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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记得小时候,我的作文从来没及过格,又一次我父亲对我说,好的文章就是用简单的文字描写出真挚的感情和真事的事件。我当时不明白,长大后我慢慢地明白了,生活何尝也不是这样。 -------------------------------------------------------------- 1.她问我喜不喜欢她,我沉默了,本以为自己能够用【风流】和【放荡】的面具毫无破绽地行走于世,但除了自己,我还能骗得了谁,内心深处打骨子里就是一带着儒家腐朽气质的普通人。我曾今也文绉绉地写过情书红着脸,颤着手递给她。而如今,我的生活中只有数字,以货币为单位的数字,对,这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全部。 对我来说,【喜欢】和【爱】这些个字眼是带有某些重量的,它们意味着责任、给予、守护。就此,在22岁至23岁那年发生了一些事以后,我就把它们深埋在字典里,并发誓再也不提及。 所以,当她问我喜不喜欢她时,我沉默、思索并且无以对答。 我选择逃避,就像一只丧家犬一般,我逃避她,更是在逃避我自己。 凌晨,我驱车奔驰在圣保罗郊外的马路上,烟味熏得我头晕,我是个不会抽烟的人,却十分享受烟草燃烧后的味道。我放下车窗,风吹进来,嗯!郊外的风就是和市内的不一样,是那么的朴素,掺杂着浓重的泥土味道,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老家的那片田地。 老家后山有一片地,那是祖辈传下来的,里边种着玉米,记得小时候暑假时期经常回老家和表哥们在里边嬉戏。我怀念故乡的青山绿水,人与人之间质朴的情感。 风吹洗着我的灵魂,不知是喝醉了还是超速的原因。我开始厌恶自己,仿佛是魔鬼上了我的身,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那个魔鬼两面三刀、唯利是图、阳奉阴违,当初那个天天拿着毛笔练着【宁静致远】几个字的青年去哪了? 2.在写这篇短文章之前我一直在想,是否还有必要再提起那段往事。 之后我妥协了,因为那曾经是一段实实在在的生活,那么的真实,就如这四周的山水一样,无法磨灭。 我那时候22岁,不对,应该是快23岁了。人生中的黄金年龄,大学的最后一年,我当时特别地庆幸,我这个自费生终于能混到毕业啦,对得起每年比别人多缴出去的钱了。 虽说圣保罗的地方大学在师资水平上和欧美国家没得比,但是校园中还是不乏美女的。那时候我记得当时我一边倒腾深圳福田的二手电脑配件到巴西一边和美术系的洋妞混的如胶似漆,终日晃晃悠悠。 那一年还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情,毕业前半年,大家开始忙着找公司实习,为的就是拿到实习证明上的推荐好评,我也顺应着大潮 开始 了漫漫的找活路。 当时家人都表示让自家的公司或者朋友的公司混一下拿个实习证明就行了。可当时的我却跟自己叫上了劲。 抛开美术系的洋妹子不说,那时候在大学里我遇见了刚从国内过来留学的她,就是之后我认为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妻子的她,也是结果阴差阳错在家人和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下失去了的那个她。 在这篇短文中我们称她为阿芳,对,阿芳这个代名很适合她。 阿芳是个宁波姑娘,她那时候20岁,头发长长的,乌黑的,就像那些个电视上长发飘飘的洗发水广告中的女孩。她不算高,163cm左右,但是身材匀称,腿又细又白。 第一次和她搭讪是在图书馆,我先开的头。第三次见面我就和她做了那档子事,我记得那次还是我开的头。 3.我的中文并不好,只有小学五年级的水平,但我热爱中文,着实地喜欢中国文化,出国后好几年第一次接触到的中文书籍是表哥从国内带回来的【大学语文第一册】,虽说中文水平有小学基础,但我足足花了半年时间才看懂,【西风古道烈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当时映象比较深的是这一段,足足用了一个星期才品出了那样的氛围。 上中学的时候,报的是当地华人开办的学校,上学的那天,我意外地发现学校有两中国人,之后聊熟了,得知这两人是北京的。全校就我们三个中国人,我们天天混在一起,跟隔壁学校的小黑干架,渐渐地我说话变得字正腔圆,特有京范儿。而那两二货,时不时地也冒出几句癫耙、机掰等字眼。 ---------------------------------------------------------- 后语 虽然还有很多话没说,但说了也白说,到此为止吧。 告别过去,削发明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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