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留学移民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如何评估英国签证逾期逗留情况?(下)
送交者: 英国富鑫法务[☆品衔R3☆] 于 2019-09-28 3:15 已读 3179 次 1 赞  

英国富鑫法务的个人频道

什么是英国逾期居留?涵盖哪些范围?哪些情况属于逾期居留?如何计算逾期逗留时间?

C.以逾期居留为由拒绝

任何申请居留的申请人,在其申请之日起,在原定的居留期满后,不得留在英国。居留结束后留在英国通常被称为逾期居留。

自2016年11月24日起修订了“移民规则”,废除了28天的宽限期,根据这一宽限期,如果在居留期满后的28天内提出逾期居留许可,则不予拒绝。“移民规则”现在规定,在有限数量的情况下,目前的逾期居留可以被忽视,否则它现在是拒绝的理由。

首先,如果内政部认为申请人或其代表无法控制的充分理由,在申请书中或申请中提供,为什么无法及时提出,只要提出申请,就会忽视逾期居留。在居留期满后14天内。

第二,如果申请人先前提出被拒绝的申请,并且当前的申请是在下列14天内提出的,那么逾期居留将被忽视:
拒绝先前的居留申请1971年“移民法”第3C条规定的任何居留的到期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上诉的时限届满(如适用)任何行政复议或上诉正在缔结,撤回或放弃或上诉

“移民规则”第39E段规定了允许逾期居留者例外的规定。这表明:

'本段适用于:

(1)申请是在申请人的居留到期后14天内提出的,并且内政部认为申请人或其代表无法控制的有充分理由,在申请中或申请中提供,为何申请不能 及时做出; 要么

(2)申请是:

(a)在先前的申请被拒绝及时作出之后; 和

(b)在下列日期的14天内:

(i)拒绝先前的居留申请; 要么

(ii)1971年“移民法”第3C条规定的任何居留期满; 要么

(iii)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或上诉申请的时限届满(如适用);

(iv)任何行政复议或上诉正在缔结,撤回或放弃或上诉。

14天的考虑期间是根据最新的:
他们最近获准居留的最后一天根据“1971年移民法”第3C条或第3D条延长居留

计算逾期居留期限的开始日期

签证官必须根据移民最后一次居留日期,或根据第3C或3D条结束的居留计算逾期居留期限的日期。移民官必须考虑到居留期限的任何变化,例如缩减决定。

14天考虑期的第一天从移民居留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这是除非移民提交了一份在他们的居留到期之前尚未决定的及时申请。

如果签证官因逾期居留而拒绝申请

如果在14天的审议期内,申请人提交了无法控制的情况的详细信息,无法寻求居留,则应考虑这些情况。

签证官必须考虑:
原因的合理性原因是否真的超出了申请人的控制范围,或者申请人是否描述了可以实际克服的困难提供证据的可信度

签证官必须根据案情确定每个案件,但可能被认为无法满足申请人控制的理由的例子如下:
申请人被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治疗(通过一封官方信函证明入院和出院的日期以及治疗的性质)一个亲密的家庭丧亲之痛教育机构在发布学习录取确认书(CAS)方面不够迅速

如果签证官决定使用酌情决定权,则必须由高级移民官,高级行政主任(SEO)级或以上级别授权。在这种情况下,签证官必须根据规则给予居留,其期限和条件与正常的居留条件相同。决定函必须明确表示允许居留,因为移民符合移民条例的所有其他要求,并且签证官已接受有特殊情况妨碍申请人及时提出申请。

移民在逾期14天内提交申请后的状态

在逾期居留的14天考虑期内提交申请并不意味着移民的先前居留要么被重新考虑,要么延长。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没有有效居留的申请人,从他们的居留到期以及申请待审期间开始,仍然是逾期居留者。

由于申请人在申请期间没有合法居留,他们无权在英国工作。但是也有部分情况,可以申请移民局工作许可。具体请参考我们往期文章。

根据“2006年移民,庇护和国籍法”(2006年法令)第15条,任何雇主如果雇用未经许可在英国工作的人,可能会因雇用非法劳工而受到民事处罚。如果雇主故意雇用非法劳工,并且如果案件在刑事法庭处理,可能面临最高2年的监禁和/或无限额罚款,雇主也根据2006年法令第21条实施刑事罪行。

喜欢英国富鑫法务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英国富鑫法务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留学移民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