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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暗语喊“港独”口号?港府前官员批:挺有“创意”莫犯法
送交者: 花名雞仔[♂★★★★8008★★★★♂] 于 2020-07-04 14:33 已读 6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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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随着香港国安法的生效,连日来,相关部门的人事任命也陆续出台。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还有哪些?

香港时评人 港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冯炜光:随着香港国安法的生效,我相信国安委接下来会有两方面的工作。短期内是会打击一些涉嫌触犯国安罪行的一些背后人士,他们可能是负责煽动、策划,当然也有一些人已经逃离了香港,他离开的时候可能并未犯法,只是因为不想将来触犯这个国安法,所以就走了。

但普通法里是有持续犯罪这个概念的,假如他们在6月30日晚11点之后,继续触犯国安法这四条罪行,那我相信国安委便会透过香港警方,毫不手软地打击这些罪行。更长远来看,我相信,国安委会做一些构建国民身份认同、国家认同的工作。

香港由于历史原因,脱离了母体156年。所以我们会发现,大部分香港人都相当爱国,但始终有一些人对国家有抵触心理,甚至会用暴力的方法来应对。我们在7月1日就已经看到了,有些可能是政府的公务员,有些是工程师,有些是15岁的年轻人,有些是60几岁的长者。对于这批人,我们应当予以教育、推广,让他们领会到国民身份的重要,不要去以身试法。


“乱港”头目之一的陈方安生日前宣布退出政坛

直新闻: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这几天,香港社会出现了怎样的变化?您有何观察?

香港时评人 港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冯炜光:关于7月1日以来的变化,我们看到,那些负责组织工作的人物,很多都已经走掉了,或者退出政圈了,就可能会暂时消停一段时间。但对于一些“黄丝”来说,他们可能一时半会儿还接受不了,会得抑郁症,他们会觉得这件事不能做,但又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其实核心问题就在于,如何去看待“国家”这个问题,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无论是从历史、法理还是文化的角度,都是确凿无疑的,但有些人不想接受,那就要慢慢转变过来。如果他们不肯转变过来,以身试法的话,那有时不一定需要依照国安法,可能会是公安条例 ,或是公众地方行为不检,都能让他们身堕法网。那我认为咱们国安委,就应该教育这部分人,让他们明白 ,不要再以身试法。


直新闻: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后,已有人因展示“港独”标语被捕,但外界对部分“乱港”口号是否违法各有解读。该法条文中做出了怎样的明确解释?

香港时评人 港府前新闻统筹专员 冯炜光:关于这个“港独”标语,其实有些“黄丝”群众都挺有“创意”,他们可能会用数字来代替“港独”歌的歌词,或者用其它各种英文字母来代替“港独”口号,甚至有人会喊某个英国足球队“万岁”,来作为一种暗语以求发泄。但与其是这样,他们不如把精力转到建设自己的事业,以及建设香港上。

其实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条,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它财物资助他人实施触犯第二十条规定的,关于分裂国家的罪行的,即属犯罪 。打出标语也都可以被控煽动,也可以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因此我觉得“黄丝”群众应该放下这个心结,不要去犯法。

我举一个例子,香港向来不允许自认是黑社会分子,这是一项罪行,那你是否可以用一种很有“创意”的方法来认呢?比如用一些代号来代表。其实是可以的,但假如因此被警察捉上法庭,法官都不会相信,你只是真诚地想说那些语言本身,而非说黑社会的代、暗语,那你就会触犯法律。

其实我相信,这种用“创意”方法来表达“港独”的行为,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法官届时会全面审视,(会知道你)其实是以此来暗喻或代替某些提法,那这肯定会触犯相关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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