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万遗产没有合法身份,有遗嘱也得不到
我以前是保姆,后来是女朋友,在主人家做了20年。主人临终前把他的900万财产全送给我。他写了遗嘱,我以为万无一失了。万万想不到法院不支持遗嘱,你说我亏不亏!
我姓杨,今年50岁了,从30岁起就去城里做保姆赚钱。2001年时经人介绍到陈先生家当保姆。
虽说是他家,可家里只有他一人。他说妻子热衷打麻将,和她的牌搭子好上了。
他们分居多年,孩子也跟着母亲,所以我只用照顾他一人的饮食起居。因为工作不累,价钱也合适,我就做下来了。
3年后我们感情渐深一起生活,他虽大我十几岁,但对我挺好。这之后我也从保姆变成了女朋友,在一起17年。
我们像夫妻一样生活,感情深厚。尤其是他后来病了,在医院里全是我一人照顾。
他也计划与妻子离婚,可在审理过程中,他突发脑梗去世了。他去世的后事也是我一力承担办理的。
我们一起生活20年,我当了他女朋友17年,他也自愿把财产送我,遗嘱都写的清楚明白。可为什么他的原配一闹,法院就支持她呢?连遗嘱都不管用吗?
你的故事挺令人遗憾的,尽管你和陈先生感情深厚,但是你们仍忽略了几个事,难怪法院不支持你。
第一,虽然你们一起生活了17年,也感情很深,但他没有办离婚手继,你们只算非法同居。
第二,你们有17年时间在一起,陈先生却没有第一时间或早几年向分居多年的妻提离婚,办手续,埋下了后来你与他法律上妻子争遗产的隐患。
第三,你们感情再深厚,也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妻子。你还会被冠上第三者的罪名,因此千万别忽略那一纸婚书。有它你们的爱才有法律保护。
第四,虽然陈先生身前写了遗嘱,但如果法院以此为依据支持你就违背了违背公序良俗。这就置法律道德于不顾,变相保护第三者了。你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第五,无论他们夫妻关系多恶劣,但没办离婚手续,就仍然是法律上的夫妻。陈先生的财产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他一人无权自行处置,法院自然会支持他妻子与孩子们。
第六,反过来陈妻还可以遗嘱在形式上不合法来反告你们,长期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涉嫌重婚犯罪。还可告你还冒充妻子办理死亡证明,违背公序良俗。
后面的话
好在法院是公证的,还判给杨姐一套房子,不至于让她完全人财两空。
因此奉劝那些与“原配”对簿公堂的女人,一定要想清楚打官司之前,看看自己的身份是否合法。
再长久再美好的爱情,没有合法的身份,也是枉然。
正如这个故事中的陈先生,漫长的17年都不把前一段婚姻离清楚,就与另一个女人开始下一段爱情。多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不负责任的。
纵然你这么爱她,为何不早点给她一个合法的身份?你给她留下多第巨大的遗产,她没有合法的身份又怎么能理直气壮地得到呢?
女人啊,千万别想当然,觉得你遗嘱,你付出了,你有爱,法律就会支持你。
自古“义不容情”,“法更不会容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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