷血麻木的高承勇,除了肉体消灭,恐怕再难有手段阻止他继续作恶。
2017下半年以来以吕鹏飞、李琦数为首的团伙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轮奸、聚众强制猥亵、组织实施敲诈勒索,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6月14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了吕鹏飞、李琦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恶就是恶,一味的放宽底线只会让生命失去尊严,只要那些最大恶疾的罪犯还活在世上,受害者者就不能瞑目,家属就会活在痛恨与痛苦之中,社会正义就无法得到执行。
死生为大,行了该死之事就应该吞下自己的恶果,宽恕罪人是圣人的事,我们要做的只能是送他见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