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论计划生育政策(绝对原创)
这里我小谈回顾下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首先百度了下中国的计划生育历史
1950年代至1978年:从“赞成节育”到“最多两个”
1954年12月,刘少奇召集国务院多个单位的负责人举行了节制生育问题的座谈[4]。1955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示中表示“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5]。三年困难时期结束以后,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6]。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确定了“晚、稀、少”方针,要求晚婚、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间隔四年左右。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
行,但仍以奖励为主。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7]
1979年至1990年:从一胎到一孩半
1979年1月,计划生育政策又变为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胎。1979年下半年起,多地又按照一胎化的要求修改计划生育规定。除部分少数民族外,一胎化在全国
城乡全面实行,仅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农村可生育两孩。1983年5月,钱信忠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他提出“一胎上环,二胎绝育”,1983年创下上环、绝育、人工流产手术数量的多项记录。
1984年起,计划生育政策有所调整。各地陆续实施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双独两孩),仅四省区实施较晚:湖北、甘肃、内蒙古2002至2003年,河南2011年。多数省份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户实行只有一个女孩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政策(一孩半)。
我自己的观点是计划生育政策是某特定时代的特定策略,要随时的灵活变动,不能墨守成规!这么多年来说,实行计划生育还是利大于弊,走的还算很稳的
至于有些人说的少数民族鼓励生育,那是混蛋的民族不平等政策造成的!很可恶,更有广东的妇女跟黑人结婚,妈的生了一大堆!很可恶!如果要推行计划生育,应该各个民族一视同仁,而不是针对汉族同胞!
不过有些时候还是感谢国内的腐败和靠关系,我家也属于80年代的,我就有4个弟弟妹妹,不过我们都过得很好
你能生必须还能养才是!不是说生了孩子就跟放羊似得,那不可以!
汉人还是注重宗族观念,无后为大的!
版主:我说了算于2015_01_05 12:55:19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