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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之恋"需不需要门当户对?(之三)
送交者: aqw[♂☆★★声望品衔11★★☆♂] 于 2018-05-11 13:25 已读 114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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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之恋的特惩是有过婚史,至少也有过性史。对男女肉体上的那些事都是过来人。有过激情的岁月,也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必须加上三个字"俱往矣!",往事如烟。有过峥嵘头角的岁月,见过跌宕起伏的人生。有过矇瞳莽撞的青春。他们都有成人的孩子,有的还有了孙子辈。女的多半到了更年期不会生小孩了。男人想再生的也会去找年青的女人,不会寻找"黄昏之恋"。如果想要找一个伴侣一起度过余生,这时候的肉体需求相对于精神需求更显得后者的凸出。我认识不少老一辈的长官同事,包括我自己的父母在内,都属于"黄昏之恋"的群体。我的观察认同了 两人的互补可以互相吸引,但是要走得长远必须相似度要高。既使有差异也要有足够的理解和包容去克服这种差异。不仅是伴侣,连朋友圈子也都可以嚢括在内。

凡事都有个前提公设,这样可以减少许多特例。前提是黄昏之恋的恋人要生活无虑,不必为生活奔波。两人有足够的时间腻在一起,耳鬓厮磨,大眼瞪小眼。身体健康,行动自如。眼未瞎,耳未聋。没父母长辈和子女小辈们迤累。无不良嗜好,抽烟,吸毒,赌博。看着碗里的,还惦着锅里的……。如果真能找到满足上列条件的伴侣,下半生就算是幸运的。如果再加上漂亮潇洒有形的,那就算是人生赢家。如此看门当户对似乎没有必要了。但是这样的黄昏之恋幸福吗?难听点说"黄昏之恋"就是"半路夫妻"。残羹剩饭也成了朱元璋的"珍珠翡翠白玉湯"。找到了对方未必守得了对方。尤其中老年人恋情最最任性的特惩就是绝对"不凑合!" 往深一点讲幸福是要靠两人的"琴瑟合鸣"。除了"靠谱"之外,各个方面须得"合拍"。我爸一个忘年交朋友,台湾著名的矿工画家洪瑞麟。小时家贫下井做矿工谋生,在地底深处的矿坑中利用休息时间速描作画。他的笔调粗旷,画中的矿工肌肉健壮,坑道中光线黯沉。他来我家,我爸陪他去基威斯特沿途停车他下车写生。印象最深的是他身旁一位漂亮的中年妇女,气质高雅。我很不懂两人沿途同房共眠,又不是夫妻关系?后来我爸告诉我这阿姨是洪阿伯的朋友,早稻田大学毕业的一家日本画廊经理。两人有共同的爱好:Fine Art。见到洪阿伯画着海上翻腾的积云,阿姨给他撑着伞遮阳。一对倩人俪影深刻我脑海里。印象超美 美到这一片海域连带着也成为我重复再来,潜海戏浪的地方。

黄昏之恋的琴瑟合鸣,两人要有相同的爱好。有许多共同分享的时光。一个画家和一个当美术史的艺廊经理,一个台湾矿工出身和一个日本华族女子。经过迥然不同的人生历程,不能说是"门当户对"。但是后天的培养和锻炼,在艺术的洗礼下两人进入彼此的生活里。这也不能不说是"门当户对"!是吧!

[后记]我不知道两人有没有结婚,或许这些都不重要!当时我很小,这位日本阿姨的名字我已毫无记忆。洪阿伯已经作古。从"黄昏之恋"让我很自然地想起南佛罗里达与洪阿伯和日本阿姨作伴的旅程。谢谢你们给我这么一段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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