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遭遇多次家暴,你会选择离婚吗?应该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离婚吧,但今天要跟大家分析的这个事件发生在湖南,事件的女主人公在遭遇多次家暴以后,却还是坚决不离婚,即便是丈夫主动申请诉讼离婚她都不愿意,这是为何?
主人公叫汪菲(化名),她是一个在传统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乖巧懂事,从来不敢违背父母的命令,读书的时候父母不准她恋爱,她便选择不谈。她20多岁才在亲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后来的老公马俊(化名),双方第一次见面,从没谈过恋爱的少女心弦,在一刹那间被猛地拨动了,汪菲对这个帅气的小伙一见钟情。
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看上的这张脸,后来却成为了他们夫妻矛盾的导火索。汪菲自从见过马俊以后,便一直对他念念不忘,为了让这个帅小伙可以成为自己的男友,她鼓起勇气主动跟马俊告白,没想到马俊居然同意了,很快两人便坠入爱河。交往不到两个月沉醉在爱河中的两个人就迫不及待地领了结婚证。
领证后两人就同居到了一起,谈恋爱的时候有多甜蜜,结婚以后就有多嫌弃,从浪漫的爱情走到生活的柴米油盐,两个人就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连对方基本的生活习惯可能都还不知道;因此在婚后两人便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开始还只是小吵小闹渐渐地就演变成了大打出手。
每次干完仗,江菲菲都会跑回娘家待上一阵子。看到女儿手臂和大腿上的淤青,娘家人心痛之余,不由火冒三丈。马俊每次去接,总会受到岳父母数落,一来二去,不但小两口心里窝火,连双方所有的亲友都看不下去了,全体支持他们离婚。马俊也已经忍受不下去,便到法庭起诉离婚,可江菲菲却绝不同意离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是汪菲在遭受家暴后,主动去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可她为何在马俊申请诉讼离婚时反而不同意?原来汪菲从小就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觉得如果离婚了,就是二婚,她追求的是从一而终的感情,更重要的是马俊是她的初恋,她舍不得;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马俊实在是长得太帅,在她眼中比某凡还要帅,她不愿意放手。
如果这是真实的原因,那真是思想上有些问题。他们夫妻之间又为何会闹到这般地步,就只是因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吗?难道他们夫妻会闹到这个地步还有另有隐情?马俊给了另一种说法,自从他们结婚以后,汪菲就做出了很多让他无法忍受的奇葩行为,汪菲做了什么事情?因为她觉得马俊太帅,唯恐他出门就会发生外遇;所以恨不得24小时守在他身边。
经常查马俊手机,寻找证据。只要看到有女性给他发过信息,夫妻之间就会发生争吵,哪怕是同事单纯地进行工作上交流都不行。如果马俊在外面,没第一时间接她电话,那回来就会被扣上出g的帽子,如果马俊回家第一时间去洗澡,就会被她认为是要掩盖一些什么;更加恐怖的是还悄悄在马俊的手机里面安装了定位系统,还有家里门口以及桌角下面安装摄像头。
因为汪菲的不信任,这一列列的奇葩行为,让马俊感觉到窒息,所以也导致夫妻之间矛盾不断;马俊坦言自己其实也很爱妻子,觉得她的身上也有很多优点,比如心思单纯、对物质要求不高等,但是他对自己充满了猜疑和不信任,让他越来越难以忍受。所以无可奈何的他只能向法院申请离婚,不管汪菲的行为有多让他难受,他打人始终是错误的,如果情况严重还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后来非常在意这段感情的汪菲为了重回马俊身边,她向当地的媒体发起了求助,由于诉讼离婚没有成功,又有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下,他们夫妻最终还是没有离婚成功,而且在记者与家人的多方调解下,夫妻的关系也有所缓和,特别是听说汪菲查出身孕的消息,马俊的态度又好了几分。
其实他们两人之间还尚存感情,只是没有找到正确处理问题的方式,然后彼此缺乏信任;希望汪菲之后可以放下对丈夫的无端猜疑和疑神疑鬼,能多一份宽容与信任,希望马俊也可以对妻子多一份体贴与照顾;希望他们夫妻两人可以收获幸福美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