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边捡生蚝或违法?是的!
夏天和海边,超配!
一到夏天
有多少人就想去海边
赤脚玩沙,和大海来个“亲密接触”
有些人想着
既然来了,怎么能空手而归
所以很多人各顾各的
有人带了海沙,有人带了贝壳
甚至有人拿了生蚝等东西
且慢!
DV君要提醒各位朋友
去海边游玩时
千万别随意带东西回家
就算是一个小小的贝壳、生蚝
为什么不行?
听DV君接着往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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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气比较热
很多人选择一家老小去海边游玩
深圳湾也成了热门景点
前几天
有朋友在社交平台上
晒出自己到深圳湾游玩的美图
还配上文字称
“撬了两个生蚝,还有好多大生蚝撬不开,还抓到了一只小螃蟹。”
本想收获好友一大波点赞
结果却被“点名”
引来大家批评:大家要爱护生态
“不好好享受非要非法捕捞”
这里平时究竟有没有生蚝呢?
7月14日中午
深圳湾正值涨潮的时候
礁石岸边并没出现游客口中的“生蚝”
而且附近人也不多
街坊张先生说
周末来这里游玩的人比较多
但总体很少看到
有人在这里捕捞生蚝
一般都是家长带着孩子在海边玩
“拿个桶捞一两条小鱼,就是好玩的心态。整体还是比较少人下去的。”
对此
深圳湾公园安保人员表示
虽然这里是禁渔区
但偶尔会发现一些市民到礁石区
捕捉鱼虾
通常都会劝导市民离开
“一般都是劝了之后就不做了。”
针对“有游客在园内捕捉生蚝”
深圳湾公园副园长表示
暂时没接到大规模捕捞的举报
这里也没发现有生蚝
副园长介绍
园区内所属深圳湾岸线有16公里
已设置固定岗和流动岗巡逻
她猜测游客说的“生蚝”
应该是来自香港市民的生蚝
深圳市蓝色海洋环境保护协会
秘书长马海鹏表示
↓
个别的捕捞行为
不会对深圳湾生态造成破坏
但如果形成大规模的仿效现象
就会大大影响底栖生态
有人觉得在禁渔区捕捞水产品
应该没多大问题
其实,有时候已经触犯法律
新闻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鱼、虾、蟹
还是生蚝,都属于水产品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
都不能以任何方式捕捞
深圳湾公园没有生蚝!
所以
各位街坊就不要去凑热闹啦~
另外这里是禁渔区
别觉得捉几只小蟹小虾没问题
非法捕捞,后果很严重
不要以身试法了
出门走走
还是好好享受风景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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