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生活百态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腥风血雨里的南明短命王朝(四十三)
送交者: 玉米穗[♂★★★声望勋衔13★★★♂] 于 2023-09-02 9:53 已读 4706 次 7 赞  

玉米穗的个人频道

https://club.6parkbbs.com/life2/index.php?app=forum&act=threadview&tid=15845654(上篇链接) 6park.com

  南明南浔守将陈邦傅企图利用孙可望大西军的声势与大顺军残余忠贞营抗衡。他利用永历帝颁给的空白敕书,私自填写,又暗中铸造了“秦王之宝”金印,派人冒充朝廷使臣径自前往云南封孙可望为秦王。孙可望并不知道永历朝内部的腐败和对于封他为秦王的纷争,对假使者送来的敕书和“秦王之宝”极为满意。他为此特地安排了隆重的仪式,亲自郊迎使者,率义兄弟李定国和刘文秀并三军士卒各呼万岁并庆贺。又把敕书誊黄布告云南各地,欢庆三天。这一连串盛大仪式表明孙可望和义兄弟李定国,刘文秀统辖下的大西军以及他们管理下的云南全省已经尊奉南明永历正朔,孙可望本人的领导地位也得到了正式肯定。然而等到孙可望派到永历朝廷的使者杨畏知等人回到云南,一切即刻真相大白。孙可望极为尴尬愤慨,说:“为帝为王,吾所自致,何藉于彼?” 6park.com

孙可望虽然对永历朝廷极不满意,仍不改初衷,决定出滇抗清。 6park.com

大西军由云南开赴抗清前线。由于云南和清方占领区之间还有一批南明军阀控制着四川,贵州等地,大西军必须首先突破他们的阻挠才能到达抗清前线。南明军阀是一批土匪性质的杂乱武装,只知盘踞地方,殃民自肥,既不积极对清方作战,又堵住了大西军出滇抗清的通道。孙可望用武力强行将他们击败改编,如此既扩充了兵员,又防止了散兵游勇生活无着,为害地方。到1650年十二月,孙可望已进达贵州东部的铜仁,贵州全省都处于原大西军管辖之下。 6park.com

四川的情况也相仿。1651年(永历五年,顺治八年)孙可望派抚南将军刘文秀总统兵马,分两路入川。刘文秀率部渡过金沙江,取道建昌,属下将军王自奇从毕节取道永宁,大举进攻。四川军阀武大定抽调精锐士卒交给部将张林秀带往荣经堵截大西军。另一个军阀头子袁韬和南明四川巡抚李乾德坐镇嘉定(今乐山市),分兵一支守卫叙府(今宜宾市)。这年八月,刘文秀指挥的军队在荣经县鹿角坝全歼武大定精锐,张林秀也被击毙。武大定大惊失色,连夜逃回嘉定;袁韬,李乾德眼看大势已去,三人抱头痛哭,随即下令放火烧毁嘉定城内房舍,次日早晨弃城逃走。逃往仁寿。刘文秀进抵嘉定,派轻骑日夜兼程追击,一天之内就赶到仁寿县,活捉袁韬,李乾德,押回嘉定。武大定连妻子家属也顾不上,带领十余骑落荒而逃。刘文秀命令武大定儿子武国治,侄儿武国用招回武大定,以礼相待。又免袁韬死罪,发往部下听用。李乾德和他的弟弟李九德押往贵阳治罪,走到半路,二人投水而死。



6park.com

平定四川南部后,刘文秀领兵顺流而下,派使者带着孙可望“秦王,监国”名义的文书联络川东各支抗清武装会盟。其中有些军阀坚决拒绝会盟,刘文秀派兵进攻,大败军阀。如此,刘文秀出兵四川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割据自雄的大小军阀或被消灭或被收编,又同以大顺军余部为主体的夔东抗清武装建立了联系,把四川大部分地区经营成了比较稳定的抗清基地。 6park.com

孙可望接管贵州和四川南部地区以后,采取了果断措施加以整顿,在很短时间内就把黔,川治理的井井有条。他改善吏治,致力于恢复农业生产,保护商业流通,经过孙可望大刀阔斧的整顿,贵州的面貌为之一新。为了保证军事行动畅通无阻和百姓安居乐业,孙可望大力修筑道路,同时,实行路引制度,以防止清方间谍混入云贵。原大西军领导人把治理云南的经验推广实行到贵州全省和四川部分地区,从而扩大了抗清基地,增强了经济和军事实力,为此后在抗清事业中取得辉煌战果奠定了基础。(待续)

评分完成:已经给 玉米穗 加上 100 银元!

喜欢玉米穗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玉米穗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生活百态首页]
玉米穗 已标注本帖为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如果内容违规或侵权,请告知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