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事件的发酵,这起事件的关注点已经不仅仅在互换的真相了,还在于许敏所购买房产的最终归属问题。
这套房产目前熊磊及其父母在住着,许敏付出了半辈子的精力财力,结果落得一个老无所居的无奈,换谁能就此不了了之?
姚策在世时,许敏一直想通过协商解决房产问题,毕竟养育了姚策28年,母子两人仍有闹钟的的深厚感情,但遗憾的是,还没归还房产,姚策就因病去世。
姚策在世时,多次口头承诺,必将会归还房产,但一直都是言不符实,没有兑现承诺。
而且生前留下遗嘱,名下财产归熊磊所有,熊磊直接继承了姚策名下的九江房产,一直拒不归还。
许敏出于无奈,为了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房产,她已经起诉熊磊。
许敏表示,当初把房子写在姚策名下,是基于姚策是她们夫妇的亲生儿子,姚策能有什么遗产?那不就是我们夫妇花了毕生积蓄买的那一套房子,既然熊磊不肯还房,那就只有法庭上见了。
许敏还说,起诉的不只是熊磊,还有姚策的亲生父母杜新枝夫妇。在许敏看来,杜新枝夫妇涉嫌偷换孩子。
许敏终于行动了,在此之前,已经有许多人建议许敏用法律手段要回房产,可能许敏顾及感情问题,一直没有用这最后一层保,如今熊磊坚决不还房,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看到这个消息,许多网友感到高兴,但也有人对此表示,许敏太无情,毕竟和姚策有了28年的感情,没必要如此绝情。
其实,如果熊磊能识大体,主动归还房产,何至于如今双方对簿公堂?所以,这个局面是谁造成的,我想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判断。
许敏能否要回房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152条内容: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许敏夫妇去年2月份左右通过DNA鉴定,已经得知姚策并非他们的亲生儿子。距离知道这个消息已经1年多的时间了,早已经过了行使撤销权的期限。那是不是意味着许敏的房产无法根据法律要回了呢?并不是。
根据《民法典》第152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且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许敏是能要回房产的。当然最终的结果还要看法庭的判决,我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许敏正式提出起诉熊磊后,一个话题成为了大家争议的焦点:许敏是否有些无情?
杜新枝本人亲自对房产问题进行了回应,她认为在房产问题方面她没有发言权,因为九江的房子她一分钱都没出。
所以她说,自己不管房产的争执,但她认为,许敏何必把熊磊孤儿寡母赶尽杀绝。
而真正绝情的是谁呢?我想是杜新枝。熊磊和楷楷是她的亲儿媳妇和亲孙子,但她竟然说不管房产的事,任由儿媳妇被告上法庭,这是怎样的无情啊。
众所周知,杜新枝在驻马店有4套房产,凭借多年生意和工作的积累,想必有些积蓄,为什么不拿出来给熊磊母子两个在九江买套房呢,所以,真正自私的是杜新枝吧。
许敏养育了姚策28年,已经仁至义尽了。为治疗姚策的病,许敏已经倾家荡产,亲儿子郭威在河南杜新枝家28年,杜新枝名下四套房产,竟然没有一套是郭威的。
在这种情况下,许敏难道还不能要回原本应该写在郭威名下的房产吗?那些劝许敏要善良,不要赶尽杀绝的人,能不能感同身受一下,然后还能做到不要房产呢?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许敏要回房产,天经地义。熊磊如果有基本的是非观的话,应该主动还回房产,何至于闹得如今诉诸法律呢,人性不要太贪婪,更要懂得感恩。希望房产问题早点解决,尽快把重心放在追寻真相上,早日拨云散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