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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风流女子约见情人,在车内发生关系,最终酿成悲剧
送交者: hgao[♂☆★★★★声望勋衔19★★★★☆♂] 于 2022-09-01 8:52 已读 7234 次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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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作家柏杨曾说过:“不贞,是破坏家庭,破坏感情中最大的力量。”真正的爱情与婚姻具有排他性,无论是感情浓烈的情侣,还是在生活磋磨下平淡得没有丝毫波澜的婚姻,忠贞是彼此之间关系能够长期维持下去的重要基石。


一旦这个根基被第三者破坏了,婚姻这栋大楼的结局可想而知,定会分崩瓦解。可本案中的这个安徽风流女子却不懂得这个道理,不仅频繁约见情人,与其在车内发生关系,甚至还对自己这一行为而暗自窃喜,殊不知最终因此而酿成了悲剧。

在学生时代,甜美靓丽的俞芳就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再加上性格爽朗大方,在收获了诸多友谊的同时,还成为他人心目中的女神。在俞芳看来,虽然彼此之间做不了恋人,但还是可以成为朋友的。

彼时的俞芳并不清楚,男女之间不存在单纯的友谊,只是单纯地认为自己能够在异性之间玩得风生水起而感到莫名的骄傲,甚至在与同性朋友的交谈中,还会将自己的这一行为拿出来吹嘘。

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纵然是与丈夫孔某结婚,也并未让俞芳有任何的改变,还是与男性朋友进行玩闹。在俞芳的认知中,如果彼此之间真的存在什么的话,那也早就发生了,如何会等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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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之人必然是不用教,俞芳却不知正是自己对婚姻忠贞的不重视,这才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孔某其实就是俞芳的追求者之一,虽然其容貌与行为在俞芳的追求者中,算不上突出,但确实一众人当中,条件最好的。所以当俞芳想要婚姻来稳定自己的生活时,经过再三考虑,这才选择了孔某。

遥不可及的女神突然成为了自己的妻子,这对于孔某来说必然是件惊喜,为了维持双方感情的稳定,孔某不仅将所有的身家都上交给俞芳,并且还对俞芳事无巨细的照料。

可即便是是如此,时间一久俞芳还是对这段婚姻开始感到不满,失去生活激情的她想起年轻时朋友环绕的场景,可如今自己结婚了,他们却对自己退避三舍一般,再也不跟自己有任何来往,无聊之下,俞芳只好通过社交软件的“摇一摇”功能来打发时间。

为了不让对方而远离自己,网上交友的俞芳特意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向借此拉近与彼此之间的距离。或许在这个时候,俞芳确实是出于认识新朋友的心态去网上交友,然而当她认识了一个姓王的男子之后,这一切就都开始变了味。


在与王某聊天中,俞芳感觉自己所有的情绪变化都会因对方的言语而改变,并且习惯了丈夫事事顺意的她,有时在面对对方言辞拒绝后,甚至还会莫名产生异样的情愫。尤其是当两人见面后,俞芳更是对这个比自己丈夫健硕的男子极为动心。

推杯换盏间,微醺的两人随着暧昧气氛的逐渐升温,竟然就这样彼此搀扶着去了酒店。而自这一次之后,尝到婚外情甜头的俞芳就再也守不住自己的心。

孔某的世界除了工作,就是回家陪伴妻子,之前的俞芳倒是恨不得孔某最好是一天到晚都在家陪自己才好,可此时的她却开始嫌弃丈夫整日无所事事,只知道待在家里躺平。原因无他,就是因为丈夫的存在,已经阻拦到她去约见情人了,毕竟情人的工作时间与丈夫隔不开多少。

但这也并未阻止俞芳去约见情人,她开始找各种理由跟丈夫吵架,随后再名正言顺地说自己要跟朋友待一会,让丈夫不要找她。为了节省时间,俞芳便直接与情人在车内发生X关系,春晓一度之后这才回家。

婚姻给予俞芳稳定的生活,而情人又能给她带来刺激与新鲜,每每偷情回家甚至还能尝到丈夫精心熬制的营养汤,俞芳对这个模式不禁暗暗窃喜。可她却不知,在其一次次的无理取闹并离家出走的时候,孔某已经对她产生了怀疑。


2013年6月16日晚上,俞芳收到情人约见的信息后,便按照以往方式与孔某大吵一架后,就直接出门与情人在车内进行了深入交流,此刻沉浸在与情人私会的喜悦中的她,并不知道孔某正在悄悄的跟着她。

正是因为俞芳与情人的毫无防备,所以孔某便将两人赤裸拥抱的场景尽收眼底,想到自己平常的付出,却得来的是这样的结果,又气又恼的他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当下表示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生活中的所有收入来源确实是依靠这丈夫的工作,但身为妻子的俞芳,即便没有工作,同样也可以在财产中分到一笔。毕竟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根据无过错原则,俞芳婚内出轨的行为,在婚姻中属于重大过错,那么身为无过错一方的孔某如果提出离婚,法院不仅会准许两人婚姻存续关系的终止,并且他还有权要求俞芳对自己进行相关的精神赔偿。

虽然事后俞芳在被情人抛弃的情况下,不断恳求丈夫的原谅,但是事已至此,两人的关系已经破裂,又怎么可能再和好如初呢?

(注:《案例:安徽一风流女子约见情人,在车内发生关系,最终酿成悲剧》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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