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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为了孩子的利益,讲啥志气啊 由 大道至简 于 2017-03-19 17:19 除非万不得已,我不赞成离婚就卖房子的做法。本来,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就很大,再搬家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孩子就突然没有安全感了。如果孩子还很小,2岁以下,这种感觉可能会小些。 夫妻都爱孩子,就把房子写到孩子的名下,谁养孩子谁就和孩子住里面。去律师那里办一个法律公证,任何一人今后都无权卖这房子,这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孩子,等孩子18岁后,才可以决定是否卖这房子。 我家孩子们都在目前住的房子里出生的,最近我想换一个大点条件好些的房子,可是孩子们都不愿意。这让我明白了,房子对孩子们来说,就是安全感和‘家’的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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