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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查获烈性炸药,“港独”组织认领被捕男子
送交者: 狂心中[♂☆★★★★如狂★★★★☆♂] 于 2019-07-20 8:07 已读 772 次 1 赞  

狂心中的个人频道

(观察者网讯)

香港警方今天(20日)早上突袭荃湾隆盛工厂大厦一处库,并当场拘捕一名27岁男子,在检获的证物中,发现“反修例”的标语及写有“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的衣服。

香港电台报道,“香港民族阵线”证实,被捕男子为他们的成员,已经有律师协助保释。

该组织还表示,据他们了解,该仓库一直仅作为存放音响及其他宣传物资之用,未知为何会有爆炸品在单位。

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表示,警方接获线报,荃湾德士古道142号隆盛工厂大厦20楼一单位,发现怀疑爆炸品以及燃烧弹,于是通知警方爆炸品处理课(EOD)成员到场支援。

警方爆炸品处理课炸弹处理表示,EOD人员到场了解情况,经过测试后,证实危险物品为TATP烈性炸药。他指TATP为危险及强劲的危险品,初步已处理约一公斤危险品,由于危险品不稳定及危险,需要疏散整幢楼人士后处理。

至于嫌犯如何取得或购买TATP原料仍在调查中,在该单位内的桌面摆有爆炸品粉末,还发现“燃烧弹”电油等物品。


疑似爆炸品粉末 图丨港媒图

据了解,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54条,企图导致爆炸或制造、存有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制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图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使他人能够借以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则不论爆炸是否有发生及是否已对人身或财产实际造成损害,均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20年,而爆炸品则须予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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