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生活百态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南京饿死女童案:母亲为出去吸毒玩乐,将2个女儿锁家中饿死
送交者: 蓝莓我不蓝[♀★★★★蓝🐱★★★★♀] 于 2021-09-18 20:17 已读 1396 次  

蓝莓我不蓝的个人频道

你挨过饿吗?

关于这个问题,想必节食减肥的人应该有所体会,挨饿的滋味非常难受,几顿不吃,就已经是头昏眼花,但活活被饿死,又该有多么痛苦?

“江宁饿死女童案”虽然时隔多年,但回头来看,仍然让人不寒而栗。 6park.com

6park.com

2013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某平上门走访,她来到了辖区住户乐燕家门外,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走访乐燕,而每一次的思想教育都没能让她有所改变。

乐燕有吸毒史,因为吸毒还出入过派出所,不过她有两个处在哺乳期的女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对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因为乐燕有吸毒情况,当地的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经常上门看望两个孩子。 6park.com

6park.com

民警王某平敲了敲乐燕家的门,一直都没人应答,他又给乐燕打了一个电话,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某平觉得有些不对劲,立马叫来了锁匠开锁,一开门,就闻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

他往里面一看,更是触目惊心,两个幼女,一个倒在门边,一个趴在床边。这两个女孩一个3岁,一个只有1岁。王某平查看一下,两个女孩均失去了呼吸,经法医检验,不排除因饥饿、脱水死亡,死亡的时间超过两个星期以上……法医基本上确定孩子是被活活饿死的。

事发之后,乐燕也被依法逮捕。

根据民警提供的一些资料来看,乐燕,1991年出生在安徽农村,她是非婚生子女,从一生下来父母就没怎么管过她,她先是由外婆抚养,4岁那年,母亲就将长乐燕丢给了南京的爷爷,从那一天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母亲了。 6park.com

6park.com

乐燕来路不明,爷爷也提不起心情去照顾她,她也没读过什么书,早早就进入了社会,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位无业人士,跟着男友,她也染上了吸毒,在跟男友同居期间,又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

此时的乐燕也不过才20岁出头,又吸毒,根本无法照顾这两个孩子,乐燕也只能给她们喂一喂廉价奶粉,有时候社区工作人员、民警也会带一些营养品上门。但是乐燕有着严重的毒瘾,经常都在外面云吞雾吐,偶尔会想起自己还有两个孩子,每一次回家,孩子都被饿得头昏眼花。

而这一次,她在外面待了一个多月,两个孩子被锁在家中,绝望地面对一切。直到民警上门,才发现两个女娃已经去世了。

本案开庭前,就乐燕是否构成遗弃罪、故意杀人罪进行讨论。 6park.com

6park.com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主观意志上来讲,乐燕并没有拒绝抚养两个孩子,因此不构成遗弃罪,但在主观上明知两个孩子在家会挨饿,依旧放任或希望这种后果的发生,此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出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行为中有一条: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乐燕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极其严重的杀人罪,但是乐燕在归案时已经怀孕,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park.com

6park.com

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从被羁押时开始算起,至人民法院做出生效判决时止,这段时间不管是怀孕的妇女还是因意外事故流产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也不适用死缓。

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乐燕生下女儿之后,2014年4月10日,结束了暂予监外执行,她也开始为自己的所作为服刑改造,女儿暂时被送往了福利院寄养。

乐燕自从开始服刑后,曾表示:我长这里大,只有被抓起来后,才终于感受到了温暖,有人这么细心地照顾我。

乐燕作为母亲是不合格的,从乐燕吸毒事件也能够看出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多么重要,同样在警醒人们毒品的巨大危害性。

喜欢蓝莓我不蓝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蓝莓我不蓝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生活百态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