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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在性骚扰时,他想的是什么?
送交者: 笨啊笨[布衣] 于 2018-07-25 3:36 已读 1289 次 1 赞  

笨啊笨的个人频道

从前几天开始,微博和微信上就开始被公益圈与文化圈的几桩疑似性侵与性骚扰的事件所刷屏了,甚至是隔十几个小时就曝光一个。鉴于当事人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更令人感慨:现在的圈子都怎么回事?这个社会怎么啦?

不过,从几个当事人的回应和公众的反响来看,其实这些问题早已存在。

一,

先从最近的说起。知名媒体人Z某,被一位女生揭发,灌醉了她,并不顾她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且在事后多次威胁她。在此事曝光之后,连作家蒋方舟和知名媒体人易小荷也公开表示,被他在公众场合摸过大腿。

我希望当事人能尽快寻回公正。不过,耐人寻味的,还不是事件本身,而是Z某的种种威胁和反应:

Z某对受害者说:“我查了你们单位地址,我会和我的律师去拜访你的。”

“你永远摆脱不了做我女人的命运……我上过100多个女生……我做过十几年的记者了,认识圈内无数的人。”

“蛇蝎心肠,不得好终!”

而转发这件事的几位知名媒体人,也被Z某威胁。

往前两天,被曝光的是知名公益人雷闯和冯永锋。雷闯是反歧视运动圈里的知名人物,有女生写了一篇长文来举报雷闯在三年前的徒步过程中,对自己实行了强奸。

雷闯很快就写了一篇回应,对“犯罪事实”给予承认,表示道歉、追悔莫及,并说,“考虑向警方自首”。但同时,他又给媒体发了一份通稿,上面可不是这么说的哦:

“我们在一个房间里,发生了关系。此后,我们成了恋人,至少在我看来,我们是‘恋人’。或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并没有认可我男朋友的身份。”“事实上我这个‘男朋友’的身份也是非自愿的。”“这中间混杂着公益,混杂着男女之间的情感。”

然而,当事人表示,自己从未与其恋爱。与雷共居一室是被迫的,她是半夜才发现被雷爬上来,并脱了她的衣服。这件事给她带来了很深的伤害。

而冯永锋,也被人发文指控,他多次对其他女性(皆为化名)实施强奸、暴打、袭胸,并且多次在公众场合威胁女性,并公开表达诸如“你知道为什么那些女生不让你抱,那是你没有把环保事业做成功,如果你把环保事业做成功,不要说XX的闺蜜,就是天下的女生,你都可以随便抱”的言论。

冯永锋第二天就写了一篇回应,说是自己因为喝醉酒,对基金会里的一位女孩强奸未遂、弄伤了她,并且在小圈子里对其公开道歉了。这样的“因醉而性骚扰”的事,发生过三次,向大家道歉。我知道文章是谁写的,请大家继续支持我的公益事业,谢谢大家哦。

冯的追悔和承诺是什么呢?我以后要戒酒!

真有意思。

随着这几个知名人物性骚扰、疑似性侵事件的曝光,与他们同圈子的好几个公益人,也曝出了类似事件,甚至性骚扰同性。但里面的性侵嫌疑犯们,不管领域,不管知名度大小,情节有何不同,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点:

一,从内心上,他们完全不认为这些性骚扰、性侵,有何不妥。即便是道歉,也仅是曝光之后的公关策略和公关姿态而己。

二,他们有很多美化和修饰性侵、性骚扰的策略。

三,相对于受害人,他们具有一定的显性和隐性的权力。

四,威胁受害女生和其他女生,是家常便饭。

五,他们绝不会仅对一个女性下手,他们会普遍地骚扰多个女性,得手一个算一个。

六,他们在一定的圈子里会获得坚定的支持,而受害女生反而会被羞辱。

二,

王尔德说过:“任何事情都是关于性的,只有性不是。性是关于权力的。”再重复一遍常识:性侵关乎权力。对他人实施性骚扰、乃至于性侵,并非是因为施害者性欲强或性能力强大,仅仅是因为其渴望利用溢出的权力(或者自以为有),来侵犯他人,来获得满足感。

这些案件当中显然也是。

虽然这几位并不是女性的直系上属,也不是直接的师长,但他们身上有光环,有道德加持,年轻女性们对他们尊敬有加。另一方面,他们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为数不少的粉丝,在舆论场上,他们就是占据优势。

更有一点:在相当一部分人眼中,他们身为男性,不管什么层级的男性,天然就拥有加害权,就是优势。而女性不能自我保护,没能抵挡住这种加害权,就应该自我反省,就是坏女人。这就是性别压迫的权力。

在圈子里,经常会有一些男性,会从“大义”的角度,维护施害者利益。比如,同为知名公益人的邓飞,表示,“雷闯做了什么,他去承受对应的责任,付出代价,我们支持他勇敢面对,重新开启,毕竟他是我们公益人的一份子。”他也赞同了另一人说的“是的,我们不用在道德上谴责雷闯们。”听字面意思,还以为雷闯被人性侵了,大家支持他勇敢面对呢。

当然,曝光出来的对话里,还有下面的言论:“这肯定是一个阴谋,这女人被重金收买了”“这个仙人跳有点大”“这个女人不得好死,包括她家的小孩子”“大家都是凡人,凡人就有犯错的时候”……令人瞠目结舌。

有人说得很好,这是一种“兄弟会”,他们互相维护,互相打掩护,互相为对方的不当性行为背书——男性的性别权力是一块巨大的利益,他们必须抱团维护,以便将来自己被曝光时,兄弟们会同样维护他。

而同时,利益相关的女性,也不乏主动实施荡妇羞辱的人。比如说,有一个四五百人的公益组织朋友群里,有女性就说:“都20多岁成年人了,难道不知道跟男性在一个房间里会被X的吗?”“这女孩是在钓鱼?”

更有人,得出了结论:“作为女性,我觉得自己也应该检点一下。自尊自爱。不能用公益作为借口。都是成年人,很多时候要为自己做的事情,做的决定付出相应的代价。”

听这句话,你会以为是这个女孩强奸了男人,她要承受法律的代价呢。

这些话术太熟悉了。男性的“兄弟会”,和女性的“荡妇羞辱联盟”,他们互为犄角,把受害女性逼到角落绞杀,直到她放弃控诉,承认自己的错为止。

中国的“METOO”运动,从高校圈,现在发展到公益圈、文化圈,也是有我们自己的国情的。做公益,直接的“利”不多,但由此光环加冕,获得崇拜和女性崇拜,更容易利用这个身份捞取性别利益,这就成了他们重要的驱动力。

这让我想起,在古代,无论中西方,战争中获胜的一方,常常把战败方的女性作为女俘,奖赏给有功者。而这些公益圈或文化圈的“道德标兵”,在获得一定名望后,会把瓜分女粉丝和女追随者,当作“骨肉皮”(Groupie),作为他们犒赏他们“成就”的一部分。

简单来说,一个把女性当作“资源”,以资分配给“有功者”“成功者”的地方,或者当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时,也就别指望性骚扰能停止下来了。

甚至,在曝光之前,他们都不会觉得这是个事儿。

三,

在中国,几乎所有女性(是,所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过性骚扰。而且,都不止一次。区别只在于有的伤害很深,有的让你恶心几天。 可以说,实施性骚扰的男性,不管是言语,是身体的触碰,还是利用权势的胁迫,他们百分之百知道自己正在实施性骚扰,百分之百知道自己并没有获得对方的邀请或默许。无论他们之后如何辩解说:“不小心”“无意”“我不知道女性的拒绝意味着拒绝”,这不过是公关方式。 更不必说强奸这种事了。他们绝对知道自己在强奸,他们也知道你根本不乐意。喝醉过酒的人,都会明白,真醉了酒是无力实施性侵的,那只是冒犯的借口。

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你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但更知道你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

但一旦这个常规被打破了,真有女性站出来指控了,他们马上打扮成弱者;他的认同者们也马上付诸行动:

1. 被女人仙人跳,被女人坑了。

2. 我为公益做出这么多贡献,她揭发我会让我完蛋的,她好歹毒!

3. 我已经认错了,你还想怎么样?

4. 你不该不知道我会强奸你的,你不该不防范我的;你居然没有预计到我会强奸你,你装天真,你就是荡妇。

5. 嘤嘤嘤,我只是因为软弱、喝酒、一时糊涂犯了错,你就要把我置于死地吗?

6. 你只是被我强奸了而己,可我的前途却被影响了呀。

7. 私德不重要。(你问问刑法,看它答不答应说性侵是不重要的私德?)

基本上论调就是:男性是被迫去性侵女人的。男性是弱者。

庆幸的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有女性也有男性,已经学会了分辨和唾弃。以前女性的声音太弱,顾忌太多,整个社会氛围都是浓浓的荡妇羞辱。尤其是在类似于熟人强奸、师长的性骚扰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女性人单势薄,不得不忍气吞声下来了。但现在,虽然“荡妇羞辱”仍然普遍存在,至少有了更多的后援。

终于有女性有勇气站出来指控了。而且,一个性侵惯犯、性骚扰惯犯绝不会只骚扰过一个女性,他一定是性骚扰过无数的女性, 一个站出来,就会有更多的女性站出来作为旁证。 这是一种示范效应。

放心吧,现在才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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