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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15岁少年遭遇校园霸凌被打死法院判了
送交者: 我在枫林中哭泣[♀★★★★女中豪杰★★★★♀] 于 2021-05-12 22:36 已读 324 次  

我在枫林中哭泣的个人频道

2020年5月7日,江苏南通15岁少年盛天逸遭遇校园霸凌,被同学伙同社会人员殴打致死。

5月11日,该案由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两名凶手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范某被判故意伤害罪,因案发时未成年判处有期徒刑14年。


5月9日是母亲节,盛天逸母亲葛女士发微博说:母亲节对心碎的母亲来说就是劫难日,去年的母亲节失去了懂事孝顺的儿子,从此在我的生命中只有清明节、儿子的忌日,期待后天的宣判结果。

5月11日,盛天逸母亲葛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心里还是不太平衡,毕竟和儿子一条心,儿子没有了,她的生命从此失去了色彩。

此前极目新闻曾多次报道,2020年5月6日,15岁的少年盛天逸将14岁的范某要“教训”另一名同学消息透露给两人朋友,范某遂对盛天逸怀恨在心欲予报复,次日下午,范某放学后和19岁的蔡某一起对盛天逸实施殴打,后盛天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一年后,盛天逸父母经常以泪洗面,盛天逸母亲葛女士身体每况愈下,被医院诊断患上抑郁症。

葛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在法庭上见到了被告家属,但双方并未交流。至于是否会继续上诉,葛女士表示待和律师商议后再做决定。

另据九派新闻,【#15岁少年被殴致死案宣判母亲发声#:对自首成立认定不服】5月11日中午,记者从葛玉英处获悉,其儿子被殴致死案宣判:一人被判无期,一人因案发时未成年获刑14年。葛玉英称,对自首成立的认定不服,“我孩子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葬送在他们手中,他们一个判无期,一个才判14年。”她称,一开始她是希望那两个人一个判死刑,一个判无期。她回忆,在庭上,杀害自己儿子的那两个人什么话也没说,没道歉也没表示对判决服不服。现如今这个判决让葛玉英心累,她要回去和律师商量之后再决定是否申请抗诉。

2020年5月7日,葛玉英的孩子小盛,被殴打受伤,最终不治身亡,施暴者是同班同学和一名社会青年。次日,江苏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通报,称案发地点是小海辖区,定性为故意伤害案,实施殴打者,是14岁的范某和19岁的蔡某。葛玉英说,校方称事情发生在校外,时间是放学以后,跟学校没有什么关系,学校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了三万多块钱。

关于小盛被殴打的原因,葛玉英称,事发后她了解到,“本来他们要打初一的一个孩子,我儿子知道了这个情况以后就劝说姓范的。”后来范某就在QQ上发消息威胁小盛,说明天来了约一架。葛玉英称约架当天小盛没有去上学,“我没想到的是,我儿子再怎么躲还是没有躲过,到晚上放学以后范某就和蔡某来找他了。”失去儿子后,葛玉英无比悲痛,称自己已经五十多岁,“不可能再要一个孩子。”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受害者母亲:事发后至今,凶手家属从未主动道歉,也没有提出任何赔偿。


南通15岁少年为制止校园欺凌被殴打致死案有了新进展。5月11日,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盛天逸家属处了解到,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范某因案发时未成年,以故意伤害罪被判14年。

2020年5月7日,南通市小海中学14岁的范某与盛天逸发生矛盾,后伙同19岁的社会人员蔡某,将其殴打致死。事发后,盛天逸母亲葛女士才得知,范某原本要打同校一名初一男生,盛得知后,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消息传了出去,此举惹怒凶手,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2021年1月18日,该案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葛女士称,庭审中两名凶手承认了犯罪事实,也表达了道歉,但在她看来,“对不起三个字很淡漠,就像背书一样,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葛女士称,事发后至今,凶手家属从未主动道歉,也没有提出任何赔偿。他们原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来又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希望凶手被顶格处罚。

案件宣判后,葛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于未成年人范某被判14年的结果还是不太能接受,接下来,她将和律师讨论是否上诉。而范某代理律朱幼华则认为“判重了”,接下来也可能会上诉。

未成年被判14年,被害人家属称不太能接受

2020年5月7日,14岁的范某在放学后,叫上19岁的社会人员蔡某教训盛天逸。根据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蔡、范两人将盛天逸从理发店叫出,并带至附近的小树林中。两人先后用脚踢盛天逸,范用手搂住盛的脖子往下摁,欲将其摔倒,蔡从后面用拳头连续猛击盛的头部,致其受伤倒地。范用脚踢盛的身体,见其失去知觉,两人同他人一起将盛送往卫生院抢救。

对于这起事故原因,葛女士称因制止校园暴力惹了祸端。起诉书显示,5月6日晚,范某和盛天逸等人在微信群表示,欲教训该校初一年级某男生,后盛天逸将此信息告知了两人的朋友胡某,引起胡某对范某的不满,范某遂对盛怀恨在心欲予报复。

葛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需要回原籍参加中考,2019年9月,她带着儿子从外地转学至南通市小海中学。2020年4月,也就是事发前一个月,盛天逸提出不想去上课,葛女士向班主任写下安全承诺书,孩子要求在家,只参加学校考试。家长保证孩子的一切安全,督促孩子遵纪守法,在家期间出现一切问题与学校、老师无关。

后来,盛天逸到小区附近理发店当起学徒,直到5月7日缺席模拟考试后,他被范某和蔡某殴打致死。事发后,葛女士还发现,儿子曾多次转账给范某,金额在十元至上百元不等。另外,出于人道主义,校方向家属赔偿3万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范某、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范某、蔡某共同故意殴打他人致人死亡,且在犯罪过程中均起主要作用,系共同犯罪,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检察院还表示,范某、蔡某犯罪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范某犯罪时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根据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月11日,盛天逸案件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范某因案发时未成年,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对于这一结果,葛女士并不满意,“未成年人(范某)被判14年,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不太能接受”。至于接下来是否上诉,葛女士还没有主意,她称将会和家人、律师商量后再做决定,但肯定会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事发后至今,盛天逸的遗体仍未火化,而葛女士和丈夫的精神也一度面临崩溃。葛女士称,为了给儿子讨公道,他们丢了工作,身体状况也不如从前,对于未来的生活,他们也从未想过。

被告人范某的代理律师、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朱幼华称,“判重了,接下来可能会上诉”。朱幼华认为,范某的行为不足以导致受害人死亡,他在庭审中也提出这个观点,但未被法院采纳。

朱幼华还提到,他从范某家属处了解到,之前他们也曾考虑过向对方道歉,但考虑到种种原因,最终未能行动。中国新闻周刊联系范某家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专家称多关注少年心理问题

在南通15岁少年被殴致死案发生后,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多位专家探讨此事。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校园暴力无论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园之外,往往是原来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出现辍学等情况。佟丽华称,他们曾统计过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较高,这些少年容易受到伤害,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一个社会现象,也是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因此,九年义务教育必须落实到位,这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方法。佟丽华称,如果学生提出辍学,学校应采取劝返措施,如果劝返无效,应向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开始施行。佟丽华称,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教育部门,都应该认真学习并贯彻好这两部法律,从根源上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赵国秋认为,校园暴力的发生,往往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关。不少孩子因为得不到父爱、母爱,或遭受暴力打骂等,久而久之会封闭自我,进而持怀疑的眼光审视世界,不懂得沟通内心焦虑。一旦个人利益受损,就会不顾一切表达愤怒,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做出任何事情。

赵国秋建议,7岁之前孩子必须待在父母身边,而且应该给予他们足够的爱和培养,“这样他们才能体恤、谅解和帮助别人”。

赵国秋还提到“品行障碍”这一问题。他认为,学校遇到这类学生,应尽早介入,并为其寻求专家的帮助。另外,学校和家长应当建立充分的互动机制,才能足够了解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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