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通奸养小三能变得合法吗?谈谈日渐增多的杀妻案
嫖娼通奸养小三能变得合法吗?谈谈日渐增多的杀妻案 6park.com 最近这段时间不断有妇女被丈夫所杀害的事件发生,这绝不是偶然的。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些不给判离婚,为维持破裂的婚姻坚持要调解的法官是杀人凶手之一。 6park.com 家庭是人类社会,特别是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到了某一阶段时的必然产物。在远古的时候,人类生产力低下,所以当时的古人类采取一种共同生活、生产的原始的共产主义生活方式。那时家庭的规模很大,一个村或一个部落是一个家庭。特点是没有私有财产,孩子也是大家的,老婆,老公都是大家公用的。这就是最原始的,所谓的‘共产共妻’。一个男性有没有机会上床要看他的身材,本事;一个女的随时都能招到男性,女性是强势一方。如果发生家庭惨案,肯定是女杀男。几个女的把不顺眼的男性开膛破肚,肢解切块,用两顿水冲掉。 6park.com 当生产力逐渐发展以后,人类可以积蓄个人财产了。这时候原始的共产主义制度不能维持了。私有制就开始出现了。此时处在弱势一方的是妇女和儿童,为了保证他们也能有自己的财产,能够生存。就需要有一个特殊的结构来保护他们,这个结构就是家庭。一个标准的家庭有父母和子女数代的后代,父母有决定权,特别是父亲,母亲处于次要的地位,性关系只能维持在配偶之间。在婚姻,或者家庭中,配偶双方互为对方的人质和私人财产,不得‘出轨’。人类为繁衍后代所必须的性关系、性需求如果仅仅被限制在他的配偶间是很难得到满足的,无论男女。这明显违反,压抑了人的生理需求。因为人的性需求有其多向性,不可能配偶双方完全吻合。最典型的例子是这个时期的人一旦有了权力、财力,马上不再接受家庭这个道德枷锁的约束:男性可以有许多嫔妃、妾;女性可以有面首。这种情况在中国、世界历史上从未中断。所以说,家庭不是出于生理需要的,不是生理性的;它是社会性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才出现的。它甚至是违反人类生理需求的。 6park.com 既然家庭是社会性的,而且有它产生的那一天,那就一定有它消亡的那一天。在它即将崩塌但还没有崩塌的时候,不满意自己的婚姻又不能离婚的时候,就会发生杀死配偶的现象。 6park.com 现在说说嫖娼、通奸和养小三。首先,它们都是为了解决人类正常的生理方面的需求而存在的;第二,保护家庭存在的宗教结构也是有其局限性和时间性的,例如不允许离婚的天主教。当这些宗教逐渐变得不那么强势以后,传统家庭很难为继了。因此我们虽然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来到?但是我们知道总有一天当生产力足够强大,妇女儿童不依赖家庭也能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和他们的财产的时候,家庭就会崩解。 6park.com 既然家庭这种结构,我们已经说了是不符合现在潮流的,是阻碍社会发展的,所以一旦有任何婚姻中任何一方提出不能够维持这个婚姻了,就应该立即判离,而不是调解;否则就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矛盾,甚至导致杀死配偶的恶性事件发生。再说,在很多情况下,经过调解保存下来的家庭仍然是不稳定的,是痛苦的,是非常不人道的。这种不合理的东西为什么还要保他呢?就是因为他符合现在上层人士的头脑里的那种落后的封建情结,他们试图用落后的婚姻结构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和‘处女情结’‘初夜权’等封建思想一样,他们注定要消亡。 6park.com 西方国家曾经实行过试婚制。这是说,这个婚姻的将来好不好咱们不能保证。为了把握大一点,在正式结婚之前两个人先共同生活一段时间。这种方法我们说应该是有效的,但是不是个一劳永逸的药方。因为人是会变的,虽然现在很好,结婚以后也要一段时也很好,但是时间长了,仍会发生变化。 6park.com 我认为解决婚姻问题,或补充婚姻的不足的最好方法是嫖娼合法化。一个人没有家庭了,解决性温饱靠他花钱去买,用这个方法来解决生理问题;同时这种方法也可以解决婚姻内性的矛盾,没必要一定追求封建奇葩‘性纯洁’。嫖娼、通奸、养小三这种方法确实违背那种虚伪的封建道德观念,但是他不违反人性,是尊重人性的。除非真正的人造性爱机器人出现。 6park.com 所谓嫖娼,通奸,养小三都是指婚姻之外的,用金钱交易或利益交换来促成的性关系。再看看家庭为什么排斥嫖娼,通奸和养小三。一个人,她对性关系的对象是有要求的,但不是唯一的,因为符合这种要求的对象有很多。婚姻的存在完全摒弃了人类对这种性要求的选择权利,唯一的条件就是对方是否同意。因此它是不人道的,不符合人类生理要求的。 6park.com 将来一定会有一天,这时候家庭已经式弱。法律也没有必要再去保护她了。将来的家庭很可能就是个简单的协议下的集合,当有一方任何一方不愿意的时候,这个结构马上就解体,所以所谓通奸、嫖娼、养小三之类的也都不应该属于犯法,它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罢了。 评分完成:已经给 大树 加上 10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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